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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0-14 11:16:56 阅读量:943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对市轨道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3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轨道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此次巡察“回头看”,既是市委时隔2年对轨道集团领导班子的又一次考评,更是对轨道交通事业发展的再促进、再支持。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轨道集团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领导责任。轨道集团党委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负总责,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以“较真碰硬的态度、管用务实的措施”逐项解决问题,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坚持以上率下,增强整改自觉。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协调、直接督办,通过召开专题会、党委会、行政办公会,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共11次。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担当担责、积极作为,将每一项问题当作“必答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了相关问题整改。

(三)提高工作标准,责任分解到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轨道集团认真梳理归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任务分解表》,逐项拉出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限定完成时限,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联系人。坚持持之以恒的抓,锲而不舍的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确保全部问题整改有进展。

(四)全程督导调度,务求整改实效。集团党委明确党政办公室对整改问题持续跟踪督办,并定期向党委汇报,切实增强整改的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同时,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纳入全面推动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大督查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坚决杜绝不重视整改工作、行动迟缓、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现象发生,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轨道集团党委高度重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推进整改工作。

上一轮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成效:

关于“没有建立专业人才库”问题整改情况。

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印发了《专业人才库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2021年5月24日起实施。

本轮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成效: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全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座谈会议上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指示精神。二是根据集团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订2021年管理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轨道交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管理问题,以强化科学管理为手段,通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解决现实问题,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理顺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理清工作流程,出台《安全质量检查制度》《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四是对标行业一流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量化考核体系。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听取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落实情况。二是制定了具体的意识形态工作措施,注重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党工团各级组织开展的系列主题活动和轨道交通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加强了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2.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落实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存在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省委、省政府政策不够到位,对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未进行安排部署”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省、市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学习宣贯。二是对落实省委、省政府《全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石家庄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进行深入梳理,制定相关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重点开展对影响运营安全的关键设备质量安全进行隐患排查活动,并形成隐患排查台账。截至5月底,共查出隐患306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完成运营全线路关键设备隐患排查,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进度慢”问题整改情况

①关于“物业服务职能未履行,未成立物业公司”问题整改情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注册完成,主要负责集团总部和子(分)公司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及培训中心大楼食宿区的管理。

②关于“强化审计职能”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各类项目收尾审结工作。依据银团最后提款时限,倒排审计计划时间,确定各条线路、各类项目的结算审核和财政评审收口时限,制定系统审计总体计划与年度审计重点。《1、2、3号线一期及1、3号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决算)审计计划》已印发各部门、子(分)公司,并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内部审计。二是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的审议。自2020年8月6日开始,参与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有关议题的审议。三是加强对征地拆迁资金的监督。根据轨道公司《财务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要求,自2020年9月10日开始,对征地拆迁资金拨付审核程序进行事前审计监督。四是加强对招投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根据轨道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审计部负责采购活动的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审计工作。”自2021年1月5日开始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3)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弱,轨道公司2018年起诉澳怡公司退租时,引起诉讼,并造成损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该问题主责部门运营分公司综合部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进行剖析并深刻反思,要求全体员工做到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高度重视租赁合同手续办理流程,针对退租等变更情况,进一步明确管理规定,做到责任明晰,规范执行合同。三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理,规范执行合同,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办事,做好设备的交接,留存好交接记录,切实做到管理有序,严谨可控。

(4)关于“党委履行职能责任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①关于“安全风险意识薄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质量责任制)》等制度,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加大对运营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和频次。二是依据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有序开展季度、月度、专项和日常检查工作。在地铁运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面,以季度安全生产考核为主线,结合消防、反恐防爆、防汛、应急等专项检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针对运营重点部位,依据隐患排查活动要求,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在月度专项检查中,常态化的开展对风险点的检查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对风险点检查的情况。四是属地部门加强现场人员管理和违禁品处理流程把控,安保公司对乘客违禁品进行分类处理,需移交公安的及时移交,严格落实物品登记工作。

②关于“《对接接口资源管理办法》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因接口现场情况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原制定的《对接接口资源管理办法》条款内容不够完善,现已对接口规章中关于接口管理费内容依法、依规、依据具体情况进行了修订,修改后的内容为:“第二十七条运营分公司代管对接单位分界面范围内的通道、设施、设备时,应向对接单位收取接口管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对接接口的实际管理范围、设备数量及管理具体工作制定,经集团公司党委会确定后收取。”当前已完成接口费内容修订事宜,经轨道集团党委研究印发了《对接接口资源管理办法(修订)》。

(5)关于“投资项目前期调研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①关于“2019年,轨道公司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建设了一栋四层办公楼”问题整改情况。轨道办向市政府补办了用地相关手续,市政府批复“原则同意轨道办申请启动该地块动态维护程序,将规划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

②关于“2号线建设中,部分主材直接招标采购,造成与投资承建单位结算纠纷”问题整改情况。重新制定、完善了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石轨集团发【2021】1号),严格界面划分,避免甲方乙方职责不清。

(6)关于“国有资产处置有瑕疵”问题整改情况。已经终止了2016年签订的“永久占地补偿费与接口费互抵”的协议。下一步,轨道集团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土地征收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集团制定的《对接接口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前期调研工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关于“保障和服务民生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①关于“承办信访案件和接待群众来访程序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梳理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制定了《信访工作管理实施方案》和《信访工作管理制度》,建立了《信访管理工作台账》。二是加强接访人员责任意识。将信访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分类考核指标,通过绩效激励机制,落实“首访负责制”。

②关于“对拖欠农民工资督导不力,造成有关人员上访”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接报后,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场处置。二是集团积极督办,2号线一标段农民工工资已发放到位。三是已建和在建工程由参建单位牵头对已发和欠发的工程款、工资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严格控制资金流向,确保各单位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③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对客流量较大的站点检票口开放少,导致部分群众因排队过长错过末班车”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广播准时播放末班车信息,提醒乘客及时进站乘车。同时针对客流量较大的安检点及时开启无包通道,加快安检进站速度。二是加强安检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障安检设备正常使用,不影响乘客进站。三是加强人员操作培训,在符合安检标准的基础上,加快手检速度和验包流程。必要时进行站间人员支援,对一些客流量较大的站点,临时增设安检通道。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严格招投标管理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对工程招投标需进一步规范管理”问题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5日和2月9日,经轨道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分别发布实施了《采购管理制度》(石轨集团发【2021】1号)和《招标代理管理考核办法》(石轨集团发【2021】8号)。这些制度办法的出台,对工程招投标中代理任务分配和考核、招投标事项跑办、招标条件的设置等易出问题的工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二是2021年6月18日,为贯彻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轨道集团组织召开了招标采购问题整改反思专题会。招标工作相关部门参加了本次会议,并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各部门进行了讨论、自我批评和反思。并通过《采购管理制度》切实把整改成果有效运用到集团招投标工作的规范管理上来。

2.关于“工程变更监管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变更程序不够合规”问题整改情况。已梳理A类变更52项,对变更类型、签字日期、相关会议纪要编号空缺均已全部补齐。其中,1项不正确的附件已归位,1项缺主管领导签字已补充,15项缺主管领导签字已逐一核对签字。下一步,将严格遵照集团变更管理,严把工程变更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变更。

(2)关于“在工程变更中,普遍存在缺项漏项问题,有的审批手续未签字”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梳理A类变更52项,全部按期整改,并确保今后严格制度执行。二是在后期的变更过程严格审核变更内容及填写情况。三是今后新线建设时,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工程规模,详细估算工程中的设备数量,避免因招标文件中设备数量不满足现场施工图纸工程量而导致增加设备及材料,避免“低中高结”现象。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务管理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轨道集团党委研究制定印发了《党支部共建工作方案》,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结对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一起过政治生日,为结对党员讲一次党课,掀起党史学习教育、团结就是力量专题教育热潮。

(2)关于“党务工作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今后将强化各级党组织党务干部的培训教育,切实提升党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做到支部委员分工明晰、职责明确,坚持基层组织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普查,每年年底将党支部工作手册统一管理。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决策制度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已重新修订并印发了集团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具体事项,明确了大额资金支出限额。

(2)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会议流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3)关于“一笔工程款未经党委会研究即支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后续工程款支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财务审批管理办法以及“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办理付款手续。二是严格履行党委会议制度和上会流程,杜绝应上会未上会的情况发生。

(4)关于“资源开发公司法人未及时变更”问题整改情况。资源开发公司现已完成了法人变更事项。

3.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制定并印发了《2020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暨2021年党建工作安排》,将党建专题会议、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明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已于3月份分别召开了党建专题会议和党风廉政专题会议。

(2)关于“纪检监察力量偏弱。纪检人员偏少,自主办案能力弱”问题整改情况。已经党委研究推选集团纪委副书记(兼任纪检监察室主任)人选,强化纪检监察力量。组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办案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参加交通局纪检组组织的交通系统内部的案件交叉互查。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轨道交通工作新发展

“推动我市轨道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竭诚服务省会人民”永远在路上,轨道集团党委将以本次整改成效为新起点,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更高标准、更严作风、更实举措,抓好市委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轨道交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定政治方向。继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按照巡察组要求,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真正将问题改到位、规矩立起来、工作提上去,有效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二)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作风。通过巡察整改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创新企业管理方式,与时俱进提高履职能力,站在更高层次谋划和推进轨道交通事业发展,加速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秉持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将安全意识贯穿到建设施工、地铁运营等每个环节,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严守纪律底线,谨慎干净用权。紧密结合集团实际,对干部任用、招投标、资金安排等各类廉政风险点,建立科学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源头消除腐败滋生的温床。坚决纠治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灵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把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在日常。

(四)加大成果运用,凝聚发展合力。树立经营意识和效益观念,以更强措施补齐资源开发、物业管理等短板,不断推进企业做优做大。把整改落实作为牵动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与线网优化和市域(郊)铁路规划,TOD综合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深化合作开发和多元化融合发展结合起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着力提升管理效能,积极构建做强主业、发展辅业、适度多元的集团化发展格局,努力实现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安全相统一,全面推进轨道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1-66520075;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sjzdtdw@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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