|

十届市委第九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向市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石家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20 14:40:03 阅读量:4296

近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委巡察办督导处处长刘立波主持召开向市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党委书记郝平的反馈会议,出席向市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会议向郝平传达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听取十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孙利华代表市委巡察组分别向郝平和市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郝平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至9月,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察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孙利华在反馈时指出,市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党委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精心打造中央商务区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努力协调推进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取得初步成效。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开展“三创四建”活动不够扎实。推进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的思路不够清晰,工作谋划部署缺少计划性和前瞻性。履行安全生产、项目质量监管职责欠缺,落实环保职责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协调推进招商工作的主动性不够,考虑市情不充分,招商政策迟迟不能出台。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缺失,差旅费、会议费管理不规范,党建工作弱化等问题。

孙利华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使命。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及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贯穿协调推进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全过程。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加快中央商务区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发扬担当作为、较真碰硬精神,努力把中央商务区建设成百年工程、精品工程、样板工程。二是积极担当作为,加快协调推进中央商务区建设。积极破解工作难题,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高质量、高效率推进中央商务区建设。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招商工作,千方百计破解资金难题,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拉动作用。坚守安全底线、质量底线、廉洁底线,真正把中央商务区打造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三是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制度,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部门人员,不断提升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拿出实招硬招,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刘立波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整改就是市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党委近期一项重要任务,巡察工作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既要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更要从思想上、制度上剖析问题根源,堵塞漏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郝平表示,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压实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做到知责、明责、尽责。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清巡察工作重要意义。巡察工作,是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次集中检验,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一定不找理由,不敷衍了事,全面整改。二是强化担当,做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方面深挖根源,建立台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健全机制,推动工作良性开展。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和纠偏机制,将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活,推动工作良性发展,把中央商务区建设好、运营好,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委第六巡察组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有关室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处的同志,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市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