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0-14 11:12:03 阅读量:909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11月4日至12月31日,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3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局党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推进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管局领导兼主任,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纪委),具体协调整改事务;机关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整改落实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全局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研究通过了《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先后多次研究整改工作。5月31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再次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各科室(单位)主动认领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到事到人,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三)持续实时跟进,强化督导落实。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听取情况汇报,亲自协调推进整改工作。主管局领导4月中旬召开了专题调度会。分管局领导将整改作为近期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时跟进,经常提醒,加强指导,保障了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上轮巡察整改及取得的成效
1.关于“上轮巡察整改两个责任不到位,存在组织专题学习不够,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安排部署不严不实、全面整改用心用力不足,整改监督责任缺失、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带领班子认真分析存在的原因,植根于思想,强化在意识,见效于本次整改和今后工作成效,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也对此进行了反思,对本次整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关于“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有差距,建立长效机制不全面、整改成效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着重对涉及到的《中共石家庄市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等13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目前已印发执行。二是制定了《石家庄市口头水库网箱养鱼巡察检查办法》,严格贯彻执行。
本轮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成效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学深悟透做实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在修订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局党组印发了《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内容,汇总整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相关论述。坚持每月进行专题学习,并将学习成果用于持续深入提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和防洪减灾能力。一是积极防汛保安全。印发了《全市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工作方案》,组成7个由副县级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各类水利工程、山洪灾害防御、险工险段等重点部位进行抽查。目前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以保障汛期安全。二是强化水资源管理。与有关部门联合完成全市计划用水总量指标逐级分解,按规定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或个人、用水大户、工业企业等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继续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试点,完成了井陉、行唐、新乐、晋州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复核工作。持续推动江水消纳工作,截至7月底全市江水用量3.2亿立方米,占年度任务的63%。三是打造健康水生态。抢抓有利时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动滹沱河生态修复三期工程,截至6月底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今年以来,陆续对滹沱河、沙河、槐河、淞阳河、甘陶河等5条河道进行生态补水,截至7月底共补水5.5亿立方米。四是维护宜居水环境。结合河湖保护名录和管理范围划定,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四乱”问题,不断强化河湖监管力度,管好“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
2.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单位进行了工作提醒,相关单位已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进一步理解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调研报告存在雷同问题的相关人员做出深刻检查。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整改情况。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定期分析研判和定期报告,5月和7月党组会先后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4.关于“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此进行深刻剖析,重新修定了《中共石家庄市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在工作中深入贯彻,严格工作程序,高质量落实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
5.关于“推动事业单位改革进展迟缓”问题整改情况。目前,石家庄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已完成清产核资,企业法人已完善,已向相关部门提交了资质转移的申请,勘察、设计等4项资质已完成证件转移工作,其他3项资质,市国资委正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该院尽快完成资质转移并注销事业法人工作。
6.关于“督导指导作用有欠缺,自备井关停不够及时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了自备井关停方案并报市政府印发。二是作为牵头部门,由主管局领导协调成立检查组,今年3月份以来,已先后召开2次调度会,开展2轮不定期抽查,印发4期通报,对无极、深泽、平山、新乐等落后县下发了整改通知。三是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到主城区及相关县(市、区)关停自备井不规范问题,与有关县(市)区逐个进行了核实对接,全部提出并落实了整改意见。
7.关于“节水宣传方法单一”问题整改情况。优化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方案》《2021年度节水宣传方案》;在石家庄电视台、省会公共电视网播放节水公益广告;在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地铁等200多处公共场所播放节水广告;在50个社区布设节水宣传栏;设计印刷小学节约用水宣传册;印发农业节水知识宣传册,努力引导全社会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转变。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石家庄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中共石家庄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加强学习执行力度。二是组织召开2021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向全市水利系统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三是局主要领导与主管领导、主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于部分单位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了谈心谈话,召开了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四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制度。4月6日,第10次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工作;5月14日,局党组专题听取了各党支部汇报,7月27日,局党组会研究了加强党风廉政的措施。
2.关于“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石家庄市水利局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办法》《石家庄市水利局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办法》;二是由局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局办公室、人事科等进行联合检查,今年以来共发现10余起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对有关人员当面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正在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
3.关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集中力量,全力以赴解决。二是河长办牵头,河湖科、河道中心、水政监察支队参加,研究制定了《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常态长效机制》,召开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题会议,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存在砂石资源的县(市)区开展了督导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登记造册。今年以来,组织联合执法252次,出动执法力量4950人(次),其中公安295人(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22起,处以罚款20万元。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整改情况。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明确,要求该清退的要坚决清退,需完善的要及时完善手续。一是针对违规发放行车补贴问题,目前,市水利物资服务站已将违规发放的行车补贴上缴,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已将违规发放的行车补贴追回并缴财务统一处理。二是针对违规报销继续教育培训费问题,涉及部门及下属单位补充完善了报销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管,完善预算与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学习财经知识,严格支出控制,坚决做到支出科目规范,报销凭据合规。
5.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心长期挂账问题,经积极跑办关联单位,根据挂账业务逐条进行查证、核实,已解决。
市横山岭水库维护中心使用个人工资卡问题,目前该单位重新制定完善了财务制度,杜绝再次出现使用个人工资卡核算单位业务的情况。
市口头水库维护中心虚列支出问题,该单位已在2018年逐笔付清,对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反思,通过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关于“违规聘用临时工”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4月1日,市水利物资服务站已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临时工已辞退。2018年3月,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解聘了临时工,并于2021年6月21日追回之前发放的7000元工资,上交局财务科。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市水利通讯站召开党员大会,成立了中共石家庄市水利通讯站支部委员会,并报市直工委组织部备案。二是为加强管理,经局党组综合考虑,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振军暂时兼任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党支部书记。
2.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石家庄市水利局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凡是局系统内发生的违纪问题一律进行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纳入了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三是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
3.关于“干部年龄老化”问题整改情况。局党组对全局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梳理干部年龄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近期调整12名干部。下一步,将根据职位空缺情况,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优化干部年龄和梯次结构,为新时代水利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4.关于“下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不全”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对各单位领导班子配备情况进行调研分析,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调整补充干部队伍。目前正积极酝酿人选,着重将政治坚定、能力突出、技术过硬的干部选拔使用起来。
5.关于“干部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今年3月份,先行对市水政监察支队4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了内部轮岗。对全局科级干部尤其是任职时间较长的中层正职进行全面梳理,分步骤分阶段对中层干部进行有序岗位交流。对于个别局属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将根据轮岗要求和单位自然消化逐步完成整改。
6.关于“文风不实,发文较多”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发文管理,注重针对性和操作性,减少发文数量。二是严把文稿质量审核关,树立严谨文风,做到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内容简洁,确保不出现错字、别字、歧义句等。三是对一些特指的地名、人名和有关专业数据认真进行多方求证,防止低级错误的发生。
7.关于“落实日常管理制度不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不规范、不完备”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石家庄市水利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明确了日常请销假程序和审批权限,进一步完备了请销假手续。二是印发了《石家庄市水利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科(室)每月1日前将上个月考勤登记台账报局人事科备案,坚决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8.关于“违规兼职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田巨平兼任市滹沱河综合整治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局水土保持与水库移民科副科长张东明兼任石家庄云际生态保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目前,市国资委正在对市滹沱河综合整治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调研摸底和资产清查工作,下一步田巨平同志将办理退出手续,不再兼任总经理一职;石家庄云际生态保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为完成石家庄市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二标段而组建的,该项工程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张东明同志正在办理退出手续。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水利工作新发展
目前,市水利局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市水利局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认真谋划“十四五”水利现代化发展蓝图,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精细的作风、更加有为的状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不断强化党的领导,提高统领水利事业发展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团结引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努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抓好干部管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以打造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围绕重点任务,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考核为手段,进一步改进完善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平时管理和日常考核,充分发挥干部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干部职工忠诚担当、敢于作为。
(四)切实深化整改成效,推动整改再上台阶。坚持实事求是、综合施策抓整改,集中力量、做好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跟踪,巩固提高;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水利实事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1-87016963;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178号,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箱:swjdqhdb@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水利局党组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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