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0-14 11:13:19 阅读量:1564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11月4日至12月31日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3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强化“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觉悟,对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迅速部署、坚决整改,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巡察整改工作。
(一)坚持以学为先,凝聚整改共识
坚持从深入学习抓起,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第一时间学习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围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章》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强化了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的担当意识。同时,局党组通过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等方式,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深化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将巡察整改落实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转化为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具体行动。通过全面系统学习,局领导班子和全系统党员干部切实增强了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在巡察整改中见态度、见行动、见效果,有效凝聚起整改落实的思想共识。
(二)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链条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局党组会认真研究,并向全系统广泛征求意见,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方案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按照党建与业务相结合、个案整改与面上提升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整改任务,并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同时,要求各责任部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坚持以上率下,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局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做到重要工作抓好部署、关键环节抓好协调、重要问题抓好过问,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讨论、推进重要事项,指导整改任务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紧盯承担整改任务,加强调度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强化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实效
局党组从巡察整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全面梳理查找问题,并坚决抓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先后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土地收储、要素保障、为民服务等方面开展了深入研究。注重举一反三,以房地产专项整治为契机,出台了不动产登记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后续整改奠定了基础。巡察意见反馈后,为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局党组持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围绕“三重一大”事项、耕地占补平衡、城市风貌建设等出台了一批制度文件,围绕党的建设、财务管理等开展了一系列自身建设类制度文件的研究制订工作,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整改要求,狠抓整改措施落实落地,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上轮巡察整改及取得的成效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整改组织落实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原国土局党组和原规划局党组均没有及时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等有关内容,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理解不到位,原国土局党组与原规划局党组整改方案均未经党组会研究,整改过程中没有对具体问题进行督导检查,没有把巡察整改当做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整改完成率不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局党组4月29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等有关内容,进一步深刻认识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二是提高了政治站位。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回头看”整改方案后,将巡察整改当做政治任务来抓,并对具体问题进行了督导检查。
2.关于“履行整改责任有欠缺,整改质量不高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局党组对反馈意见研究不够,将整改事项一分了之,存在‘过关’心态。原国土局党组未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组织调度,指导督导跟踪问效不够,与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要求有差距,未做到‘件件有着落’。‘一岗双责’整改责任压得不实,原规划局4名班子成员8个分管整改事项未完成”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再学习、再讨论、再完善,强调巡察整改问题必须压实责任,专人负责,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二是按照具体分工,对原规划局和土地局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专题研究,彻底整改。
3.关于“整改措施不具体,成效不明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整改事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够。坚持问题导向不鲜明,举一反三、剖析问题症结、全面整改用心用力不足,‘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不紧”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要求对整改事项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台帐。二是通过开展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对整改事项认识,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坚持问题导向,剖析问题症结、全面整改,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
(2)关于“真改实改不到位,存在边改边犯问题。上轮巡察均向两局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巡察发现,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局党组班子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二是举一反三,严格执行津补贴、公务接待等标准和要求。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开展了排查清理,之后没有再给临时人员发放,今后也不会再出现此类情况;三是认真检查以往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等的报账单据,查缺补漏并及时纠正到位;四是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健全津补贴等审批长效机制。
本轮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成效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制度不健全,执行学习制度不严格。党组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未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未按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学习计划组织落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按照市直工委年度学习计划制定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了学习制度健全,执行学习制度严格;三是明确学习要求、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主要集中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党规党纪、会议文件精神,以及警示教育等内容,记好笔记、写好心得。
(2)关于“领导干部强化理论武装意识不强,带头深钻细研不够。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有差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不突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结合不紧,未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欠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调查研究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习管理;二是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指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三是将理论学习内容和当前重点工作进行深度融合,以学习指导工作,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学习检验工作,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用性;四是将理论学习贯穿始终,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学思践悟、入心入脑。
2.关于“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不充分,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2018年机构改革后,新修订的党组会议事规则未经党组会研究,内容不全面,没有将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重大事项纳入党组议事范围,未制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清单”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局党组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严格执行民主议事规则,落实议事程序,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保证各项决策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二是修订完善了《中共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和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已将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重大事项纳入党组议事范围,做到了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健全;三是保证决策的实效性,对决策决议即时记录存档,杜绝先开会,后补记录等问题发生,保证决策的实效性。
(2)关于“规划设计院改制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等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已将规划设计院改制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等重大事项重新纳入党组会研究;二是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等重要事项及时提请党组会进行研究;三是涉及“三条控制线”等重要问题的事项,局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随时调度,集体研究。
(3)关于“科学、民主决策体现不充分,2019年以来,共召开61次党组会,有57次会议记录无党组成员具体研究过程”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杜绝会议无党组成员具体研究等类似问题发生;三是规范会议程序,规范记录内容,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中有记录,会后有整理,保证会议质量。
(4)关于“创新意识不强,在破解土地保障上用力不足。综合解决耕地后备资源匮乏问题长远规划还不明确。目前,全市宜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约4-5万亩,保障利用的年份有限,按照现有政策,跨省调剂占补指标周期较长,面对上述问题,破解的思路还不够清晰,措施办法不明确,制约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三是挖掘自身潜力,多渠道补充耕地;四是结合“三调”成果,摸清后备资源底数,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制定完善我市占补平衡制度和措施,为我市补充耕地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五是加强后期监管。
(5)关于“土地高效利用不够充分,土地资源仍然存在闲置现象。截至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4.31万亩”问题整改情况。及时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截止2021年6月底完成批而未供土地4799.7亩,其中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降至4万亩以下,全市供地率达到85%。
(6)关于“土地监督执法存在薄弱环节,‘先做土地再做项目’的意识不强。对基层土地监督执法指导督导有欠缺,除公益类违法占地外,农村仍然存在违法占地问题,整治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结合乡(镇、街)机构改革及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到乡(镇、街)的实际,要求各县(市、区)局先行对乡(镇、街)自然资源执法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效增强了乡(镇、街)自然资源执法能力。近期已组织了市级自然资源执法培训工作,下一步将组织4个督导小组在自然资源系统内进行大规模的督导检查;二是建立市级卫片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重在加强日常执法,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整改;三是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责任行政约束机制。一方面进行通报。在全市范围内对县、乡两级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整改工作连续排名落后、整改进度缓慢、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混乱和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对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负责同志进行调度约谈。通过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按规定向纪委监委提出问责建议,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另一方面进行督办。对违法面积较大、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进行市级挂牌督办。依法依规暂停该县(市、区)涉地审批或扣减土地指标保障要素等等。限期整改仍落实不到位的,延长暂停审批期限或增加扣减用地指标保障要素数量等等。
(7)关于“规划刚性约束不够强。个别项目选址不能按照规划落实,只能申请调整修改规划,形成了规划跟着项目走的现象。2019年以来,仅中心城区范围就有44个项目进行了调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石家庄市建筑风貌控制管理技术导则》,用制度进行管理;二是严格执行规划及规范性文件。在规划管理中,严格执行已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出具规划条件及核发用地规划许可,杜绝随意调整的情况发生;三是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程序规定》,履行控规动态维护工作,对于符合控规动态维护情形的,严格遵照《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石家庄市都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履行技术论证、征求意见、编制方案、规委会审定、批准执行等程序,避免随意调整的情况发生。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019年以来,局党组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党史学习教育、固定党日学习活动等载体作用,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意义的认识,推动全局思想建设;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提升意识形态的规范性。认真梳理了三年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了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三是加强思想分析,注重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强化思想动态分析,经常开展谈心谈话,走访调研,加强对自然资源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准确掌握干部职工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四是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每年至少一次对系统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及时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舆论舆情等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运用不到位。局官网2019年未更新意识形态工作方面有关内容”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意识形态方面工作,加强对系统工作、国家时事、惠民政策等的宣传,做到了定期更新;二是做好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信息、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网站存在的问题,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未建立谈话约谈机制,未落实每2个月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双报告制度,党组书记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过批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市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严格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并严格抓好落实。完善谈话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三是严格落实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抓好“双报告”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2)关于“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日常监督走过场,2019年以来,机关纪委监督检查7次,未发现任何问题,查办的10起案件均由上级部门交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控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大对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财权的监管力度,强化会审和内部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运行和使用;二是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对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三是严格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突出对重点单位、关键岗位、“一把手”的监督,抓实组织日常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监督,畅通监督渠道,注重社会各界监督。
(3)关于“监督机制不健全,32个基层党组织中,有14个未设纪检委员,日常监督缺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知未设纪检委员的基层党组织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设纪检委员或兼任;二是举一反三,对基层党组织全面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作风纪律监管。四是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4)关于“在发挥政治性警示教育作用上着力不够。未及时利用《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整治始末》和身边人身边事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以案示警,强化初心使命。2021年3月11日,全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举一反三,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开展履职监督,强化权力运行。开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回头看”,组织岗位廉政风险督查,查找职能岗位在履职、作风、纪法、廉洁等方面的责任体系和廉政风险薄弱环节,督促健全制度措施规定,严格明确风险防控措施;三是督促为民担当,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深入一线,听取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民解难题上的工作意见建议。针对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督促领导干部和党员高度重视民生诉求,强化为民意识,纠治在涉及土地、规划等民生诉求中走过场、做虚功等行为;四是坚持挺纪在前,持续塑造良好生态。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按程序严肃查处。
2.关于“为民意识树的不牢,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不够有力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窗口单位提升服务效能不明显,群众对服务效果评价不高。2018年以来,在市‘双问计’活动办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市‘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中,有的下属单位排名均不靠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二是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一方面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推行无纸化办理,另一方面全面启用财政电子票据;三是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对办事窗口、咨询台摆放的提示信息、办事材料填写模板等资料内容、格式进行统一。
(2)关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主动查处不够。2019年9月,有的下属单位因工作失误被诉讼,并对当事人进行赔偿,局党组对此问题深挖细查不够,没有开展相关制度的检查,完善相关工作”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各科室利用科务会时间,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提高依法依规登记的意识;二是制定了《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工作实施办法》;三是完成了第二批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工作,夯实干部职工依法依规登记的能力基础。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存在违规违纪问题”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发现问题开展排查清理,之后没有再给临时人员发放,今后杜绝此类情况;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有关奖励性工资及津补贴发放规定,从严把关,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违规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2020年3月,将专家评审费分别存入有关部门个人账户。未将土地交易保证金及时上缴财政。截至2020年11月,市土地地产交易市场应上缴财政土地交易保证金一直在地产交易市场挂账,未上缴财政”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清查梳理,举一反三,从严整改支出程序不合规问题;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财务制度,强化管理,提高认识;三是已按要求将应上缴财政土地交易保证金分三批全部上缴国库。
(3)关于“违规聘用临时人员。截至巡察期间,市局未经人社部门审批,违规聘用临时人员6名”问题整改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已对局机关的6名临时人员进行清理,目前局机关已无临时人员。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对基层组织建设不重视,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欠缺。规划馆党支部未按要求选举支委会”问题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9日,规划馆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二是组织基层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举一反三,对基层党组织全面进行排查;三是优化党组织结构,理顺党组织关系,强化党组织功能作用发挥,提升各级党组织执行力。
(2)关于“机关党建薄弱。机关党委未组织召开过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对基层党组织督促指导不力,2019年以来,机关党委未对各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组织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二是加强系统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解决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尺度不一、管理手段不多、活动载体不够丰富、服务群众水平不高等问题;三是强化督查督办,推动责任落实。通过定期不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查、督办,随时通报存在问题,深化问题整改,全力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基层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基层党支部未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2019年,机关第一支部等19个党支部未落实报告工作制度,有8个支部涉嫌补记支部手册,有4个支部未按规定开展党课教育”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紧紧围绕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思想认识,扎实研究党建工作,牢固树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去定位、去落实;二是规范党建工作基础痕迹资料,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和基础党务台账,对表决事项和开展活动等情况始终做到有文件、有记录、有痕迹;三是成立党建工作督查小组,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细则,每月对党支部党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督查情况并督促改正;四是将党课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手段,按计划开展党课教育,做到党课材料认真准备,严肃开展,坚决杜绝敷衍了事的行为发生。
(2)关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2019年以来,10名班子成员未经常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实施和管理负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对编入本党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负落实责任;二是规范日常管理,党支部要向党员领导干部提前预告组织生活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必须履行请假制度。党支部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如实记载,按照党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党员领导干部未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党支部要及时提醒,党组织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范围。
3.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任免程序不合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干部队伍专业化年轻化不够。专业化优势不突出,局机关具有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知识干部仅22名,占比22.2%;高学历、高素质的干部较少,机关科级干部中研究生学历仅7名,占比14%。”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系统内现有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型人才重点培养,统筹使用,根据局属各单位干部空缺情况,优化配置,及时调整;二是努力优化干部队伍年轻化比例结构,今年根据编制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高学历层次人才18名,现该工作已进入尾声;三是鼓励干部在职培训、学历进修,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仅今年来取得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就有10余人,有效地拓展了干部队伍的知识面。
(2)关于“内设处室编制数不确定,存在缺配现象。局党组未对局机关内设处室编制数进行研究分配,各处室缺配情况不明朗,人员的分配与使用不明晰。局机关缺配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0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疏理机关各内设处室在编人员情况,按各处室现有在编人员暂定各处室编制数,需要调整时经局领导同意后机动调整;二是根据岗位空缺及干部实际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从长安分局调一名同志到机关任职,及时解决机关科级干部缺配情况;三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已筛选出符合科级干部任职条件的人选并进行考察,根据工作需要,待时机成熟时按规定程序配备到位。
(3)关于“落实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2020年2月,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于机构改革变为市局下属分局,在新三区分局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关系在区里的情况下,市局违规对其党内职务进行免职。”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三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石字〔2019〕20号)和市委编委会《关于调整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体制的通知》(石机编〔2020〕1号)文件精神,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改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鹿泉分局、栾城分局,原机构名称已不存在。我局已于2020年2月份完成了新三区分局领导班子任命,新三区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原职务属自然免除;二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的学习,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按规定正确履行任免程序,确保规范有序,运转顺畅。
(4)关于“对借调人员管理不到位。2018年12月机构改革以来,局党组对借调人员监管不及时不规范,没有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致使各下属单位共81人借调至局机关工作,相关借调手续不完善,未注明借调时限。”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对局机关借调人员进行了统一梳理,机关各处室将临时借调人员一律清理回原单位;二是对涉及范围较广的重要工作,可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以集中办公的形式开展工作;三是机关各处室要及时了解局属各单位业务需求,组织各单位相关业务人员来局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的业务能力。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新发展
经过三个月的攻坚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局党组将坚持力度不减、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常抓不懈落实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充分认识市委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带动系统上下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已有整改成效,确保不反弹;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严明责任,持续发力,确保整改彻底。同时借助派驻纪检组监督的保障执行作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跟踪督查作用,确保巡察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坚持政治引领,切实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改革实践,坚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生态文明思想,聚焦自然资源和规划治理现代化,以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为契机,谋划全局发展规划,深化巩固自然资源和规划一体化融合发展优势,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对省会建设的服务保障水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省会房地产专项整治等任务,切实履行好保护耕地、保护资源的部门职责。
(三)抓牢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动力,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高全局党的建设质量。深入开展“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强化机关政治建设。加强党建规范化管理,规范机关党建考核,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创建等活动,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动作风改进,以年度机关作风评议为契机,组织开展“服务发展最佳自然资源和规划‘店小二’”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和水平。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动干部队伍奋发干事创业,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四)深化改革创新,服务高质量发展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加快形成全市总体规划成果草案,探索建立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推进公共服务、交通市政、历史文化保护等规划管理,构建多层次规划管控体系,提升空间规划引领水平。深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土地市场化配置,创新产业用地供给,探索规划引导、成片收储开发,深化节地提效,努力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惠民利民,强化依法治理,维护资源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在民生保障上发挥更大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1-88628927;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胜路18号;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ghjdw@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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