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2-04 10:49:06 阅读量:2354
近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向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张延军主持召开向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商业南的反馈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张超超在听取十一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组长朱昌明分别向商业南和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张延军出席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商业南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6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巡察整改落实等情况。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朱昌明在反馈时指出,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委要求,努力做大做强主流舆论。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融合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有力,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成效不够明显;发挥党的喉舌作用有所弱化,影响力减弱;广告经营模式面临转型,广告创收业绩需要提升;体制改革进展较为缓慢,经营体制改革不够彻底,经营管理架构尚不完善;推进广电事业高质量发展进展不快,未能形成多元运行模式;管理体制改革不够彻底,部分改革措施未达到预期;防范化解风险意识需要加强,保密管理工作执行不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朱昌明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的政治内涵,坚持党媒姓党、新闻立台不动摇,扎实做好新闻宣传和融媒体服务,提高自身造血能力,重塑主流媒体的话语权与竞争力。二是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是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推动整改工作,逐条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跟踪监督,避免出现前紧后松、持续整改不足等现象。四是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切实扎牢制度的笼子,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控制好廉政风险,抓牢抓实各项内控制度,严把政治关、程序关、内容关。五是“一把手”要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安排部署好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检视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
张延军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深刻领会巡视巡察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制度安排的重要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巡察整改,充分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用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践行“两个维护”。二要强化责任落实,以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自觉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制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集中发力,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三是突出问题导向,以巡察整改成效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次政治体检。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执行落实,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担当,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商业南表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察整改意见建议,迅速召开台党委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巡察整改责任,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对号入座,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亲力亲为,其他台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建立台账,强化跟踪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媒体深度融合结合起来,与广电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通过巡察整改推动广电事业产业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贡献广电力量。
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有关室和市委组织部有关科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台属各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