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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巡察长安区委组织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1-15 15:04:18 阅读量:78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月10日,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巡察长安区委组织部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组长齐志良主持召开与长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张维光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市委书记张超超听取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任务和有关工作安排。会上,齐志良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张维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齐志良指出,组织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审议新一届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时强调,要坚持守正创新,敢于打破套路,不断增强巡视震慑力、穿透力。本轮提级巡察县(市、区)委组织部,既是落实党内监督无禁区、全覆盖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实省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的实际行动。市委提级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落脚点,坚持严的基调,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立行立改、边巡边查,着力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齐志良强调,市委提级巡察组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结合组织部门职能责任和工作特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组织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是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对各级党组织提出的政治要求,是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承担的政治责任。希望长安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和巡察工作要求上来,积极支持配合提级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并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坚决正视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推动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推动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张维光表示,此次市委提级巡察长安区委组织部,是对长安区组织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工作指导,对推动长安区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区委组织部将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此次提级巡察,主动配合市委提级巡察组做好巡察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市委提级巡察组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紧密协调、统筹配合,绝不出现隐瞒欺骗、弄虚作假、敷衍拖延等情况。区委组织部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做到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二是对巡察组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按要求核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将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反思,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将在长安区委组织部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311-80876696,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至12∶00、13:30至17:30;联系手机:18000650700(只接收短信);专门邮政信箱:石家庄市0925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邮编:050031);电子邮箱:sjzswtjxcz001@126.com;专用二维码;同时在京州国际酒店、长安区人民政府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3日。根据有关规定,市委提级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长安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参加会议,长安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长安区委组织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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