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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时间:2020-11-20 10:13:19 阅读量:204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至9月,6个市委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市城投集团党委、市国控集团党委、市住建集团党委、市文旅集团党委、市地产集团党委、市司法局党组、市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党委等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党委等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近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市委巡察组组长在反馈意见时对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一些问题。

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履行职责使命还不够到位。局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少。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方面缺乏有效措施。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还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层层传导压力不够。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担当尽责意识不强,支农惠农实事推进不快。党建工作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

市国控集团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偏弱。项目投资管理意识薄弱,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管。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对党员队伍建设重视不够。“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

市城投集团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落实市政府部署的城建任务有差距,推动集团转型升级、增强自身造血的能力不足。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抓细抓小的意识不强。对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力传导不深入。

市住建集团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对下属公司的财务监管还不够细致,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础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集团议事规则落实不够规范,监督指导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全面。统筹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用力不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集团选人用人工作与建设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还不适应。

市文旅集团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抓企业改革的力度不够,在开拓旅游市场、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上办法不多,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差距。执行企业管理制度不够严格,资产管理存在漏洞,财务管理不规范。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党内组织生活、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深入,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不严谨。

市地产集团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思路不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实不到位。出借资金、项目投资存在廉政风险,对有些项目投资缺乏监管,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市司法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对律师、公证行业监督管理用力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欠缺。坚持法治为民、推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抓基层组织党建用力不足,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重使用轻培养,选人用人不够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委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重视不够,履行整改责任不实不细,整改措施不具体,成效不明显。政治导向不鲜明,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有差距。党委破解企业发展瓶颈和困局用力不足,破解传统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着力不够,公交分担率和载客量不断下降、运营效率不高,企业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执行招投标法规和财经纪律不严,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内审监督不到位。党委对基层组织建设不够重视,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市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开展“三创四建”活动不够扎实。推进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的思路不够清晰,工作开展缺少计划性和前瞻性。履行安全生产、项目质量监管职责欠缺,落实环保职责不到位。协调推进招商工作的主动性不够,一些招商政策出台迟缓。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缺失,差旅费、会议费管理不规范。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为市场主体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定期分析研判不够。风险防范意识欠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风险评估和请示报告欠缺。案件监管弱化,“四类案件”监管平台缺乏刚性约束。司法为民意识不够强,司法便民利民渠道不通畅。防范司法不廉洁行为机制不完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不够。对法官执法日常监督不够。

此外,市委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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