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7-17 14:49:31 阅读量:408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7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园林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王云峰主持召开与市园林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军平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市委书记张超超听取十一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任务和有关工作安排。会上,王云峰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杨军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王云峰指出,巡视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巡视工作方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深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落脚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突出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监督,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王云峰强调,市委巡察组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对照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是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对各级党组织提出的政治要求,是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承担的政治责任。希望市园林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作为加强政治建设、提高党性修养、严肃纪律规矩的重要契机,端正态度、严肃对待、严格按照巡察组工作要求,全面做好配合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杨军平表示,一要坚定扛起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把自觉接受巡察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以端正的态度、良好的状态和扎实的作风,确保各项巡察要求落地落实。二要全力配合做好巡察“回头看”。市园林局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要全方位、无条件地配合巡察组的工作,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客观、真实、准确提出意见建议,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市园林局的各项工作。三要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全盘认领巡察“回头看”反馈的意见建议,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举措抓好整改。要把这次巡察“回头看”与园林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有力推动我市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市园林局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311-88800081,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联系手机:18000651878(只接收短信);专门邮政信箱:石家庄市0904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四巡察组(邮编:050001);电子邮箱:sjzswxcz004@126.com;在市园林局(四中路8号)、市城市水系园林中心(华清南街11号)、市动物园(鹿泉区山前大道161号)、市植物园(植物园街60号)、市广场管护中心(塔南路206号)、龙泉湖园林事务中心(鹿泉区上庄镇南二环西延(龙泉湖公园西侧通勤口)、市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北二环西路29号)、市长安公园(青园街长安公园通勤口入园后北侧办公楼)、小壁林区管护中心(鹿泉区黄壁庄镇上吕村村东)、市柏林公园(北二环西路30号)、裕西公园(中山西路698号)、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站(中山西路698号)、滹沱河生态区管护中心(体育北大街蓝月路6号)、市体育公园(塔南路70号)、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中心(槐中路435-2号)、西环公园事务中心(振头街道玉村南路与辣街交口东北角)设置联系信箱,同时,可通过巡察公告公布的“码上巡察”二维码进行信访举报。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9月2日。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园林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反映。对于巡察受理范围之外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市园林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园林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会议。
可直接扫码填写举报信息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