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1-04 10:01:24 阅读量:982
近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赵丽蓉主持召开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苏风雷、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高鲁民的反馈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张超超在听取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以及在政法系统集中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胡兰江分别向苏风雷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高鲁民和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赵丽蓉出席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苏风雷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9日至9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巡察整改落实等情况。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胡兰江在反馈时指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持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质效新提升。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不到位;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有短板;深化检察改革,推进高质效监督办案仍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到位;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检”效果还不明显;加强作风建设,践行法治为民仍有欠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重视程度不足,长效机制未健全完善等。
胡兰江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要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增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能力,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大力深化检察改革,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检察业务建设相结合,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努力推动检察事业开创新局面。四要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检察业务能力的实际成效。做好统筹结合,标本兼治,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检察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赵丽蓉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充分认识到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巡察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归零”。二要坚守政治定位,扛稳抓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自觉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制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整改,集中发力,一改到底。三要强化成果运用,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注重把巡察整改与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实现巡察整改与推进高质量发展融合共进。
苏风雷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公正,提出的建议全面深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完全赞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坚持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事项明确时限、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官;三是坚持标本兼治,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大力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燕赵山海·公益检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专项工作,努力做到抓实整改与强化主业相互贯通,解决现实问题与扎紧制度笼子一体推进,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有关室和市委组织部有关科负责同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中层正副职和四级调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中层正职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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