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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0-14 10:52:50 阅读量:935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2020114日至1231日,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3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委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的实际行动,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将其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节点,全力抓紧抓好。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求党组成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把整改工作摆到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充分结合自身情况和分管业务,对号入座,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求全委干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上来,保持清醒头脑,虚心接受批评,勇于正视问题,变压力为动力,找准差距,改进不足,补齐短板,加快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制定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小组,统筹抓好整改工作。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委党组深入梳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印发了《针对“巡察整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使每一个问题都有领导牵头,都有处室负责,都有责任人主抓,确保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集中力量,认真整改。整改过程中,委党组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进,多次召开会议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的指导;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一次整改进度情况,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党组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职责,针对有关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机关党委认真履行督促和监督职责,全程监督各支部整改落实情况;各支部发挥中坚作用,集中骨干力量把落实整改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将整改工作与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党史学习教育、机关内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融为一体,促进发展改革工作上台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委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和市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结合起来,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开门整改、精准整改、务实整改,确保整改各项工作抓实抓细落实到位。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与工作职能结合不紧,学习方式单一”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形式,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充分利用红色资源,组织体验式学习,4月16日,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赴西柏坡开展专题学习、深入研讨交流学习体会。二是充实学习内容,党组中心组每月征集重要领域和重点工作学习议题,及时将中央针对“六稳”“六保”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部署,市委全会针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具体要求等重要内容纳入学习内容。三是规范学习程序,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每月初制定学习方案,印发学习提示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2.关于“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委党组进一步完善《市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具体要求,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集中学习,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纪要、学习情况通报等资料集中存档备案,中心组成员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做好个人学习笔记,并妥善保管。

3.关于“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明显,课题调研工作不及时、不深入,服务‘4+4’现代产业亿元以上项目力度不够,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占比少,未形成集群效应”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课题调研工作力度,修订《大力开展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安排布置,做好年度调研工作,高质量完成调研课题,形成一批有份量、有影响的调研成果。二是做好“4+4”现代产业亿元以上项目服务,为切实掌握全市“4+4”现代产业项目建设及储备情况,在“重点项目管理系统”平台开设《亿元以上“4+4”现代产业项目》专项库,对项目按“新开工、续建、前期”三种类别实施动态入库管理,各县(市、区)依据项目储备和建设情况按月自行填报入库,自行动态调整。三是突出抓好光电与导航、生物医药、通用航空三个省级战新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四是针对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占比少问题,结合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建立我市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库,重点抓好续建项目,力促按期竣工投产。

4.关于“推动全市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值等经济指标工作、破解‘火电围城’等重点工作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高新技术产业工作中,一是抓好重点县区督导调度,突出抓好新三区一县及增速落后的重点县区的高新技术产业运行监测,采取定期督导、现场调度等方式,及时掌握了解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全市指标运行总体平稳。二是抓好重点企业运行监测,重点监测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骨干企业运行情况,会同相关县区针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提出差别化支持措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中,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市级领导干部包联县(市、区)的通知》,将投资工作纳入市级领导包联重要内容,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加强业务工作指导。破解“火电围城”工作中,下发《关于做好清理规范资源能源项目工作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风电、光电项目规范清理中,5个光电项目、36份开发协议规范已清理完毕。

5.关于“党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委党组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出台《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不够”问题整改情况。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通报典型案例共计6次,有力的促进了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月份召开的2021年全市发展改革工作上,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委整体工作同考虑、同部署、同实施。

2.关于“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分管委属联创担保公司和价格认证中心的领导干部担当尽责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委党组举一反三,强化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要求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大对分管处室(单位)的领导管理和监督指导的力度,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分管委属联创担保公司的领导加强工作调度,坚持例会制,每月听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工作动态,积极协调推进。分管价格认证中心的领导强化业务管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案卷管理制度》,加强档案审核和监督,做到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每个顺序、每个时限都有条不紊,丝丝入扣,精准到位。

3.关于“党组对日常监督抓得不实,纪检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政治监督定位,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全会和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二是开展作风纪律整治,印发《2021年全委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下发《问题整改督办函》8份。三是强化日常警示教育,印发2021党风廉政建设典型案例警示摘录共计6期,印发关于提醒全委党员干部廉洁过节、遵守纪律的提示函5份,观看电视专题片《政风反腐就在身边》,印发《关于对违法犯罪党员纪律处分不及时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的实施方案》,梳理更新廉政风险防控措施87条。

4.关于“个别处室(单位)财务预决算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党组责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要领导做出深刻检查,对机关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坚决杜绝今后出现此类问题。党组要求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及时学习财务管理的最新政策及变化,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素质;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安排支出;严格建章立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可能出现财务违规违纪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5.关于“个别处室(单位)违反财务规章制度”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业务处室依托财务,形成点对点发放专项经费的模式,完善规范发放程序。二是加大内部审计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形式,确保每年审计1次。

6.关于“个别委属单位财务记账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规范财务记账和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专款专用,记账规范。

7.关于“个别委属单位差额代收电费,并坐收坐支”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市粮食稽查大队加强与有关部门请示沟通,从2020年起,代收电费暂不交至电力部门充卡,待年末集中上缴财政。二是代收电费电价调至合理水平,即0.6元/度。三是对各用电户一次购电数额进行限制,防止电费余额较大,即一次购电不能超过5000元。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责任制压得不实,有些领导干部对分管处室(单位)党建工作指导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党组要求班子成员切实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每年至少4次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的要求。

2.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不规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支部对流动党员管理有缺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支部对流动党员管理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管理力度,对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的流动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在支部大会做出了深刻检查。二是机关党委举一反三,印发《党员管理有关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及党员流出、流入登记制度。三是党组要求各党组织要加强党员管理,举一反三,及时收缴党费,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关于“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中层干部年龄偏大”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干部日常调整,大胆培养和启用优秀年轻干部,着力改善中层干部年龄结构。二是加强与组织部门请示沟通,尽可能多争取选调生,引进学历高、素质好的年轻人才,促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现已接收定向选调生15名。

4.关于“专业人才不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引进外来人才,结合实际,摸清底数,加强与编制和组织部门请示沟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为专业人才队伍补充新鲜血液,现已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才3人,充实到相应技术岗位。二是培养现有人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现有干部的业务能力。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发改工作新发展

今后,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双抓双落实,两手均衡用力,拓展运用巡察工作成果,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全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目前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持续用力,直至整改见到成效;对尚需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加快进度、紧盯不放、持续推进,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始终,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体系建设。坚持边抓整改边建章立制,本着务实有效、便于操作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用、机关党建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努力构建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党组工作制度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规范支部学习、会议记录、廉政约谈等工作,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和问责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有效推进作风转变。

(三)以整改促工作。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做到整改的所有问题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又通过整改提升工作实绩,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以锲而不舍的精神、以滚石上山的韧劲、以决战决胜的勇气,下大力气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运用好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发展改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1-86688410;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发改委;邮政编码:050011;电子邮箱:jgdw86688410@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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