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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反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

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07 15:40:44 阅读量:3573

近日,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向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反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组长崔海龙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超超在听取十一届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向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反馈了专项巡察情况。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办主任任志晓出席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白玉春代表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开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日至12月30日,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根据省市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有关要求,对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对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整治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情况、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和职能作用发挥及协同配合情况、巡视巡察和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专项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崔海龙在反馈时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结合各地、各单位工作实际,高位谋划,强力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最新一期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第五,创下历史最好成绩。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不扎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推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建设着力不够;打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履职尽责不够有力;为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还有短板;在打造更加守约的信用环境中履职尽责有差距;推进融资更加顺畅的金融环境工作有欠缺;整治“四风”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效果不明显、组织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等。

崔海龙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一是强化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有效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折不扣落实改革措施。三是强化法治和信用基础保障作用,依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四是加大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力度,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六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大违规违纪惩戒力度。

任志晓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政治自觉,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症结,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扎实有力的举措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推进整改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整改情况要向市委报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促进标本兼治。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分阶段拿出时间表、施工图,常态化推进,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白玉春表示,市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体现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高度政治自觉,彰显了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巡察组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评价客观公允、全面深入,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精准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切中肯綮、指导性强。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们完全认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不移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力打造行政效能最高、政府服务最优、要素保障最有力、综合执法最规范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贡献力量。

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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