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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家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04 10:23:07 阅读量:248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5月22日至6月30日,对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7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社会科学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这次巡察“回头看”,是对市社科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一次全面、深入的“政治体检”,为进一步推动市社科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有效开展,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提出的意见针对性、指导性强,完全符合实际。院党组诚恳接受,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7月31日,院党组就整改落实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领会反馈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要求院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和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院党组书记、院长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加强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任务圆满完成,成立市社科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任组长,院党组成员及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院办公室承担),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落实。

整改期间,院党组先后11次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关于加强院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意见》等制度规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掌握整改进度,强化整改督导,逐项抓好具体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院领导紧紧围绕有关整改问题,带领相关处室同志虚心向省市有关部门及外地市社科院(联)请教咨询,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政策要求和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结合党员活动,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多次召开专题研讨、座谈会,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建议,开门搞整改。10月10日召开了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历次督导检查情况,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院党组成员主动认领反馈问题责任,勇于担当。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加强了沟通、受到了教育、锤炼了党性、促进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分析,对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9项整改任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责任清单》《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反馈问题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相关单位、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事项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三)强力推进整改工作。院党组把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和每一条意见都作为“必答题”,逐项抓紧抓牢,并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督办职能,建立定期督办与专项督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每周督导、提醒制度,结合整改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向责任处室发出工作提醒,督促责任单位抓早抓细。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积极向驻部纪检组和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相关处室沟通汇报有关巡察整改情况,并邀请驻部纪检组参加了动员会和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社科院巡察整改工作给予了全程指导。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目前,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的9个具体问题,已经落实整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在推动社科工作高质量发展上还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结合全院实际情况,围绕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加强政治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等十个方面研究制定了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二是统一思想认识,丰富学习形式,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全部工作始终,把学习执行党章作为一门经常性课程常抓不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的讲话、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社科院实际,把学习内容和单位工作深度融合,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加强基础性理论研究。把基础理论学习作为全院干部必须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学术研究、社科普及、政策宣讲等各项工作中,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学习研究。结合2021年工作,积极谋划纪念建党一百周年党建理论研究和党史宣传等活动。四是结合“双问计”,围绕智库创建、科研组织管理等工作,积极主动向省社科院咨询调研,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指导和帮助。谋划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调动全市社科工作者的力量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在发挥社科院的宣传阵地作用上还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意识形态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20〕22号)和《关于加强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和机制的若干意见》(冀字〔2020〕13号)文件,专题研讨意识形态工作,就党委讲师团工作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有关问题进行安排部署。始终牢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意识形态责任这根弦,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抓牢。二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具体要求贯穿到党组织建设、队伍管理、人才工作等各个方面,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社科研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年内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向上级部门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全年重点任务,修改完善2020年度重点工作,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做好相关处置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院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考核。举办市委讲师团系统理论宣讲大赛,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委等内容,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分16个选题进行宣讲和展示,创新理论宣讲形式,提高理论宣讲水平。完善基层理论宣讲工作站建设,持续推进“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乡村宣讲活动,丰富宣讲内容,以习近平总书记关心“三农工作”,指导河北、石家庄工作纪实为内容,撰写宣讲通稿《忆感人瞬间——习近平总书记关心指导河北、石家庄工作纪实》,供各县(市、区)参考。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基层宣讲活动2000多场,受众50000余人次。利用新媒体组织开展网上理论宣讲活动4次,共8场400余人次参加。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办好《石家庄社会科学》内刊,完善细化编辑工作“三审三校”制度并严格实行,建立完善编辑留痕档案管理制度。恢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考》编撰工作,印发并被列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资料。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开辟新的舆论宣传阵地,开展理论宣讲“微视频”制作,并及时上线。建立网上舆情评论员队伍,做好社会舆情正面引导和党的创新理论宣传解读,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从中国抗疫战看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等热点内容制作播发《理论之窗》电视节目,并通过“无线石家庄”进一步拓展宣传载体、扩大了节目辐射力、影响力,部分节目点击量达3万余人次。加强对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刊物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控力度,社科院门户网站相关内容每周及时更新,及时升级门户网站防火墙,防范被恶意攻击篡改的风险,保障信息安全。市社科联指导帮助各社团协会制定和完善社团章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听取社团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注重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实施重大活动申报,保证各项活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3.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欠缺,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加强调研。组织社科工作者紧密结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围绕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中心任务深入基层调研,形成了《大气污染防治研究》《关于石家庄市脱贫攻坚总体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石家庄市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经验》《关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对策建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河北赞皇的探索与实践》等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撰写的《石家庄城市定位研究》等调研报告以《成果专报》形式报送市委领导参阅。二是围绕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前瞻性、战略性政策研究。组织召开了石家庄市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暨发展“四种类型经济”座谈会,出版了《石家庄市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暨发展“四种类型经济”调研文集》,收录调研报告30篇共18万字。积极围绕城市定位、城乡统筹发展、社科知识普及等内容向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政协等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并承担撰写我市十四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重点任务。注重发挥全市社科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向全市社科界学会(协会、研究会)发函广泛征集十四五意见建议。社科院专家参加市政府研究室组织的十四五重大建言献策研讨会,《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建立起社会良性互助机制》被市政府研究室作为优秀论文报送参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20国是论坛”征文。三是围绕民生热点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实体部门实际需要服务,增强与实际工作的紧密度和实效性。院党组邀请省社会科学院领导和专家到石家庄城市馆参观指导,对我市规划发展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社科院专家深入基层调研,撰写了《关于新一轮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调研报告——以赞皇县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为例》《石家庄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研究》等调研报告。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接受《石家庄日报》等媒体采访。四是在职责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发挥智库作用。依托社科专家培养项目,主动谋划经济社会发展调研课题,充分发挥全市社科专家的智慧,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提高服务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筹划石家庄市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工作,通过学术年会促进我市社科界的广泛交流和合作,展示最新科研成果,招才引智,培育和推出高水平人才。

4.关于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坚强有力,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情况。一是以党建引领各项业务工作,强化党建对业务工作的领导和促进作用。就加强党建工作、强化队伍建设进行专题讨论研究,杜绝出现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给党员过“政治生日”、谈心谈话等活动,加强班子建设,严肃政治生活,强化队伍凝聚力,提振“精气神”。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党建课题调研论文征集活动,提交《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等三篇论文并获奖。二是认真学习研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强化规则纪律意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干部。不断拓宽干部选拔视野,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选贤任能。三是开展院内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专项检查,根据各科室实际情况,全面彻底梳理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调研项目、课题经费管理、社科知识普及、办公用房管理等内容及时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其中《2020年社科普及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市执行,扩大了社会科学普及的影响。四是恢复《石家庄城市史》编撰出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将此书列为社科院年度重点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工作进展、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协调解决了资金申请等有关事宜。目前《石家庄城市史》资料征集、稿件编撰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与河北人民出版社完成签订出版合同并已通过专家论证。

(二)持续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方面

5.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扎实,“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不注重实效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依托国庆、中秋双节,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广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结合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纪律观念、法规意识,加强党性锻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完善修订我市管理办法和建设协议,加强对社科创新基地的监督检查。为加强创新基地建设,9月25日院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到石家庄市酒厂就社科创新基地等内容进行实地调研座谈。实行创建和淘汰并行的动态管理机制,彻底解决“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重挂牌、轻管理和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活动少、实效差的问题。经过认真考察考核,评选出4个社科创新基地。三是坚决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强调全院各项工作都要重视调查研究,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下功夫。整改以来,院党组成员带领分管处室围绕研究课题深入基层调研,已形成多份与实际工作联系紧密的调研报告。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深入帮扶的平山县柏枝会村开展调研、慰问贫困户,协调组织平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爱心企业等开展扶贫助学活动。

6.关于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有待加强,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仍有发生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双问计,办公室和相关财务管理人员主动到市财政部门沟通、咨询,认真学习、了解掌握有关政策精神,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标查漏补缺,实现财务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保证资金使用进度和项目绩效。二是结合社科院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深刻认识、吸取教训,严防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发生。院党组反复强调在疫情严峻的情况下,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各项工作一定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用好专项资金,使专项资金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三)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以党建引领社科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对党支部的领导、管理和督导,坚持党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院同志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程序,确保组织生活会不流于形式走过场。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制度,班子成员认真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每月制定重点学习活动内容,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组织参加了市直工委10月举办的党务干部和青年理论骨干等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三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要求,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勇于直面问题,注重组织生活会质量,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四是引导全院同志学先进比贡献争上游。6月30日,市社科院被市直工委考评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先进学习组织”,2名同志获学习标兵(石直字〔2020〕29号);9月25日,3名90后年轻同志参加全市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知识竞赛取得优异成绩;9月24日,社科院创作选送的宣讲作品在全省党委讲师团系统理论宣讲大赛中荣获二等奖;10月15日,社科院获“第三十届全国城市社科院先进单位”。

8.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还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强化领导责任。院党组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和规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加强督导检查,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组织全体党员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专题活动,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好院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每年至少听取2次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院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量化“两个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按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强化工作指导,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工作制度,对新提拔任命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三是着力落实监督责任。院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在院党组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以“廉政巡查”为抓手,积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国庆、中秋双节前召开全体会,教育警示全院同志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要求,落实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督促检查本单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

9.关于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政治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领导在巡察汇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结合历次社科院巡察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广泛深入谈心交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寻根溯源,建章立制,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促进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利用巡察整改重要契机,结合建党100周年,社科院积极谋划2021年工作,拟新增中特理论研究、经济发展蓝皮书、党史故事天天讲等5项重点社科工作、扩充完善党委讲师团系统理论宣讲赛、理论微视频制作推广、理论骨干培训等4项社科工作,推动全院各项社科工作整体上水平。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社科院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新发展

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对照市委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院党组将持续加大整改力度,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我市社科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及宣传思想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之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主心骨”和“定盘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面前无所畏惧,在诱惑面前不为所动,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认真审核评估,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死灰复燃;对长期坚持的问题,按照整改措施,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同时,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深化标本兼治,把“改”和“立”统筹起来,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流程体系和责任体系。

(三)用好巡察成果推动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树立“抓整改就是促发展”的理念,把整改工作与社科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互促互进。把握好巡察整改有利契机,借巡察整改这把“利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注重在巡察整改过程中解难题、增动力、添活力,引导全院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上来,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社科工作提升,为推动加快我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7044529;邮政信箱:石家庄市兴凯路219号市政府西院石家庄市社科院办公室,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箱sjzssky@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党组

202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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