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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家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7-22 09:46:04 阅读量:430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7月31日至9月30日,对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1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石家庄市地产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组织党员干部多次召开专题研讨、座谈会,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建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11月27日召开了集团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加强了沟通、受到了教育、锤炼了党性、促进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突出问题导向,细化责任分工。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党委成员主动认领,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建立问题台账,研究制定《中共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划分责任部门,限定整改时限,确保每项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盯,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着眼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注重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倒查制度机制上的缺陷和漏洞,建立和完善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截至目前,集团共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24项,切实把修订完善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国企改革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学习内容不明确,无安排、无计划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至少每月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必学内容,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重新为党员干部配发专门的学习笔记本,对党员自学部分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笔记的篇幅都做出了规定,确保党员集中学和自学不走过场,学习内容能够入脑入心。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集团党委对2020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落实措施整改情况。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对讲话精神进行了重新学习,制定完善理论知识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习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提高学习实效性。

3.关于学习贯彻市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精神不及时;集团党委对2020年3月17日市委召开的市属国有企业防控疫情和深化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没有进行专题研究和及时贯彻整改情况。召开党委会对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并结合集团转型升级发展工作实际,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国企改革最新精神,确保学深悟透,在工作实践中抓好贯彻落实。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每月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

4.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活动中问题查找不深刻、原因分析不深入;对检视出的问题,没有制定长效整改措施整改情况。集团党委专门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作为一个专题,认真开展了“回头看”,主要对主题教育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再一次进行了详细梳理和“解剖式”分析,重点针对整改成效不明显、有重复出现迹象的问题,进一步找准了症结原因,完善了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制定了相关制度,共完善建立《年度党员教育计划》等长效机制3个,有效巩固了主题教育活动成果。

5.关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集团党委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三创四建”和“4+4”现代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没有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整改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根据目前中央、省、市及市国资委最新要求,研究制定“三重四创五优化”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编制集团“十四五”规划及“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谋划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6.关于地产集团、土地储备中心合署办公事企不分整改情况。根据中共第十届石家庄市委常委第167号会议纪要关于储备中心机构设立的要求,2020年12月初,储备中心同地产集团已完成事企分离,工作职能不再交叉重叠。

7.关于对集团的发展方向研究不够;集团对事企分开后集团的发展方向缺乏认真研究,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思路不多,有等靠思想,没有具体的转型措施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在同储备中心分离后,经过深入研究,对集团组织架构进行了整合,对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进行了重新划分,提出了“转型升级、再创辉煌”的工作目标和“一个中心四大版块”的发展定位,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聘请专家结合集团实际制定了“集团发展十四五规划”,计划通过发挥业务主体作用,实现集团职能部门和子公司两个功能平台价值,实现房地产的全链条模式发展,开展从土地一级开发,到二级开发、资金筹措和资产运营的全管理,确保企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8.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党委会、董事会混淆不清,存在董事会代替党委会做决定整改情况。按照新时期国有企业管理标准,集团党委建立了“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三级议事决策机制,按规定确定了三级会议的参会范围,并制定了“三重一大”以及各级会议的议事规则,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形成了“党委会先期研究讨论,董事会具体研究部署,总经理办公会抓好贯彻落实”的良性议事机制,彻底杜绝了议事不规范、会议混淆不清、参会人员不准确等问题。

9.关于内部管理不规范:部门之间人员混用、职责不清,下属子公司存在同质化经营问题,且部分子公司长期未开展实际业务,未见经济收益整改情况。集团在组织构架整合中已重新调整了人员岗位并明确职责分工。对17家控股或参股公司进行梳理,结合集团组织架构调整,对于同质化经营的公司启动注销程序;剩余子公司将按不同业务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努力实现保值。

10.关于个别子公司落实党建入章工作不到位整改情况。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同质化”经营问题,集团结合组织构架调整,对子公司进行了优化。对存在落实党建入章不到位问题的子公司,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予以注销。

11.关于扶贫项目推动不力;目前帮扶杨家庄村建设的光伏发电和农村小超市扶贫项目均未完工整改情况。积极与该村“两委”对接,加大力度推动扶贫项目落地。目前,光伏发电项目和农村小超市都已建成。

12.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扎实;未制定严密的防控制度和措施,来访人员登记不规范,食堂消杀、食堂职工测体温等措施未坚持常态化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地产集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根据集团领导班子调整情况重新明确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完善了《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区域疫情常态化管理办法》,明确了对门卫、食堂等重点区域以及重点人员的防控管理措施。三是制定了《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管理办法》,成立了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13.关于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集团对控股或参股公司进行梳理,结合集团组织架构调整,对于同质化经营的公司启动注销程序,剩余子公司将按不同业务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努力实现保值增值。

14.关于一级开发项目推进不力整改情况。根据2020年8月27日市委常委会关于成立市土地储备中心的意见和事企分离的要求,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地产集团已经剥离,为保证未完成及存在遗留问题的旧城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顺利收尾,2021年1月5日专集团向市土地储备中心发函,就项目管理事宜进行移交。

15.关于计划内土地储备完成率不高整改情况。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中的责任主体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中心严格执行收储计划,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收储任务按期完成。

16.关于大片区整案制做地工作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情况。根据市政府印发的《石家庄市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工作安排》(石政函〔2018〕44号)要求,集团作为做地主体之一,在泊水公园和龙泉湖湿地周边及南二环西延线周边选定裕华区、栾城区和鹿泉区14个村作为试点,开展“整案制”做地工作。2019年下半年,市土地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此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后,决定不再推进环城水系大片区土地收储工作。

17.关于集团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观念淡薄,存在片面强调业务而轻视意识形态工作的现象;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报告和党建工作要点;没有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没有在一定范围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学习,及时学习中央、省、市及市国资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类文件精神;二是每年初制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三是每半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四是每半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在集团范围内通报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五是党委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六是纪检监察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监督检查范围。

(二)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廉政风险点监管不到位方面

1.关于贯彻上级部署流于形式;2019年市国资委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集团党总支有安排部署,下属党支部没有进行学习贯彻整改情况。已组织下属五个党支部围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最新文件精神,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支部学习传达情况的监督检查。

2.关于巡察期间,巡察组检查发现个别员工工作时间上网聊天、购物,值班记录缺失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立即责成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书面检讨。二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化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对日常工作纪律、考勤休假、值班值守等工作制度和要求逐条进行明确,制定了同年底考核相挂钩的奖惩措施。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发挥集团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定期对集团全体工作纪律和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从严从重处理。

3.关于调查研究不切实际;个别班子成员未按计划深入一线实地调研,而是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代替整改情况。以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认真进行“回头看”的同时,党委书记带头,班子成员全部深入一线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共7人次,结合分管领域工作,重点围绕企业转型发展、未来发展规划、当前存在问题等方面,深入基层“问计于职工”,共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建议130余条,发现问题20余项,形成调研报告7篇,调查研究工作切实取得了实效。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缺失,党的组织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集团党委班子不健全:2019年11月成立党委后,党委只有书记和纪委书记整改情况。目前,已按照规定配齐地产集团党委班子,现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已健全。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书记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多,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整改情况。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集团党委规定每半年至少研究部署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确保了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明确了集团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明确了集团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3.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没有进行明确划分,未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的履职情况进行常规检查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每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充分发挥集团纪委职能,督促各班子成员定期督导检查分管版块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关于集团纪委人员配备不到位:2020年6月集团成立纪委,配备2名工作人员,且都是兼职整改情况。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纪委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问责各项职能,并选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员工加入纪检队伍,相应增加办公设备,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5.关于监事会监督有缺失;集团未按要求成立监事会整改情况。经地产集团股东及集团党委会研究,已成立集团监事会,成员3人,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成员2人,并于2021年3月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

6.关于集团纪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到位整改情况。集团纪委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定期安排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大检查力度。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对集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做到全覆盖,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重点对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行政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轻微违纪但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通过谈话方式,及时提醒约谈对象改正问题。

7.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团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整改情况。集团进一步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党组织的研究讨论前置程序、工作职责、经费保障和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等运行机制并严格抓好执行。

8.关于落实党建工作不够;集团党委没有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已经制定新的计划规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坚持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

9.关于党建工作制度不完善,党员活动室制度缺失,党委职责和制度未及时更新整改情况。按规定对党委职责、党员教育、党费收缴等党建工作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并建立完善了党务公开、党课教育等规章制度。同时,按照要求设置了党员活动室,做到了制度上墙、文化上墙、教材丰富,为党员创造良好的学习场所。

10.关于党员队伍机构不科学、中层干部党员比例低的整改情况。每年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非党员中层干部已全部提交入党申请书,3名同志已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

11.关于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程序不规范:个别党员组织关系长时间未转入集团党委,个别同志入党申请书遗失整改情况。按照发展党员要求,集团党委研究制定了《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细化,逐一明确了党员发展工作的25个程序,确保了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规范、符合要求。同时,加强了党员管理力度,建立了“一人一档”管理模式,从上交《入党申请书》开始,逐一建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提高了标准化管理水平。

12.关于对党务公开工作不重视;没有公开阵地;没有研究党务公开制度和内容;没有建立党务公开档案整改情况。集团党委研究制定了《党务公开制度》,设置了党务公开栏,按要求定期对党委重要决议决策情况、党的思想及组织建设情况、班子建设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等事项内容进行公开,并建立了党务公开档案,对定期公开的事项内容进行归档留存,做到了党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13.关于民主生活会存在“走形式”的现象;会前查找问题敷衍了事,不严不实;会上开展批评“蜻蜓点水”,浮于表面;会后落实整改“束之高阁”,对会上反映出的问题,没有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追踪落实整改情况。集团党委按照民主生活会的召开规定,明确了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具体步骤,针对每个步骤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创造性的建立了提醒制度,以制发《提醒函》的方式,提醒每一位党委班子成员会前学习的内容、围绕的主题内容、问题查摆的要求、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确保了每一环节扎实有效,同时建立了“四个清单”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专题进行督导调度,保证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14.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同志自我批评时避实就虚,不痛不痒,批评他人时避重就轻,没能触及到痛点,没有达到“出汗红脸”效果整改情况。以此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严格制定实施方案,严肃会议各项流程,杜绝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现象,谈心谈话要直面问题,使民主生活会真正达到“出汗红脸”效果。

15.关于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不到位;党委成员之间、与中层干部之间谈心谈话不够整改情况。党委制定谈心谈话制度,规定党委成员之间、与中层干部之间至少每年进行两次深入谈心谈话。

16.关于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督导不到位;集团党委长期对党支部落实情况不检查、不考核;个别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不严格,记录不规范,未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没有按照2020年5月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0年5月“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有关活动整改情况。党委重新修改和完善督导检查制度,按照党章等相关规定,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及支部手册进行规范,每月督导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7.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格;部分同志任职只进行了提名和集体讨论决定,未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程序整改情况。集团党委根据《石家庄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石办发〔2019〕4号)相关规定,细化完善了《石家庄市地产集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集团2020年11月27日党委会、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18.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使用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对集团中层干部的档案进行了重新梳理,对其“三龄两历”进行了重新认定,特别是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学历档案和工作经历档案进行了核实和认定,对缺少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了补充。二是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明确专人对全体职工人事档案进行规范和装订,现已完成中层干部的人事档案规范装订,并移交至市委组织部。对于不在上级单位管理的人员档案,已集中进行梳理,规范装订和保管。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地产集团工作新发展

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以整改成效推动集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想问题、办事情、抓落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

(二)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充分认识巡察整改长期性的要求,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和“收场”心理, 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限要求积极推进,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三)深化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及时修订完善;对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制定为新规章新制度,持之以恒地抓好制度建设和执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实现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1-86270801;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光华路323号地产集团,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DCJTDBS@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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