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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巡察高邑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1-15 15:22:15 阅读量:46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月10日,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巡察高邑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组长胡兰江主持召开与高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米琳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市委书记张超超听取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任务和有关工作安排。会上,胡兰江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米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胡兰江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中承担重要职责。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习近平总书记在审议新一届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时强调,要坚持守正创新,敢于打破套路,不断增强巡视震慑力、穿透力。本轮提级巡察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既是落实党内监督无禁区、全覆盖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实省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的实际行动。市委提级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履行职能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落脚点,坚持严的基调,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立行立改、边巡边查,着力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胡兰江强调,市委提级巡察组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结合纪委监委职能责任和工作特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是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对各级党组织提出的政治要求,是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承担的政治责任。希望高邑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和巡察工作要求上来,积极支持配合提级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并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坚决正视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推动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推动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米琳表示,高邑县纪委监委机关将深刻领会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到我县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深入把握巡察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各项要求,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奠定扎实基础。一是提高认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积极、主动、真诚地接受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巡察。二是积极配合,全力全面支持工作。坚决服从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巡察组的各项要求,做到工作事项随交随办,全方位、全时段配合好巡察组各项工作。三是高效整改,确保问题动态清零。主动认领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真正把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转化为纵深推动高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将在高邑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311-84065529,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至12∶00、13:30至17:30;联系手机:18000651878(只接收短信);专门邮政信箱:石家庄市0931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邮编:051330);电子邮箱:sjzswtjxcz002@126.com;专用二维码;同时在高邑县速8酒店、高邑县纪委监委机关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3日。根据有关规定,市委提级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高邑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参加会议,高邑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高邑县纪委监委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办、巡察组全体人员,各镇纪委书记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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