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01 08:03:09 阅读量:9151
中共石家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编办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编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严明整改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以整改落实推动全办党的建设和机构编制工作上水平。
一是坚持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对党绝对忠诚的现实检验,摆上了重要日程,加强了组织领导。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们第一时间召开室务(扩大)会,传达学习邢国辉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共召开8次室务会和1次专题调度会,研究部署、协调调度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县级干部为成员的市委编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整改工作专班,由2名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强化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石机编办整改〔2020〕1号),建立了整改工作清单,将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10个问题细化为16项具体工作,逐条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确定了整改标准,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并将整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压实了整改责任。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扎实抓好整改。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担任了4个具体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直接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抓落实。1月19日,我们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室务会成员深入查摆问题,自觉认领责任,认真自我剖析,带头进行整改。各责任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为全办同志做出表率。我们对各项整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挂账销号,利用周例会每周一调度,对复杂疑难问题重点盯办,着力补缺项、纠偏差、改错误、建制度,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补齐制度短板。我们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漏洞,围绕党的建设、机关运行、业务运转三个方面,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制定完善了33个制度规定,形成了相互衔接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更好地抓班子、带队伍、履职能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1月9日向我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的10个问题,我们将这些问题细化成16项具体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13个,未完全完成3个。
(一)关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关于“事前主动谋划不足”问题。
关于“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后,长达十个月时间,市委编办存在‘等靠’思想、主动谋划意识不强,没有及早对全市机构改革中需要统筹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谋划,2018年12月《河北省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方案》下发后,市委要求市委编办10天内审核完成55个市直部门的‘三定’方案,由于提前谋划不够,市委编办未能如期完成市委交办的任务”问题。(责任领导:李海峰、各主任;责任处室:各处、中心)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在工作中,我们加强了事前调研谋划,完善和坚持了决策调研制度,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调研工作的意见》(石机编办〔2019〕138号),并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前主动加强了专题调研和谋划,确保各项贯彻落实措施及时跟进,着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超前谋划、科学谋划水平。
(2)关于“事后跟踪评估不够”问题。
关于“除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机构改革‘回头看’外,没有主动对机构改革后机构职能融合情况进行跟踪评估”问题。(责任领导:来彦龙、付俊杰;责任处室:机关处、监督处)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继续推进,结合疫情防控抓紧落实。
整改措施及效果: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加强了事后跟踪评估,3月3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机构改革评估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石机编办〔2020〕7号),对市、县两级党政机构改革跟踪评估工作进行了精心谋划和安排部署。由班子成员带队,组成四个评估组,对重点涉改市直部门和所有县(市、区)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开展了检查评估,查找问题不足,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做好整改,巩固改革成果。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工作进度比较迟缓,现已评估检查了7个市直部门,对其它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我们将结合疫情防控抓紧落实。
关于“2019年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委编办仅有1次调研,而且这一次是配合省里搞的调研,涉及13个街道(乡镇)、4个区直部门,分别仅占总数的22%、10%,且未形成专题报告”问题。(责任领导:邓京生、李敬军;责任处室:综合处及其它各处、中心。)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调研工作的意见》(石机编办〔2019〕138号),坚持调研工作制度,把调研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将调研成果吸收进各项工作意见建议和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围绕推进乡镇街道改革等工作,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坚持身先士卒,加大调研力度,加强工作谋划,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工作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作为全省试点,超前谋划制定改革方案模板,发挥了省会的示范带动作用,乡镇街道改革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2.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关于“市委编办没有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关于防范重大风险的文件、会议精神;特别是2019年2月全市召开“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后,没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防范措施,没有进行风险排查整治”问题。(责任领导:邓京生、李敬军;责任处室:机关党总支)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1月21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了《多措并举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能力》等文件精神。2月7日专题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文件、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坚持底线思维、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自觉性。二是4月3日召开室务会,研究制定了《市委编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工作措施。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有关精神,3月中旬,对机关进行了防范重大风险排查整治,形成了排查整治专项报告。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市委编办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没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没有按照市委规定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2017-2019年《工作要点》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谋划;2017、2018年《工作总结》没有进行专题总结,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报告没有明确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民主生活会没有明确对照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方面问题。(责任领导:邓京生、李敬军、付俊杰;责任处室:机关党总支、综合处、政策法规处)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3月9日召开室务会,听取了机关党总支意识形态专题汇报,对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4月3日召开室务会,研究修订完善了《市委编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规定的知悉范围,及时进行传达学习。今年以来,市委编办中心组于1月21日、2月7日、3月20日分别对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同志在主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编制情况汇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能力》进行了专题学习。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纳入了市委编办《2020年工作要点》,年终将进行专题总结,并长期坚持。四是4月3日召开室务会,研究修订了《市委编办民主生活会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明确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要报告和对照检查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短板”问题。(责任领导:来彦龙;责任处室:综合处、电子政务中心)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对“石家庄机构编制网”有关内容进行了即时更新,3月13日召开室务会,修订完善了《石家庄机构编制网管理办法》,研究出台了《石家庄市委编办新媒体管理办法》,形成了长效机制。二是加强了对县(市、区)委编办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监督力度。1月9日至2月7日,对县(市、区)党委编办网站开展了摸底排查,督促各县(市、区)委编办纠正了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板块长期空白等问题。2月3日,对井陉矿区、藁城、元氏编办下发了网站管理整改工作“督导函”,责成他们对网站处于“半瘫痪”状态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我们将市、县编办网站维护作为日常督导工作持续跟进、长期坚持,确保各级机构编制网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充实完整,导向正确鲜明。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主动”问题
关于“市委编办没有2017-2019年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的相关记录。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力,班子成员没有对分管处室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也没有对岗位调整或新入职干部进行廉政谈话”问题。(责任领导:李海峰、邓京生、李敬军,其他班子成员;责任处室:机关党总支)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2月20日、3月20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分2次专题学习了习近平、赵乐际同志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报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4月3日召开室务会,修订完善了《市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编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梳理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了责任清单、工作任务清单、贯彻落实措施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形式载体具体,工作可抓可查。二是健全完善了班子成员研究调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将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作为重要内容,每半年向领导班子作出专题报告,并安排专人做好工作记录,由机关党总支统一管理。三是4月3日召开室务会,研究出台了《市委编办党内谈话制度》,明确办领导按规定对岗位调整干部、新入职干部进行廉政谈话。3月9日,办主要领导对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中心)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就廉洁从政提出要求。
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存在发票日期相同、编号相连的现象,部分凭证报销汇总单未经经办人、分管领导、审批人签字便予以报销。未开设工会经费专用账户,工会账目混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购买相同耗材价格悬殊,同一张购买办公用品清单上同一型号物品价格不一样”问题。(责任领导:邓京生、付俊杰;责任处室:综合处)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认真调查核实了情况。二是加强了财务、采购人员的廉政和财务纪律教育。在由相关人员对上述问题作出情况说明的基础上,2月18日分管领导专门对财务、采购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和财务纪律教育。三是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办公用品采购制度,4月3日召开室务会,修改完善了《市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市委编办机关物品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四是积极争取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工会和银行部门支持,4月1日单独开设了工会经费专用账户。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关于“经查阅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资料发现,(1)思想重视不够。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7月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市委编办没有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文件、会议精神,没有结合自身实际研究细化具体措施。(2)责任履行不到位。2017、2019年没有召开会议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2018年没有向领导班子进行党建述职报告。(3)督导落实不力。2019年5月28日,机关党总支对各支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机关党建课题调研暨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支部于7月15日前报送论文,之后没有了下文”问题。(责任领导:邓京生、李敬军;责任处室:机关党总支、各支部)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室务会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党总支关于机关党建的工作汇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总支要进行年度党建工作述职。2月24日,召开室务(扩大)会,听取了4个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二是3月20日室务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市委编办《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办法》。三是4月3日召开室务会,制定了《市委编办基层党建工作督导落实制度》,明确规定凡有规定时限的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需长期坚持和推进的工作,责任单位每月进行自查并向机关党总支报告,机关党总支负责督导检查。
2.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关于“经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市委编办没有2017年-2019年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谈心谈话记录等会前准备原始材料;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不具体,且下一年度对2017年度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只是把整改措施进行了简单复制、照搬照抄”问题。(责任领导:邓京生、李敬军;责任处室:机关党总支)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4月3日召开室务会,制定了《市委编办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了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记录制度,并强调保存好原始资料。二是结合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对以往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尚未整改到位的,纳入了此次整改工作,形成了整改清单,细化了整改措施,已整改落实到位。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关于“2018年市委编办成立机关党总支以来,各支部未召开支委会共计4次、党员大会1次、党课教育2次,个别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未讲党课”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4月3日召开室务会,研究修订完善了《市委编办三会一课制度》、《市委编办组织生活会制度》、《市委编办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二是机关党总支加强了对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按《党章》规定严格落实,执行到位,提高质量,取得实效。
4.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1)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内设机构县乡机构编制指导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2个处室,正职和副职岗位长期空缺,一直没有调整。由于对选人用人工作没有长远的、科学的规划,对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一定影响”问题。(责任领导:李海峰、邓京生;责任处室:综合处(人事处))
此问题未整改到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继续推进,适时完成。
整改措施及效果: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加强了与市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有针对性的对干部队伍进行了人岗相适和适应性分析研判,目前已初步有了配备人选,待条件成熟时适时调整配备。
(2)关于“选拔任用材料形成不规范。研究干部任免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未体现党组研究干部的过程,党组成员未逐个发表意见,会议记录纪要不齐全;提拔人员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深入考察谈话环节的会议记录普遍存在缺项少项或简化合并的情况”问题。以及关于“选人用人文书档案不齐全。部分文书档案材料因管理人员更换等原因丢失,未及时将档案审核登记表,计生证明、廉洁自律证明、“六不列入”、三年总结和个人重大事项公示等材料归档”问题。(责任领导:邓京生;责任处室:综合处(人事处))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我们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相关规定,室务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详细记录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征求意见、德才表现、任免理由等情况,记录原汁原味、全面客观,并严格认真归集人事文书档案材料。在1月份研究配备机关机构编制处处长人选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了选任程序规范、材料齐全合规。
(3)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严格。单位对人事档案审核把关还不够严格。部分同志出生年月记载不一致;个别考核情况无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审核备案意见章;无试用期任免表或任免表未盖章,无单位审批意见;试用期满任免表无任免文号”问题。(责任领导:邓京生;责任处室:综合处(人事处))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审核工作,利用大组工网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对需要审核人员的档案,逐人逐卷进行全面复核,并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沟通。鉴于这些问题均属历史遗留问题,市委组织部已经对干部人事档案实行了电子化集中保管,对于允许采取补救措施的采取附加佐证材料的方式进行了说明,对于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保留了原貌。今后,我们将引以为戒,严格档案审核,确保档案增量全部符合要求。
(4)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表为公务员工资”问题。(责任领导:邓京生;责任处室:综合处(人事处))
此问题未整改到位,受客观条件限制,继续推进,争取早日完成。
整改措施及效果:我们在以往与市人社局沟通的基础上,再次与市人社局沟通并递交了书面材料,待人社局提出具体的办法后予以解决。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巡察共性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关于“巡察共性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市委编办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期间,接受了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督导,当时按照督导组提出的全市27个共性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制定了整改措施。但是通过这次巡察发现,有些措施没有得到认真落实,有些只停留在了文字上。(1)比如,当时针对调查研究不够经常和深入的问题,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研工作的意见》;(2)再比如在抓机关党建方面,也制定了‘加强党建工作研究,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等措施,但是经巡察发现,这些措施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严格落实了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调研工作的意见》。二是在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梳理党建责任清单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市委编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并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制定了《市委编办基层党建工作督导落实制度》,并严格执行。
关于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要结果信访件和一般信访件办理情况。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要结果信访件和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持续强化整改意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是强化整改意识,落实工作职责。树立整改工作无止境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巡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经验教训,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审视正在谋划和今后开展的各项工作,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问题,不断提高自我把脉问诊、主动纠错正风的能力。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肩负起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提升党的建设和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二是保持整改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紧扣反馈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抓紧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并针对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坚持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保持“进行时”,进行动态整改,延展整改工作面,不断向纵深推进。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有关精神,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落地生根,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运用整改成果,提升工作水平。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机构编制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建章立制为抓手,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动力,引领指导机构编制工作实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新时代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6653865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普惠路8号市委编办机关党总支;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bbdzz86687851@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史研究室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党史研究室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党史研究室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勇于担当的工作精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2020年1月9日接到巡察反馈整改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巡察反馈意见。会议认为,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对我室各项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市委党史研究室对问题逐条逐句逐字研究,照单全收。会议要求,各处室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上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的精神状态立即开始全面对照整改。1月22日,市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思想剖析,会上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思想根源,深究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措施。室主任李霞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班子成员都敢于讲问题,揭短处,民主生活会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力推进。为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室主任李霞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级调研员王利利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和推动。分别于2020年1月9日、1月20日、1月21日、2月3日、2月10日、2月19日、3月10日、3月17日先后八次召开领导小组会,对巡察反馈意见分析整理了4个方面25条问题,逐条提出了整改措施,印发了市委党史研究室《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各责任领导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整改方案,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将整改成果制度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
(三)强化督导,确保整改实效。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室主任李霞多次召开协调会,专门听取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并亲自督导落实。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对责任处室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提醒督促有关处室和责任领导,确保整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个方面25条具体问题,已完成23个,未完成2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市委党史研究室没有召开班子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文件、会议精神。特别是2019年2月27日市委召开“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后,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落细落实。市委党史研究室没有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班子没有进行专题研究;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增强风险意识,2020年3月17日召开室务会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进行补学。二是班子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谋划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了我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落实,落实防控责任。三是制定了《市委党史研究室外出参会(活动)登记制度》,及时传达会议、文件精神,将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单位对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经查阅相关资料,市委党史研究室没有在干部队伍中及时进行传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2020年3月13日召开全室干部会议,对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进行补学。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没有将意识形态列入单位工作重点”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制定了我室《2020年工作要点》,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其中。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没有按规定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2020年3月13日室务会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今后严格按照要求,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了《2020年工作要点》。
(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中没有提及到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在2020年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添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
(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意识不强,‘石家庄党史网’7个动态栏目中有2个栏目长期未更新。”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2020年1月16日,对石家庄党史网网站栏目进行了梳理排查,更新了专题研究、红色资源两个栏目动态,之后各栏目正常更新。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18年8月省委印发《中共河北省委关于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市委党史研究室只对该文件进行了学习传达,未结合实际进行研究部署”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按《中共河北省委关于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室务会,结合我室实际进行了研究部署。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力,经查阅相关资料,2017-2019年度党史研究室班子成员没有对分管的处室、新提拔的干部进行过党风廉政建设谈话。”问题。
(3)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按《中共河北省委关于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要求,对2017—2019年度分管处室、新提拔的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留存谈话记录备查,制定本室研究落实工作要点和谈话提纲。
2.关于“自觉接受驻室纪检组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按照市纪委关于《建立综合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市委党史研究室在召开“三重一大”事项等会议时应有驻室纪检组参加。经查阅相关资料,2017年12月至今应有驻室纪检组参加的相关会议16次,其中9次是在无纪检组参会情况下召开。”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已组织学习《建立综合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对2017年至今16次中有9次纪检组应参加而未参加的相关会议记录对照检查。经查,9次纪检组未参加的会议为预备会议,我室在邀请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参加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提前召开室务会预备会议研究商定提交上会议题,为纪检组参加会议做好充分准备,待与纪检组沟通商定好会议召开日期后,该会议方为正式会议。今后会继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经室务会集体研究,随时与驻市委办纪检组沟通,邀请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参会指导,做好会议记录,室务会成员签字确认。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史研究室会计出纳一人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已协调人员,会计、出纳分设。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工会账户未按规定独立设置,工会账目在单位行政账户中列支。”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由财务付承亮协助,独立设置工会账户,何芳、车爱缺具体负责。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19年8月两次超过5000元大额采购办公用品,未按规定经室务会集体研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相关支出已召开室务会,并附会议纪要。继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超过5000元以上支出,经室务会集体研究,并邀请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参会指导,做好会议记录,室务会成员签字确认。
(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19年9月新购入的空调、桌椅等未计入固定资产台账。部分采购合同未按规定签字,存在空白。”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经查阅,采购的空调、桌椅均为2019年初申报的部门预算内项目,并已经市财政局审核。因收到采购票据有延迟,2019年9月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台账。收到票据后已第一时间将空调、桌椅等计入固定资产台账。二是采购合同均进行了补齐签字。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力度,对分管处室人员进行廉政风险谈话,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提高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堵住廉政风险点。
(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登记建账手续,确保资产完整、真实,做到单据齐全、账目清晰、数据准确。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弱化,队伍建设任务艰巨”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经谈话了解,有多人反映个别班子成员之间不团结,因工作分工、工作方法、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摩擦不断,矛盾长期未得到化解,工作掣肘,规矩意识差,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负面影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项制度,提高室领导班子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发展、凝人心聚士气的能力和水平,把中央和省、市委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各方面、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团结,积极化解矛盾,提高凝聚力、向心力、威信力。及时督导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提高执行力,强化规矩意识。三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既干净又干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由于市委党史研究室对班子成员不团结问题和信访问题重视不够、化解不力,导致一些重要工作迟滞拖拉,比如,在干部选拔使用工作上畏首畏尾,市委党史研究室共有3个处室,有2个处室长达一年零九个月无负责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未完成。一是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史和文献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对标全年目标任务,每项重点工作都列出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对工作进展进行督办机制。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正视选人用人中的问题,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统筹考虑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选好配齐干部队伍。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全方位考察识别干部。知人善任,有合适的干部岗位人选后,经集体研究,报请组织部门预审通过后适时启动。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在本职工作上推诿扯皮,有两本书没有按照工作计划完成编辑、出版。”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石家庄记忆》一本书出版。《石家庄的解放与接管》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整改进展情况:因个人原因,《石家庄的解放与接管》《石家庄记忆》两本书没有按时完成出版。一是《石家庄的解放与接管》一书已完成初稿,交付出版社。下一步出版工作,正与出版社联系中,初步定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二是《石家庄记忆》一书现已由时任党史研究室主任组织工作人员,结合2019年全市党史工作实际,增添了“井陉天路”精神和正定自贸区两个版块。已经于2019年9月底完成出版,作为全市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工程书目上交市委。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深入”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经查阅相关资料,市委党史研究室没有学习传达2019年7月9日召开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没有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单位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2020年1月,已安排学习传达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室党建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条例》等内容。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没有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已经召开室领导班子会专门研究了党建工作和2020年重点业务工作,共同谋划,共同部署,研究通过了《中共石家庄市委党史研究室2020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石党研字〔2020〕1号)和《2020年党史工作要点》。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按相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未按规定召开党支部会议;有3个党小组未按时间节点召开党小组会;‘三会一课’学习计划照搬照抄。‘两学一做’没有常态化开展。”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2019年12月10日召开全室党员大会,对机关党支部进行了换届改选,选举出5名支委委员,推选出支部书记、副书记,并报经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备案。二是截至目前,按时召开了4次支委会、党小组会,研究制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两学一做”常态化开展办法,制定《2020年党员学习计划安排表》,开展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全年学习计划安排和评议结果张贴在党务工作宣传栏。三是健全党组织机构设置,成立4个党小组,明确各组党小组长。四是规范党支部阵地建设,推动党建工作有序开展,本着“统筹规划、规范美观,节约成本、综合利用”的原则,组织改造103室为党员活动室,作为党支部党员活动、议事、宣誓的新阵地。党员活动室门口悬挂“党员活动室”标牌,活动室内布局规范简洁。合理布置党旗、入党誓词、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等上墙内容。
3.关于“选人用人还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执行不严格,主要领导首先表态发言;个别干部调整为副科级领导职务,未报告试用期制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度、试用期制度。二是对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的通知》、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重新进行学习,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文书档案不齐全。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分散存放,未形成干部选拨任用文书档案;会议记录、纪要不齐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程序,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组建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严格按要求对相关材料进行规范、留存备查。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会议记录、纪要,室务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详细记录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征求意见、德才表现、任免理由等情况,原汁原味、全面客观记录,每次会后进行整理归档,主管领导对记录规范进行严格把关。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严格。3名同志任免表都存在填写不规范,审批机关意见一栏没有文号,也没有填报日期和填报人姓名;个别同志缺少提任考察材料,个别档案材料不一致,在2016年开展档案专项审核过程中没有加以纠正。”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2020年1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对照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明确核查重点问题,对干部任免表规范填写进行培训,突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完整性、准确性。三是对照2016年档案专项审核要求,对干部管理权限内的9本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回头看”,个别档案材料中学习经历记载不一致的2020年1月21日由干部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实地调查核实存疑档案情况,逐人逐卷进行全面复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
1.“巡视巡察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该单位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间被巡视巡察专项整改督导过,当时市委党史研究室按照督导组提出的全市存在的27个共性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制定了整改措施,但是,通过这次巡察我们发现,制定的有些整改措施没有得到认真落实,有些整改措施只是停留在了文字上。”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结合本室实际,对全市27个共性问题逐项对照落实,已整改完毕。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在抓意识形态工作方面,也制定了《市委党史研究室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并没有依据该办法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相关工作。”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根据新形势,修订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成立领导小组。在3月13日室务会上通过。之后严格按照《办法》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当时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制定了《财务资金管理及报销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措施,但仍未按规定执行财务制度,存在大额采购办公用品,未按规定经室务会集体研究;部分新购入的办公用品等未计入固定资产台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认真执行落实《财务资金管理及报销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支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1月再次对文件精神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管,真正构建起资金全程监管的有效机制。二是继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超过5000元以上支出,经室务会集体研究,并邀请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参会指导,做好会议记录、纪要,室务会成员签字确认。三是新采购的办公用品已计入固定资产台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力度,对分管处室人员进行廉政风险谈话,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提高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堵住廉政风险点。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市委党史研究室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和巡察组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室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坚持目标不变,持之以恒抓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的原则,持续抓整改、抓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或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绝不遗漏,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同时抓好整改成果的制度化、长效化,做到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发挥规章制度的规范作用,形成长效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各方面存在问题。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并及时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党史研究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整体成效。
(三)坚持统筹推进,扎实做好巡察成果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史研究室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动力,围绕党史编研、党史资政、党史宣教“六进”等工作推动新时期我市党史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7851260;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新华区兴凯路70号党史研究室;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箱:dsb87851138@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史研究室
2020年6月1日
中共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这次巡察,是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和全面体检,体现了市委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心和厚爱。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令人警醒,提出的意见要求符合实际、切中要害、中肯深刻,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我们牢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心上下最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顶在头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1月13日,召开中心党组专题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四个意识”树立得牢固不牢固、“四个自信”落实得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执行得到位不到位的重大考验,作为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契机,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提出的每一个建议都作为“必答题”,一条不落、一项不漏地抓好整改落实,以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以扎实有力的措施,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中心党组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成立了由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整改任务的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二是中心班子带头整改。中心每名党组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制定个人整改落实方案,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与大家一道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督导整改落实,督促相关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月13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各党组成员紧密联系实际、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检查,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有力促进了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强化问题整改,切实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中心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分解出四大方面、28项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石家庄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做到整改任务清单化、具体化,确保责任全覆盖、整改无死角。
(四)强化督导调度,切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中心党组先后召开专题党组会、工作部署会,以及党的建设工作会、意识形态工作会等9次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整改有关具体问题,完善工作措施,推动整改往深里抓、实里做。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直面问题、敢于担当,直接抓、抓具体,对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一抓到底,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巡察整改责任。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从严从实,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关于“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定自觉地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学,从中心党组做起,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入领会这一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与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记录学习内容,确保学习笔记详实完整,结合实际自觉撰写心得体会,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见成效。
2020年以来,中心党组先后开展了5次专题学习,每位党组成员均笔记详实完整,并都有心得体会。2019年下半年以来,中心党组先后组织了22次中心组学习。
2、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各项学习制度,2018年11月12日以后,单独记录中心组学习会议内容。二是每年1季度制定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目前已制定2020年党组学习计划,每月有专题,并按上级要求及时补充完善。三是强化责任,明确专人负责,通过机关党建网考核平台每月上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四是中心指定了专用学习本,所有党组成员专本专用,进一步提高了学习质量和效果。
3、指导党支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还存在短板。一是经核实,中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6个支部都至少开展了2次以上专题学习,并按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和组织生活会。二是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了主题教育成果。
4、看齐意识不强。一是2020年2月17日,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石家庄市委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并进行了研讨。二是进一步强化看齐意识,认真对标对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切实学到深处、落到实处。
5、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积极拓宽归集渠道,主动寻求增长空间,巩固机关事业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稳步推进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20年3月26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印发《石家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将新市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6、未认真履行监督督促职责。加强督导,2020年2月10日,河北誉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已为4名劳务派遣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7、内部审计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是加大内审力度,利用住建部电子稽查工具,每月及时筛查存疑数据,并督促管理部进行整改。二是完善内部稽核程序,已完成日常稽核需求报告,新增自动稽核指标10项、报表4项,修改指标7项。三是制定2020年中心稽核计划,从3月底开始,全年扎实开展贷款项目等4次专项审计。四是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中心内审人员自身素质。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一是2020年2月24日,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并进行了认真研讨。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不到位。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2月24日,中心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0年3月9日,中心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责任。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2020年工作要点。定期对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每半年向中心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四是加强对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二)关于“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完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每季度中心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3月23日,中心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认真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中心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每年7月和翌年1月,严格按要求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2020年3月23日,中心党组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并研究制定了中心《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中心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2、“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2019年12月2日,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中心党组决定的重大事项的督办、催办和落实工作,并定期向中心党组汇报进展情况,二是建立健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长效机制。中心机关党委对“一岗双责”持续跟踪问效,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追责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3、工作中还存在形式主义。2020年3月9日,中心党组研究制定了《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办法》,中心大额资金均以竞争性存放方式存储,由评审小组根据各银行利率、存储期限等条件进行评审,资金管理小组审议后执行。
(三)关于“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压实相关责任、细化完善措施。2020年第一季度,中心共召开19次党组会,其中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涉及党建内容6次,做到了党建工作和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提升了中心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2、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不够。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强化省会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坚持逢旗必扛、逢先必争,扎实开展“抓党建、扬正气、强业务”主题教育活动,找实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切入点,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更大程度发挥省会模范带头作用。
3、党组领导作用存在弱化现象。一是2020年3月30日,中心党组修订完善了《中共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规范了中心党组议事决策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党组工作规则》,中心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及中心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中心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更好发挥中心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4、基层党建基础薄弱。一是加强指导落实,中心机关党委研究出台《党建档案管理规定》,机关党委专人负责,各支部定期上交。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各支部上报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三是加强硬件建设,中心购置了档案柜,一柜一锁,一锁一匙,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党建资料存放安全。
5、党务知识缺乏。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制定学习计划,突出学习重点,今年以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进一步提升了党务知识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重新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工作的通知》。三是中心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不定期抽查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学习笔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确保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6、党员发展混乱。一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党员发展程序发展党员,及时记录党员发展各个环节的准确时间。各支部书记、机关党委层层把关,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二是市委巡察以来,中心先后开展了党员志愿服务、党员进社区联防联控、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更大程度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赴基层调研时间少。一是坚持将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2020年3月30日,中心党组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细化规范了中心调查研究工作。二是狠抓工作落实,中心领导班子带头,持续开展“双问计”活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每年至少形成2篇调研报告,切实在调查研究中提高能力、增进本领、改进作风。
8、选人用人工作还有差距。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对拟提拔的干部严格执行“凡提四必”有关要求,落实个人重大事项公示和全程记实制度的规定,不断提高选拔任用工作质量。二是根据工作实际,申请保留桥东管理部机构和人员,市委编委办已同意。三是扎实开展“裸官”专项治理,对符合“裸官”标准的,严格按照“裸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四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切实规范中心干部职工档案材料。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选优配强中层干部队伍。
(四)关于“党组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巡视巡察整改重形式、轻实效。一是中心机关党委定期对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活动按期进行并记录完整。二是扎实开展巡视巡查整改“回头看”工作,逐项对照检查,抓好整改落实。
三、深化整改成果,推动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各项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296210;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0—1号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01办公室收;邮编:050090;电子邮箱:h85290000@163.com。
中共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0年6月1日
中共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党工委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落实整改要求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2020年1月9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党工委领导班子第一时间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安排巡察整改落实工作;1月10日,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并通过《中共石家庄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解方案》;1月20日,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全体会议,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动员全区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好抓实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县处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整改期间,先后6次召开党工委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专项调度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传达整改要求,细化工作任务,组织工作调度,确保整改到位。3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委员张义、市纪委九室主任刘建哲受邀到会指导并点评,党工委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将巡察问题整改与班子整体建设同剖析、同部署、同推进,形成一级改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责任到人、扛责上肩。针对整改周期短、时限紧的实际,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优整改成效。建立督办机制,整改办定期统计汇总整改进度,提供给党工委和领导小组准确掌握整改情况,把握整改进度,有针对性进行督办实施。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适时督办整改进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
四是强化跟踪问效,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完善内部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加强作风建设的过程,坚持把整改工作成效与完善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举一反三、固本溯源、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问题反弹,尽可能延伸整改实效,把整改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执行力。整改期间,组织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工作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重新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若干文件的通知》《石家庄综合保税区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舆情风险评估制度》等系列制度,从制度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聚焦问题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显著成效
第一方面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 关于“剩余0.37平方公里未验收,至今仍未整改到位,也未提出规划核减意见”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根据2019年11月海关总署特殊监管区域退出管理集中工作会议精神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署加发〔2013〕273号),按照石家庄海关建议,2019年12月呈请市政府并呈报省政府,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报送核减石家庄综合保税区面积的请示。
2.关于“2014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发文2个乡镇56平方公里为综保区共管区域,对规划、土地、财政等13项职能实行统管,至今未对该区域实施有效共管,造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迟滞”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社会保险及稽查、劳动监察、职称管理、行政审批(工伤、退休等)、辖区企业员工、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运营和服务等6项职能已完成统一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及领导指示,11项职能不再接管。二是为保证规划统一,2015年原市城乡规划局成立园区规划分局并派驻园区,对规划审批和管理实行了共管。三是市政府2015年12月8日出台《关于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国土资源管理事务的实施意见》(石政函〔2015〕118号),确定综保区5平方公里区域内已征收土地全部由管委会和综保区国土分局负责土地管理中的供应和登记工作,土地供应和土地登记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共同做好区域内土地管理工作。四是为加快共管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约47100万元,完成共管区域内两个乡镇包括道路、污水、雨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七项,基本实现共管区域基础设施统一建设任务。五是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高质量项目入驻园区。同时实行了园区独立财政,将进一步完善综保区财政运行体制。
3.关于“综保区制定‘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进出口额不低于30亿美元、财政收入10亿元,截止2019年11月底,进出口额10.76亿美元、纳税仅1930万元,与目标差距较大”。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93%,计划6月30日前完成。一是通过召开政策说明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市政府《关于促进石家庄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的若干意见》文件。二是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力求政策及时有效落实兑现,吸引更多外向型企业到综保区落户、开展业务。三是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将任务分解压实到各部门,定期调度督促落实,全员参与,务求实效。四是加强对落地项目的帮扶力度,帮助做大做强,培育重点税源;以自贸区成立为契机,推动省、市出台相关税收创新支持政策,吸引企业入驻。同时,挖潜增收,对园区环保税、水资源税等税种堵塞征收漏洞,确保应收尽收。截止2019年底,已累计完成进出口总额24.04亿美元,2020年制定全年目标完成进出口额20亿美元。今年第一季度已完成进出口额4.32亿美元,预计二季度即可提前完成十三五任务目标。
4.关于“土地使用率低、产出效益差。围网内3740亩土地,已出让2590亩。围网内项目中仅有占地160亩新合纤维建成投产,医药物流占地60亩主体完工,租地项目保税仓库等在建,其它土地仍闲置”(与第5、7项一并整改)。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支持传统产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积极发展数字经济,提高企业产出效率。二是完善重点产业支持政策体系,以亩产论英雄,吸引更多高质量、高附加值、高贡献率的企业和项目入区。三是创新招商方式,探索与专业机构合作招商、奖励招商中介人等市场化招商方式,拓展招商渠道。四是实行项目分包督办机制,由委领导和局办组成专门人员盯办项目,一盯到底直至项目投产。五是加快标准化保税仓库、生产厂房和孵化平台等公共载体建设进度,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加大围网外总部经济及商贸企业发展力度,支持围网内现有生产型企业发展壮大,补齐因围网内企业免征增值税造成的低贡献率短板,努力提升园区运营效益。
(二)对市委、市政府打造省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对外开放桥头堡要求落实不力。
5.关于“对‘4+4’现代产业推进不力问题,以及土地使用率低、产出效益差问题。综保区资金投入多、项目落实少、运营效益差,园区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与第4项一并整改)。
(三)党工委凝聚力、执行力较差。
6.关于“2017年12月签订的国际光电、一带一路、航空产业、跨境电商等4个产业园,占地1040亩、协议投资额28.4亿元,到2019年11月底仅完成投资3.7亿元,一带一路和航空产业园仍未落地” 。(与第8项一并整改)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已完成80%,计划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整改措施:一是实行项目分包督办机制,由委领导和局办组成专门人员盯办项目,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重点困难和问题,一包到底,直至项目投产。二是加强与项目方的沟通和协调,准确掌握投资计划动向,合理调整合作方式。三是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与项目投资方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加快项目推进实施,目前一带一路、航空产业园、国际光电机电产业园项目正在进行协议变更或终止合作协议程序。
7.关于“综保区资金投入多、项目落实少、运营效益差。先后筹集资金投入30亿元用于基础和项目开发等。目前剩余土地1600余亩价值约6亿元,欠款17亿元,负资产达10亿元。到2019年11月底累计税收1930万元,支付企业奖补4135万元,园区发展后劲不足”。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与第4项一并整改)。
8.关于“2018年‘3.18集中开工’一带一路、跨境电商、航空、保税仓等6个项目和2019年4月集中开工圆通速递、医药展示2个项目,协议投资54亿元,其中医药展示系重复开工,截至巡察时仅4个项目开工,工程投资7亿元”。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已完成80%,计划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与第7项一并整改)。
9.关于“2018年以来,党工委会议9次研究肉类、水果和冰鲜3个口岸申建,截至巡察时,投入4500万土建已竣工,而3个口岸审批仍未通过”。整改结果:未完成,已完成50%,涉及综保区任务计划完成时限12月31日,并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整改措施:2020年1月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申请设立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的请示》;协调省口岸办组织相关部门对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可行性评估论证;协调省口岸办将可行评估情况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将意见批转石家庄海关上报海关总署审核。已完善冰鲜水产品及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可研报告,适时通过市政府向省政府提交申建请示,力争尽快获批。
10.关于“2018年以来党工委会议8次研究国际邮件互换局建设申报,要求确保2019年5月交付使用。巡察发现投资5600万土建已完工设备已安装,该项目海关、国安、邮政等审核仍未通过”。整改结果:基本完成,已完成80%,涉及综保区任务计划完成时限7月31日,并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整改措施:在省政府夏延军副省长多次协调调度和管委会的具体推动下,一是协调石家庄海关完成了向海关总署的复函工作。二是关键设备两台CT的政府采购已完成网上公示。三是按照石家庄海关及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达成一致的意见,已完成设备及信息化系统初步设计并提交审核;协调两个部门尽快完成联审后,进行政府采购。
(四)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不够规范。
11.关于“2017—2019年党工委会议未对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市委巡察期间,2019年11月28日,党工委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培训会,结合典型案例,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核心要点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培训讲解。会议要求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纪律防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明党纪、勇担当、做表率。二是3月2日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工作方案》,对坚定政治信仰、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建设政治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持续优化净化政治生态等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成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党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真正把党的政治建设抓实抓细抓到位。
1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环节11名处级干部中10人记录混乱,因查摆问题避重就轻,检视问题报告被市委指导组返回,重新上报等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提醒每位县处级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查漏补缺,对当时请假未参加的做好补学、记好笔记。二是严格执行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由工委组织部、纪工委牵头,每季度定期抽查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做好督促提醒;每年对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检查,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13.关于“党建和业务‘两张皮’,没有抓党建促工作的意识,没有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了机关党委及党支部换届工作;制定了综合保税区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的八个办法,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方面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一)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4.关于“2016年至今,未专题研究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结合上级考核和日常重点工作,制定出台了《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工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及纪工委监督责任的工作体系,明确了党工委相关工作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一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强化“一岗双责”,构建完整、全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体系,加强和推进政治生态建设。二是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突出主责主业、抓早抓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科级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推进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建立健全谈心谈话、民主评议、考评考核等工作机制,做到与主要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和改进日常监督,建立健全政治生态档案、谈心谈话、问题清单整改、廉政风险防控、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15.关于“2015年港尊公司立项建设商品展示中心,总建筑面积9.7万㎡,目前投用面积1.76万㎡,其余停工。2015年1月综保区与港尊公司签订代建1.5万㎡协议,协议未明确取得方式和价格,2017年12月综保区到该楼办公,期间断电断水、农民工围堵等情况时有发生,以预付款等名义支付7824万元。该建筑消防、安监未验收,国有权益无法保障”。整改措施及结果:整改基本完成。责成建设环保局分别于2020年2月25日和2020年3月2日对石家庄综合保税区港尊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形成约谈记录。2020年2月29日下发了《关于尽快启动商品交易展示中心项目续建及建成部分验收的通知》。因疫情原因,续建工作被迫延迟。港尊公司已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项目主体进行检测和评估,同时正在准备验收相关资料,具备验收条件后,尽快完成验收。2019年经与港尊公司进行进一步磋商,初步达成意向,但对金额尚未达成一致,正在抓紧磋商。
16.关于“2017年4月个别领导私自决定成立港宏公司挂靠其下属建投公司,2017年8月,违规以邀请招标方式将4861万元物业服务项目签订给该公司,目前已支付420万元,存在廉政风险”。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委托专业审计单位对港宏公司进行了审计清查。对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全部进行财政评审,据实予以拨付。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对公司成立等重大事项,明确经党工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待合同到期后,管委会将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7.关于“对重大资金监管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责令建投公司向交通银行发送《关于退还石家庄空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一期项目贷款闲置资金的函》。交通银行上报分行并审批通过,完成退还审批流程,退还闲置资金。针对该问题进行了严肃反思和检讨,并完善资金使用监管机制,着力提升业务水平,谨慎规范项目贷款,提高资金使用率,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运转不畅,“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18.关于“纪检体制改革后,原监察职能解除,纪工委编制4人,实有3人其2人仍是空港身份,影响职责作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与第19项一并整改)。
19.关于“发现问题少,仅2018年3月对办公室负责人批评教育,2019年11月因少缴人防建设费对2人批评教育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党工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选,及时配备到位。二是纪工委强化责任,建立联系制度,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促进工作高效推进。三是建立《石家庄综保区纪工委特邀监督员制度》及特邀监督员队伍,发挥其“双重作用”加强对纪工委工作、纪检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四是加大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力度,努力发现问题线索,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节点、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五是积极协助党工委进一步推进机关原空港管委会身份的人员身份的划转,为纪检干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奠定基础。六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20.关于“2017年以通行补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50余万元、2018年清理私车公养加油卡1.2万元,现已清退到位”。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存在私车公养加油卡已及时清退到位,并将机关财务自综合办公室移交财政局管理。制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若干文件的通知》,严格执行财政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不严格,无专题传达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与第22项一并整改)。
22.关于“2017-2019年党工委会议仅2018年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深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三是专题传达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将购买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书籍纳入党员干部自学计划。四是利用“三会一课”“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支部微信学习群”等平台,持续兴起学习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热潮。
23.关于“2018年综保区门户网站涉政治类信息清理不及时,2018年被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约谈,党工委向市委作出检查”。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党工委专题研究,向市委做出了深刻检查,对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和岗位调整处理,将门户网站管理职责调整到综合办公室。二是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聘请专业人员给予技术支持,提升网站内容的严肃性、运行稳定性、发布安全性。三是建立了舆情应急预案和管理机制,制发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网站运行管理办法等制度。四是组织开展反面典型案例剖析,引导党员干部提升意识形态认知,强化政治鉴别力,规范自身言行举止,自觉主动与不良有害言论信息作斗争。
第三方面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基层党建不严不实。
24.关于“2017年以来,7个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存在会议内容、名单打印粘贴、代签、空白等问题40余项”。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要求原7个党支部对工作手册开展自查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写出自查结果及相关情况说明,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认真完善支部手册,规范记录和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学习。
25.关于“机关3个党支部2019年9月三年届满至巡察结束仍未换届”。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2020年1月份抓紧部署了党支部换届工作,结合综保区内设机构增加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并于3月6日完成选举成立相关工作。
26.关于“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不规范,2019年2名成员所在支部8次党员大会,缺席达5次”。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整理汇总班子成员缺席情况及缺席原因。二是支部书记与委领导谈心谈话,切实提高委领导参加基层支部组织生活的必要性和主观能动性。三是对缺席的党员大会和党课进行补课学习。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流于形式。
27.关于“2017、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记录为打印,且记录中同一时间与不同人员谈话,存在造假嫌疑”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对2017、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表进行自查,认真核对谈话时间、内容,记录表内容,记录工作人员负责还原实事、据实重新手写记录、存档备查。同时举一反三做好2019年度谈心谈话记录表填写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要求,每次开展谈心谈话,制定一对一谈心谈话工作时间安排表,落实谈心谈话对象、内容,工作人员如实记录。
28.关于“没有2017、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经认真核查,2017、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齐全。当时没有明确要求没有及时提供,导致此问题出现。按要求安排专人记录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记录,留存好民主生活会档案资料。
(三)选人用人方面有差距。
29.关于“2015年12月,综保区成立,核定行政编46名,其中原空港工业园留任27名,截止巡察时,19人仍身份未划转,影响干部队伍积极性”。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依据编制文件和相关政策规定,综保区所属事业单位社保中心原主任、副主任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后重新任命。经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依据编制文件和相关政策规定,机构撤销时原空港职务自然免除。
30.关于“研究干部任免以会议纪要代替会议记录,未完整记录调整人选、讨论发言等情况,缺少动议提名、沟通酝酿等资料”。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并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二是参考其他县区选拔任免流程,按照规定完善动议提名及沟通酝酿环节。三是对研究干部任免的会议,据实记录组织部介绍拟调整人选情况和班子成员讨论发言情况。同时将动议提名、沟通酝酿方面的资料据实留存备查,建立规范完善的干部任免文书档案。
31.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严,个别人员年龄、学历档案资料存疑,需进一步审核认定”。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责成工委组织部组织人员对涉及到的三人档案重新调查、核实,并经党工委会议研究进行了认定。
第四方面 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
(一)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
32.关于“2018年12月审计报告指出综保区土地管理不规范,未及时收取4个产业园土地租金,截至巡察时仍未整改”。整改结果: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已完成90%,计划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党工委会议,确定延长建投公司出让合同开工竣工时间一年,国土分局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违约责任。二是加大招商力度,与合作单位沟通协商,变更土地供应方式(转让)。三是积极为项目单位办理转让登记,在项目完成投资额25%以上时予以转让登记;未完成25%以上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办理预告登记,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转让登记。四是加强与项目方的沟通和协调,准确掌握投资计划动向,合理调整合作方式。项目单位与建投公司未签订正式租赁协议,不涉及土地租金,目前正在进行变更或终止合作协议程序。
33.关于“审计指出2013年以来违规占地700亩用于道路工程。2019年3月研究上报上级政府,加快土地手续办理,到巡察期间请示仍未上报”。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严肃土地执法责任,对违规占地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处分。二是落实土地计划指标和土地占补平衡指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确定给予支持。三是国家和省厅出台土地转用征收新政策后,及时办理土地转用手续,或招商项目落地时,由其代征道路用地。
34.关于“2018年12月审计指出综保区无园区总体规划,2019年3月上报整改结果是完成初步方案上报,到巡察时仍是上报中”。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经核实,综保区有园区总体规划,经市政府2015年12月批准实施,综保区的各项建设始终是按批准的规划执行的。反馈问题提到2019年3月上报的初步方案,是2017年为了配合石家庄市总体规划修编,市政府下达的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编制任务。由于国家对规划体系做了重大调整,2019年初石家庄市总体规划终止了修编工作,改为重新编制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不再需要综保区编制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原先编制的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方案,作为石家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技术资料上报。
(二)整改落实不到位。
35.关于“综保区分别在工行、建行等开立7个账户。2018年12月审计要求撤销多余账户,截至巡察时,仅注销1个账户”。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针对多余账户问题,经认真分析梳理,除必要保留的4个账户外,多余账户全部予以注销。
36.关于“审计指出违规收取诚意金,2019年3月党工委上报完成整改,巡察中发现2019年5月以来仍收取5个企业共计950万元的诚意金”。整改措施及结果: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责成财政局、经发局与市审计局、律师事务所沟通,研究妥善解决途径。建议予以保留。一是第一时间与律师顾问详细咨询,答复管委会与项目投资方签订的协议书属民商事合同,根据民法 “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原则,两个民事主体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签订双方协议,有利于尽快推动项目如期开工建设。二是经查询,广东、广西多省市都有在招商引资中收取诚意金、意向金、履约保证金的做法。三是省、市投促部门多次强调要想办法定措施确保项目履约率,在征得投资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强化前期洽谈必要的约束性,以避免合作各方出现损失。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没有移交我单位的问题线索。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下一步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拓展整改落实的广度和深度,坚决把各项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促进综合保税区各项工作全面迈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工委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责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一级一级压紧压实;进一步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未彻底解决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坚持长抓不懈,持续推进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三)注重统筹结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切实以问题整改成效、良好作风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更好开展,做到巡察整改与经济发展“两促进、两不误”;着力加快推进制度创新,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抓紧口岸建设提升载体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区域发展辐射带动作用,为新时代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508396(工作时间);邮政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杨马村北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纪工委,邮政编码:052160;电子邮箱kggwhjcj@163.com。
中共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9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定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整改落实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10次,研究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担起重要政治任务、政治责任和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实际行动,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内部政治生态,提升全面建设水平的重要契机,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红十字会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思想动员、专题研究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坚决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鹏飞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崔胜明、张玉安、郝瑞起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会党组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迅速研究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逐一落实4大类、19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所对应的牵头领导、责任人和具体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任务层层落实,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以上率下,压紧压实责任。从党组做起,对巡察反馈意见逐字逐句集中学习,对照自查,逐条研究。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自觉把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当做“必答题”严肃对待,端正态度,不推脱、不遮掩、虚心接受,不回避矛盾,带头抓好整改工作。会党组严格落实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分管工作巡察整改,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见效。王鹏飞同志作为党组书记,先后3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7次主持召开党组会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6次听取专题情况汇报,多次约谈办公室、业务工作部负责人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具体责任人,按照每周调度整改工作,每月评估整改效果,每月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会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提升全面建设水平的重大机遇,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做到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马上可以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应改尽改,如违规开展募捐活动、违规支付现金、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该叫停的叫停,该规范的规范,一刻也不耽搁;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找准解决对策,坚持“立足当前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会党组先后审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收文管理的通知》、《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党风廉政风险排查方案》、《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预防措施》、《石家庄市红十字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自我革命,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提质提速。
(四)统筹疫情防控和巡察整改工作,两手抓、双促进。会党组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两手抓、双促进,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促进市红十字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安排部署。会党组先后审议通过并印发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等,统筹抓好市红十字会本级和指导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做好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和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和管理等重大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分配。通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预防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第一时间将捐赠款物送到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及时分配。每天在红十字会官网公布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和明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捐赠工作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19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市红十字会党组深刻剖析反思,逐项分析研究,逐项整改落实,形成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整改成效到位。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市红十字会作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着依法接受海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督导本系统落实相关工作、宣传防疫知识和技能的职责,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目前,已完成23个,基本完成5个,未完成6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省红十字会第五次全省代表大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深入”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不到位。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未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2017年、2018年无上级收文登记,2019年只有5份上级文件登记”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3月15日召开了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河北省红十字会第五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依据《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0-2024年)》,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红十字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二是会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收文管理的通知》,确保上级政策规定和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学习无遗漏。
(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宣传红十字精神力度不够。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进展迟缓,无推动措施。宣传‘三献、三救’主业力度不够,未建立红十字传播教育基地,接受社会捐赠款物情况未在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问题。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6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9月1日。整改措施:一是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2020年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红十字工作宣传。二是制定《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指导意见》,大力推动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建设2个红十字传播教育基地,每年发展红十字青少年会员300人。三是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情况,新冠疫情期间已公布捐款529笔、物资115笔,接受社会监督。
(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工作协调机制不到位。没有与相关部门建立合作、协调机制,推动工作的合力不够大,未谋划养老、关爱农民工等救助项目”问题。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6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12月1日。整改措施:一是以换届为契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通报工作。二是同市卫健委在器官捐献、无偿献血等方面建立深化合作机制。印发了《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一部门转发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三是同市教育局、卫健委在中小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教育方面加强深度和广度的合作;同文明办在志愿服务、志愿者表彰方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四是修订完善《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应急人道救助管理办法》,将养老、关爱农民工等救助纳入人道救助项目。
(4)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指导督导县级红十字会工作不到位。有4个县区没有达到‘四有一独立’要求。有的无人员、无账户,捐款由市代管,有的编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的一直未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问题。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65%,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整改措施:会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带头分包4个县,加强一对一指导。目前,正定县、元氏县红十字会问题已整改完成。裕华区红十字会募捐账户正在申请办理中。针对平山县红十字会问题,寄发了《关于推进平山县红十字会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的函》。
2.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力”问题。
(5)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违规开展募捐活动。一是未取得募捐许可开展“博爱一日捐”等募捐活动,2017年以来全市募捐资金1853万元,市本级531.79万元。二是违规向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下达募捐任务,自行制定任务标准。三是制定募捐资金留市20%、返还县80%的政策无依据。四是违规延期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五是募捐箱设置点无申请、无管理制度,募捐箱管理人员与钥匙未分离,一人保管”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经市行政审批局审批通过,市红十字会现已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二是立即停止了向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下达募捐任务。三是立即停止执行募捐资金留市20%、返还县80%规定。四是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要求,坚决克服延期问题。五是收回投放的募捐箱。因现在捐款都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现代化手段,募捐箱已失去存在的价值。摆放的51个募捐箱全部由捐赠方收回,捐款48768.6元列入非定向捐款。六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说明,进行自我批评。
(6)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三献、三救’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未制定应急救护预案,2017年以来没有组织过现场救护工作,也未对救护员进行动态管理。二是造血干细胞捐献程序不规范。如有的告知书志愿捐献者家属代表签字栏未签字”问题。此问题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预案》,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护工作。二是已建立完善培训人员数据库,对师资和救护员开展了动态管理。已与造血干细胞捐献告知书中未签字的家属联系,完备了捐献手续。三是对负责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同志和负责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同志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3.关于“推进深化改革进度缓慢”问题。
(7)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一是改革的主体责任发挥不够。未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动红十字会改革的具体推进计划、各阶段的完成时限。二是未按期推动换届。自2010年以来没有按期换届,目前未成立理事会、监事会”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5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深化改革工作,审议通过并下发了《对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改革工作考核方案》。二是市编委会批复《中共石家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红十字会机关调整机构编制的批复》,增设了监事会秘书处、组织宣传部,为召开全市红十字会员代表大会提供组织保障。三是研究制定下发《石家庄市红十字会深化改革工作推进计划》和《石家庄市红十字会2020年各月工作清单》,明确红十字会深化改革工作各阶段任务和完成时限。四是新编制待省委组织部备案后,迅速向市委上报换届工作请示,力争年内完成换届工作。五是主要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说明,进行自我批评。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8)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2017年党组会未研究,2017年、2019年未安排部署。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2017年至2019年没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相关资料。2017年、2018年未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019年未制定《关于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无廉政谈话相关资料。未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党组研究制定下发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二是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风廉政风险排查方案》并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审议通过并印发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预防措施》,全面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春节前组织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工作。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9)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对红十字会廉政风险认识不足,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发现深层次问题较少,对党组党内政治生活、权利运行情况监督不够”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驻卫健委纪检组一是剖析廉政风险。结合移交问题线索审查调查,深入查摆廉政风险点,分析查找深层次原因,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审查调查建议,与市红十字会党组一起研究“不能、不敢、不想”一体推进的具体举措。二是突出政治监督。紧密结合红十字会职责任务,每年第一季度,了解掌握红十字会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督促建立重点工作推进台账,纪检监察组对红十字会履职情况跟踪监督。目前,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监督力度,选取部分工作事项,“解剖麻雀”,深细跟踪。每年七月份、十二月份,采取有效的方式对红十字会上半年和全年履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三是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专项监督。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常态检查,每年专项检查两次。对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四是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监督情况。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权力运行监督情况、廉政风险及问题线索处置等形成专题报告,向市纪委监委专题报告。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0)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私车公养。2016年违规报销私车高速通行费”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违规报销的费用现已收回市红十字会财政账户。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对具体承办的同志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1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报销公车维修不合理费用0.97万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组织认真核查。经核查2015年9月15日第9号凭证,2015年1月至8月期间市红十字对所属2辆公车(车号:冀ASF527、冀AHM120)进行维修保养工作,费用共计0.97万元。因经办人工作不细心直接复制粘贴以前的请示报告只对维修费的金额进行了修改,未将车号进行修改,造成市红十字会2014年底已报废公车(车号:冀A6L112)在请示报告中出现,造成报销公车维修不合理费用现象。二是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错误的请示报告进行书面说明并附在报销凭证后面。
(1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违规报销住宿、餐费”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党组成员集体学习了《党组议事规则》,坚决杜绝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的现象。二是对列支拓展训练师资及生命健康安全体验师资住宿及餐费0.77万元已收回市红十字会财政账户。三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1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超标准发放授课费。2018年志愿服务培训会多支付救护培训费0.13万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进行认真核查。经查,2018年志愿服务培训会会议原计划安排1名专家授课1天,按《石家庄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标准应支付2000元,根据实际情况,会议调整授课内容和授课时间,实际授课时间为2天,实际支付3300元,由于与初期会议安排不符,造成多支付0.13万元的现象。二是严格进行会议统筹安排,防止会议内容或培训内容进行临时性调整。三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14)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无依据支付大赛评审费1.34万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经查,2018年石家庄第一届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邀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河北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专家5人参加了为期2天的救护大赛评审工作,参照《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师资费标准分别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师资1人,按照每人每天1500元标准,省级师资4人,按照每人每天1300元,共2天,共计发放评审费1.34万元。二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杜绝无依据支付问题的发生。三是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5)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违规记账”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进行科目的调整。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领导办公会,进一步研究规范捐赠账户调整捐赠科目设置事宜,针对单位捐赠账户现行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的实际情况,按照《民非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进行调整。2020年新年度建账后对限定性净资产进行调整,调整至非限定性净资产中,同时调整银行存款(增加银行存款/受托代理资产),把310201(上级委托项目)调整到2601(受托代理负债)中。目前已于经在2020年1月1日把科目调整完毕,确保充分发挥捐赠资金的作用。二是加强内部审计,坚决杜绝违规记账问题。三是相关财务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16)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差旅费超预算。2016年差旅费超预算0.38万元”问题。此问题整改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执行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超预算问题。
二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17)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挤占专项经费。2016年在不可列支差旅费的社会公告费中列支0.88万元差旅费”问题。此问题整改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挤占专项经费问题。二是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5.关于“捐赠物资管理混乱”问题。
(18)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财务账与库存账不符。”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5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核查。二是已在2019年12月31日对开展“2019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资料整理入账,建立完整的物资台账,完善出入库手续。三是对分管领导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19)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仓库无出入库单,账物不符。经对市区、元氏备灾库进行盘点,盘盈47种物品、盘亏8种物品”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5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对会机关与元氏仓库进行彻底清点。二是建立健全备灾库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流程,加强出入库管理。三是对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20)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2018年‘博爱送万家’活动,价值0.14万元的10份米面油无领取人签字”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核查。负责物资发放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沟通不及时,凭证附件装订不全,造成价值0.14万元的10份米面油无领取人签字问题。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现已将领取表完整装订。
6.关于“‘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2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扎实。2017、2018年没有此项工作党组会纪录。2018年未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问题。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6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党组审议印发了《“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二是2020年4月至5月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主要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7.关于“违规支付现金”问题。
(2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违规支付现金。2019年1月两笔救助金以现金支票32.88万元、2.65万元形式分别支付给裕华区红十字会,巡察时记账凭证未附被救助人签字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停止现金支付方式。已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救助金全部以转账形式进行发放。二是被救助人签字表已在记账凭证后附上,完善了相关手续。三是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8.关于“租赁库房存在风险”问题。
(2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租赁库房存在风险。”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4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已完成对租赁库房的改造,租用面积达到400平米,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二是对备灾物资、捐赠物资重新清点记账,分区分类储存。三是健全备灾仓库管理办法和台账,完善出入库流程及经办手续。
9.关于“对市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中心监管不力”问题。
(24)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对市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中心监管不力”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5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核查。二是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0条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规定,在2020年度预审报告中写明巡察组反馈意见。三是应急救护培训任务不再交给培训中心。四是培训中心股东以工作补贴进行分红,已责成培训中心于2019年12月全部收回培训中心账户。五是对分管领导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
(25)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投入54万元的‘2019红十字博爱周’宣传活动,拆分为25.5万元和28.5万元,用于红十字博爱月宣传和‘最美红十字人’颁奖活动,只进行了询价,未进行招标”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进行财政预算项目审核,并严格执行财政预算项目招标规定,防止项目执行出现偏差。二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26)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2018年‘五·八’红十字博爱周宣传活动项目40万元未招标”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以询价代替招标。二是2020年“五·八”红十字博爱宣传周活动项目已纳入政府招标。三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27)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2019年拨付卫生救护培训中心培训费15万元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坚决杜绝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问题的发生。二是认真学习《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掌握党组集体研究内容。三是主要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进行自我批评。
2.关于“选人用人情况”问题。
(28)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选人用人情况。一是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不够深入,思想重视不够到位。未对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认真学习研究。二是科级岗位缺乏交流”问题。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6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将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3月20日进行了集体学习研究。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党组研究审议并印发了《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科以下干部晋升职级工作方案》,2020年3月4日通过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完成了职级晋升工作,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三是积极申请编制,增加交流岗位。待新的内设机构省委组织部备案批复后,进行科级岗位交流。
3.关于“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问题。
(29)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未按要求制定方案,未按要求进行“四必谈”,未按照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相互批评辣味不足”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各项要求,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2020年4月3日会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未按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材料的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对没有说明的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说明。四是组织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指问题、提建议、谈目标,交流了思想,增进了团结。
4.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抓得不实”问题。
(30)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中心组理论学习抓得不实。2017年理论学习未制定学习计划。2019年计划调研时间不少于45天未落实”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石家庄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对标对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规范化抓好本级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党组审议通过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2020年将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调研计划。三是会党组定期研究分析理论学习工作,抓好理论学习各项计划落实。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
(31)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认领省委巡视整改问题13项,未整改到位4项。如“三重一大”事项整改措施未落实,2019年4月支付制作应急救护宣传品费12万元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核查未整改到位4项问题。经查,未整改到位4项问题:①三重一大”事项整改措施未落实;②“健全完善各项红十字扶贫救助工作机制”未整改到位;③“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未整改到位;④“进一步细化完善会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措施”未整改到位。二是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第①项整改:会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11个方面46项),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第②项整改:修订完善《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应急人道救助管理办法》,确保各项红十字扶贫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第③项整改:纳入会党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重点之一,结合全市开展的“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加强纪律”活动,4月至5月份进行集中整治。第④项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意识,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等工作。
2.关于“落实主题教育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
(32)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够。如2017、2019年没有实施方案,2018年有方案未落实”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完善日常学习制度,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二是充分利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党建云”等在线学习平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每月通报一次学习进度情况。三是对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的负责同志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3.关于“2012年以来未进行国家审计”问题。
(33)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2012年以来未进行国家审计,只进行了社会第三方审计”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5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党组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规章制度,提高了对审计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市审计局已定于5至7月份对石家庄市红十字会进行国家审计。三是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3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方面,反馈的意识形态责任制贯彻落实方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面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方面”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逐项分解剖析,分解三个方面问题为10个具体问题,逐项真抓细查严改,已完成专项整改报告。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市委有关文件,研究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等贯彻落实措施。三是及时跟进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研判宣传工作形势,建好宣传阵地、丰富宣传内容。四是对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同志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向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4件。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认真分析了移交线索,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开展实质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启动的比较晚。目前,完成立案审查1件,近日移交审理;正在初核1件。纪检监察组本着既调查了解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要深刻剖析深层次的问题,力争把问题查清楚、处置到位,达到纠正错误、教育干部的目的,并且结合移交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置,深刻剖析红十字会的廉政风险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纪检监察组力争在5月中旬完成移交问题线索调查处置。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还是阶段性的,一些整改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一些整改任务正在进入攻坚克难时期,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将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全市红十字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取得新的发展。
(一)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持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河北省第五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及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与持续加强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与切实推进红十字会深化改革工作相结合,使落实整改的过程成为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过程,巩固整改成果,拓展整改实效,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对财务和捐款、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机制,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监督,确保采购项目公平公正,管控廉政风险,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严格落实党组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制定进一步作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解决问题与深挖根源并重,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和长期坚持,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回头看”,防止“回潮”。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逐个对账销号。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整改成果。注重治本,加强预防,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注重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有效整改,推动红十字会深化改革工作,创新“三救”“三献”发展,推进信息公开透明,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红十字事业建设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市、现代省会贡献红十字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011021;邮政信箱: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7号商会大厦4楼,邮编:050011;电子邮箱:sshszh@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党组
2020年6月1日
中共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9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1月10日我局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了根源,全力以赴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局落地见效,作为践行初心使命,落实责任担当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巡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医保局领导班子带头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崔芸为组长,局长邓小梅为常务副组长,驻局纪检组组长李云怡,副局长李利佳、韩新山,三级调研员刘蕊,市医保中心副主任赵新堂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巡察整改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我局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3次、推进会3次,约谈会1次,研究落实整改任务,统筹抓好整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担当担责,主动认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整改落实,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责任分解表》,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确定了93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成效与完善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举一反三,共制定出涉及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等16个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案等4个具体方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2018年医保中心扶贫基础工作自查不扎实,未填写考核表,没有台账及自查报告。医保中心5项贫困人口医保服务工作只落实了2项。”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医保中心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问题整改,并以此为起点,制定了医保扶贫工作制度,细化各个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二是针对5项贫困人口医保服务工作只落实了2项,在全市组织一次医保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印发了《关于对医保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建立了台帐,撰写了自查报告,已立行立改,全市医保扶贫各项政策(包括医保扶贫主要的5项贫困人口医保服务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2.关于“执行医保扩面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医保中心立行立改,研究制定2020年度参保扩面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了参保扩面经费的使用范围,杜绝了参保扩面经费的不合理使用。对宣传好参保率高的高校在宣传印刷费用上予以补贴,不再给予学校奖励。
3.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过大,可支付月数超过19个月,超过了人社部规定的不超15个月的标准。截至目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用足用好基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截止到2019年9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结余87.68亿元,其中个人账户结余39.07亿元,但个人账户基金属于个人,只归个人支配,统筹基金结余48.61亿元,属于所有参保人员统筹使用。二是2019年8月1日由我局出台的《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石医保字[2019]29号),市区201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60000元降为57224元,由此基本医疗保险每年将减少收入约2.2亿元。三是2019年12月4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石政规[2019]7号)附件2: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第七、八条作出规定:“职工大病保险从2020年起,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大病保险赔付保障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的年度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万元降为1.8万元。提高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不含起付线)部分赔付50%,提高到60%,1万元以上至2万元部分赔付60%,提高到65%。”,待遇提高,此项统筹基金每年多支出约2000万元。四是2019年12月25日,市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石医保规[2019]1号),将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由于生育保险近几年连年亏损,每年亏损约3亿元,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后,参保职工生育待遇不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弥补生育保险亏损。五是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文件要求,自2月份开始连续5个月共计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约11.35亿元。
综上所述,随着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出台,医保基金收入增长率放缓,参保职工待遇逐步提升,医保基金的使用率将会更高。
(二)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4.关于“在基金监管上有罚没许可权,43人有执法证,但在实际工作中只履行了协议检查,没有履行行政执法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配套文件和行政执法考评制度,对全市系统内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考评;3月11日我局下发《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全市医疗保障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医保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信息进行统计,摸排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中的问题,谋划下一步执法队伍培训工作。二是加强系统内法制人员、执法队伍职业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掌握行政执法相关操作技能,目前,省医保局《河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管辖、立案和取证、审核与处罚、送达与结案等具体环节均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局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待正式文件下发后,我们马上组织召开一次全市医保局系统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对《河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进行系统地学习和培训,培训结束后即刻着手开展我局的基金监管行政执法。
5.关于“印章管理不严。因医保中心印章管理制度不严,2019年3月华山医院取消定点后仍取得医保定点证明,造成负面影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医保中心对使用的所有印章进行梳理,制作各科室印模情况汇总表并制定印章管理规定。二是登记台账,专人管理。
6.关于“对干部的管理教育不到位,有的工作人员对医保政策不熟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为提升我局干部业务能力,组织编写印制医保政策问答手册,向全体工作人员发放并组织学习。二是年度内计划组织不少于4次培训,全体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三是我局医保中心制定了《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理论学习制度》,并要求各科室对规章制度进行学习。
(三)对参保审批、缴费基数把关不严方面
7.关于“一是对企业上报的参保人员增减变化情况没有审批认定结果。二是未按要求对参保职工下年度缴费基数进行核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医保中心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刻制了套章,业务审核专用章、手章。二是制定了《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对经办业务结果进行认定工作的规定》。三是全面梳理核定基数工作,认真反思在核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四是规范对审核结果的认定。2019年3月29日已下发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核定医保缴费基数的时间和所需材料。
(四)落实“两定点”医药机构不严格方面
8.关于“ ‘两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审核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相关表格,增加签字栏,规范新增“两定点”工作资料审核和考评流程,做到全程留痕。二是签订廉政承诺书,开展相关工作前由工作人员签署并承诺执行。三是梳理科室工作流程,建立科室工作制度,严格遵照制度开展工作,确保此类问题不发生。
9.关于“‘两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一是没有制定现场检查工作制度,现场执法视频无台账、无专人管理,“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严。二是医保中心的两个检查科对同一家医药机构扣款标准不一致。三是医药机构违约问题屡禁不止。如药房违规支付医保范围之外的物品药品、门诊串换诊疗项目、医院冒名住院和检查项目过频等问题。四是扣款落实不到位。2019年取消医药机构协议21家,3家扣款未完成,涉及金额454.83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医保中心严格按照“两定点”考核办法规定开展工作,制定《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试行)》、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表、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表、现场监督检查执法记录登记表和现场执法视频工作台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出发前明确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及时通知被检单位。二是检查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考核办法明确的扣款标准予以处罚,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对把握不准的事项及时向领导请示。三是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定点医药机构提高认识,不断增强遵守医保政策规定的自觉性和自律性。进一步改进调整对“两定点”的监管手段和方法,加大各类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不定期地进行现场检查;对违规违约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不断加强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研究制定违规问题处理告知单,规范查处反馈工作机制,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诊疗。四是督促和确认各类违约行为处罚结果的汇总落实。针对3家扣款未完成问题,截止目前一家扣款已经缴纳完毕,其余两家正在积极推进中,争取尽快收回。
10.关于“履行‘两定点’协议不严格。一是2019年对某药房的处理,按协议本应1年内但处理意见为2年。二是2018年某药房按协议规定本应扣分但没扣分。三是2018年某社区医院按协议规定,本应停止主管医生一年的医保服务却未停止。四是2019年某医院本应进行4倍处罚,实际按3倍处罚,造成损失8万多元。五是2019年医保局抽查石家庄某医院存在8份病历超范围用药问题,应扣16分,实扣2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药事服务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条款进行处理,落实标准要依据一致。针对某药房的问题,市医保中心2019年负责现场检查工作的定点药店监督检查科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对该药房提出解除协议,一年后方可再申请医保定点的处理意见。因该药房违规行为被媒体曝光,社会影响恶劣,违规问题经查实后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当时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正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为在全社会营造“不敢骗、不能骗”的高压态势,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冀人社规〔2018〕5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2年内不再接受其重新申请。考核办法补充说明中有明确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应从重处理,所以对该药房的处理以医疗管理科最后处理意见为准,即两年后方可再申请医保定点。我们会按照巡察意见规范相关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协议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水平。二是认真执行《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药事服务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条款,处理结果不缺项漏项,已将对某药房处理结果少扣分项进行补扣。三是认真执行《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有住院资格协议医疗机构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条款,处理结果不缺项漏项,在某社区医院(该医院因企业改制,已撤销)处理结果中补充停止有违约行为主管医生壹年医保服务权。四是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有住院资格协议医疗机构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条款处理违规行为。某医院被举报违规行为,市医保中心定点药店监督检查科对该医院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免费住院、管吃,给介绍人和本人返现等违约行为。市医保中心定点药店监督检查科根据《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有住院资格协议医疗机构考核办法(试行)》中相关条款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中心医疗管理科复核后,为充实对该院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引用了A类考核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5项作为解除与该院医保服务协议的定性考核指标。市医保中心定点药店监督检查科通过对该院5月份住院病历审核后,确认部分违规项目和费用。其中违规问题,分别属于考核办法中B类考核标准第二条(存在挂床住院、分解住院、降低标准收住院、虚开项目情况)和C类考核标准第2条所列情况(减免住院起付标准、自付比例),所以扣款数额分别是B类考核条款对应的处理标准。对该医院最终处理办法属于综合性处理办法,根据其违规问题对应的考核办法所列条款分别进行对照、处理。市医保中心中心已根据巡察意见结合日常考核管理发现的定点医药机构违约违规行为新变化,结合上级部门协议管理办法及时修订了考核细则,提高协议管理水平、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我局医保中心正视问题,积极整改,已成立案件合议委员会,防止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中违规违约问题处理意见引用条款出现偏差。五是认真核对《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有住院资格协议医疗机构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条款处理的违规行为,不得随意减免扣分,应逐条逐款逐项严格落实,针对某医院存在8份病历超范围用药问题,已补扣14分。
(五)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11.关于“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传达贯彻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学习宣传贯彻,按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二是谋划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在局工作要点中突出体现意识形态的内容,制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意识形态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三是建好舆论阵地,及时在医保局网站上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习总书记最新指示精神,做好信息发布;四是2019年11月底我局与新冀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建立了舆情监控合作关系,对医保领域政务舆情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发生政务舆情时及时预警、科学研判、稳妥处置、有效回应。五是我局医保中心召开总支会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六是我局医保中心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共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措施。
(六)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12. 一是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日常监督不深入、不细致。二是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廉政风险点排查力度不够。三是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监督,紧紧抓住主体责任把整改监督抓实抓细抓经常。通过举报电话、互联网、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进行监督,延伸监督触角、传导责任压力。
(七)违规返还保证金方面
13.关于“按医保中心考核办法,应从医药机构当月拨付统筹基金数中扣除5%作为保证金,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返还,中心却隔月返还保证金”问题。
整改措施:已修改考核办法。从医药机构当月应拨医药费中扣除5%作为保证金,采取隔月返还的办法,年终根据考核结果,扣罚相应的保证金数额,大大减轻基层医药机构资金周转压力。
(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力方面
14.关于“医保中心2016年至2018年为下乡扶贫人员私车公款加油”问题。
整改措施:2016年驻村工作组在村期间由于单位公车改革,未给驻村工作组安排车辆,致使驻村工作组人员使用个人车辆开展工作。2018年纪检检查提出过此问题,2018年7月已停止为下乡扶贫人员私车加油。今后我们将更加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15.关于“发放2017年医保中心聘请专家评审慢性病事宜,支付劳务费、评审费无依据;发放2018年新增‘两定点’医疗机构评审专家劳务费无依据”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字〔2017〕8号)》附件2《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门诊就医管理办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字〔2016〕94号)附件2《石家庄市城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门诊就医管理办法》“市区经办机构每年的4、9月组织相关专家认定”,开展2017年慢性病认定工作。二是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厅〔2018〕5号)第十五条规定“经办机构要组织专家对纳入考察评估范围的医药机构进行评估”开展2018年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三是评审费标准按照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印发的《石家庄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相关标准执行。四是举一反三梳理工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6.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2018年医保中心职工仅凭回程车票报销差旅费0.56万元;劳务派遣人员按正式职工报销差旅补助0.19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将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规定报销差旅费用,严禁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出公差。
17.关于“2018年医保中心违规发放奖励”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医保中心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公务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号)文件要求执行,2018年违规发放的奖励,已按文件规定标准调整补发到位。
18.关于“2018年医保中心为所有在编人员违规发放值班费”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医保中心从2019年起已停止发放值班费,并追回发放的费用。我们进行深刻反思,杜绝再发生此类问题。
19.关于“2018年医保中心以座谈会名义组织老干部到漫山花溪谷景区4天,违规报销费用”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医保中心对相关的文件进行再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杜绝再发生此类问题。
(九)财务管理不严格方面
20.关于“2018年医保中心两次业务培训没有审批单,挤占会议费10.89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今后召开业务培训会必须填写审批单。二是做到业务培训与会议分开,并严格区分账目。
21.关于“工会费未单独设立银行账户、未实行独立核算”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于2020年3月26日收到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批复,机关工会成立;后续需要办理工会印章、工会法人证等事项,完成后即可开设银行账户。二是我局医保中心按照《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2020年2月27日已在河北银行开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
22.关于“医保中心财务室违规存放6.89万元现金,存放日期长达15天”问题。
整改措施:以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使用3万元以上大额现金提前提交申请。
23.关于“2016年至2017年记账凭证未附付款依据支付律师费问题;没有明细支付汽车保养费”问题。
整改措施:反思财务工作中的疏忽,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工作做细致。一是2019年支付律师费记账凭证在附上合同的同时附上了《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总结》。二是汽车保养费明细之前因单独存放,没有装订,现已将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装订。
(十)医保中心2018年委托河北德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问题方面
24.关于“一是对定点民营医疗机构的审计按天计费,每天每组950元,支付210天,没有具体工作量。二是审计没按协议主要内容对被审计单位医保基金支出的合法合规性作出结论。三是支付给审计事务所34家民营医疗机构的审计费19.95万元,却只出具了18家审计报告”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第三方服务购买制度。二是加强对服务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对所购买服务的跟踪和验收,及时对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三是严格合同内容管理,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按时间节点落实合同进度和内容。四是就2018年度医保专项审计情况进行说明,目前已停止与该会计事务所的合作,在以后的工作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十一)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
25.关于“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2019年医保局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所在支部没有落实谈话程序”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制定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今后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做好谈心谈话。2019年主题教育期间,医保局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处长、所在支部党员代表开展了深入坦诚的谈心谈话。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夯实,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增强。二是我局医保中心党总支认真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1月22日,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民主生活会工作,通过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内容和具体步骤,确保今后民主生活会不发生落项问题。三是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并严格执行。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医保中心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2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7年有的党员大会签名均为代签,有的党支部未按要求召开支委会;2019年个别支部没有谈心谈话记录”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市医保局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贯彻落实,督促各支部落实好谈心谈话等各项工作安排,填好支部手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党支部组织生活更加严肃认真。二是将落实“三会一课”工作列入每年党总支专题研究内容,召开总支扩大会,布置2020年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工作。三是我局医保中心根据局机关制度制定《中共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和《“三会一课”计划》,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四是我局医保中心党总支采取定期、不定期形式对各支部召开支委会及谈心谈话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中心组理论学习抓得不实方面
27.“一是医保局学习笔记与学习计划不一致。二是医保局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不全的整改情况。三是医保中心基层支部未按学习计划落实,笔记存在他人代写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对2019年中心组学习记录整理归档并及时提醒中心组成员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二是制定市医保局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好每半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做好会议记录。三是我局医保中心召开总支扩大会,布置2020年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制定了《中心党总支党员学习制度》、《2020年党员学习计划》和《中心党总支党员学习检查制度》,总支、支部定期、不定期对各支部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他人代写情况。
(十三)选人用人情况方面
2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将会议推荐环节放在动议酝酿阶段,没有进行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推荐,没有体现通过排除“七不列入”确定考察对象的过程。二是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材料不规范的整改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相关程序要求进行干部晋升;二是开展2019年6月前职务晋升人员“七不列入”情况回头看,说明“七不列入”情况;三是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建立档案管理AB岗制度,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标准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干部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十四)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
29.关于“2018年8月医保中心党总支未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领的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整改问题13项,6项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经查阅巡视整改资料,没有对重点领域进行监督检查,也未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医保中心党总支召开专题会,将中央、省、市每一次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2020年1月14日,召开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各支部、各科室坚决将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对于每一次巡察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分解清单,制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责任分解清单》,细化了责任分工、责任领导、时限要求等内容,确保反馈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三是对民主生活会进行规范制定了《市医保中心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四是认真梳理未整改落实到位的6项问题。五是针对未落实到位的问题2月10日召开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十五)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30.关于“2017年无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的资料,2017年至2019年没有召开党组会、党总支会专题研究部署”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按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开展好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明显增强,各项党务工作扎实推进。二是我局医保中心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列入每年党总支专题研究内容,召开党总支会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工作。制定了《市医保中心党总支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2020年“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并为党员发放“两学一做”专用学习笔记本,要求党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对各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和“收场”心理,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明确时限,紧抓不放,持续用力,力争尽早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推进,以整改促工作、以整改促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
(三)着力提高工作成效
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已建立的各项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注重加强用制度督导检查,使制度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整改的扎实成效推动我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687744;邮政信箱: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ybjjgjw2019@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0年6月1日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党校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精神。1月10日上午巡察反馈意见会后,市委党校下午立即召开校委扩大会,1月11日召开第二次校委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和动员发动。随后又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校委扩大会,校领导围绕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3类33个具体问题,主动认领了问题,深刻剖析了根源,制定了整改措施。会后各各校领导分别召开分管处室专题整改会,进行了再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整改任务,认真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党校领导班子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常务副校长、校委主任高尘为组长,副校长尹浩、董杰、唐永志和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审核确定整改方案及检查评判整改成效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对承担具体整改任务的处室进行组织协调、定期督导,掌握整改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及时起草总结上报有关资料等。高尘校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校委会2次、校委扩大会5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推进会3次,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整改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任务,切实抓好整改。市委党校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市委党校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清单》,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四个方面13类33个问题,确定了51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整改落实清单,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成效与完善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举一反三,新制定《教师外出授课管理规定》《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2020年度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等制度方案3项;修改完善《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0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校领导联系基层党校制度》《干部职工考勤和请销假管理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管理办法》等制度方案5项。
二、聚焦重点,标本兼治,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新成效
市委党校针对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针对部分中层干部学习心得存在抄袭现象;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不及时;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没有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时限,没有建立问题、措施、效果、责任四个清单和整改台账问题。一是2月19日至23日,各主管校长分别与学习笔记存在抄袭现象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填写了《提醒谈话记录表》。二是1月10日我校召开校委会,安排部署筹划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1月14日,机关党委制定了《2020年度校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和《支部党日活动学习计划》,印发校领导和各党支部安排学习。三是2月26日召开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并及时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讲话精神。为提高学习效果,编印了4本学习资料册。四是建立了四个清单和台账,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2. 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2月26日我校召开校委会,研究制定了《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每季度最后一周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明确了校委、校领导和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职责,细化了责任追究内容。3月10日,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校委会。二是从春季学期开始将《党章》作为主体班次重要内容,并长期坚持。三是2月26日印发了《校领导联系基层党校制度》,规定每学期校领导到联系的县(市区)委党校调研不少于1次,对普遍性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3. 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智库作用发挥不足,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有价值的资政报告不多问题。我校组织召开校委会专题研究如何加强智库建设。明确七部一所任务目标,每年2-3篇报告获市领导批示;主动与市委市政府两个研究室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研究信息;争取市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多出有价值高质量的资政报告,切实发挥智库作用。3月5日,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决策咨询有关工作。3月17日,我组织召开了决策咨询选题说明会,教研人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研,3月底形成10篇决策咨询报告择优上报市领导。5月13日,我校课题组撰写的《疫情下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点》一文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邢国辉肯定性批示:“请市政府研究。党校建议值得借鉴,要增强危机意识、抢抓发展机遇、强化项目包装、降低疫情影响,有力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整改,长期坚持。
(2)针对发现科研水平有待提高,对重大理论问题缺少深入研究问题。一是建立起激励机制,把科研作为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教研人员科研工作积极性。二是按照“教学为主导、科研为条件、社会活动为体现”的原则,由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科研处4月上旬共同修订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管理办法》,以制度促进科研工作上水平。1月到4月上旬,我校教师已在《石家庄日报》《石家庄社会科学》等报刊、杂志发表文章9篇。有序推进整改,长期坚持。
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
针对2016年以来,未按要求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阵地意识不强,网站建设比较滞后问题。1月11日我校组织召开校委会,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措施进行了研究。一是将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年6月、12月中旬分别召开一次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月26日召开校委会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分工、责任领导和部门。根据部门岗位性质特点,细化了工作任务要求,突出了重点岗位责任,明确了具体责任追究条款。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同教学科研、机关党建工作一起布置安排。分管校领导对责任处室落实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按照分工抓好落实整改。四是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快完善门户网站建设。目前网站的所有备案和审批已全部完成,进入服务器和网络调试阶段,5月中旬我校门户网正式开通。同时,2020年3月份,多次组织全校职工分批开展了网络安全教育和校园信息业务培训。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5.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2016年至2018年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16年以来,没有召开过全校警示教育大会;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触角不够深入,机关纪委无专职纪检人员,日常监督执纪效果不明显问题。校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一是2月26日印发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分解》,切实履行校委主体责任,坚持每年6月、12月中旬分别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二是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2月校领导签订了《 履行主体责任责任书》,各处室负责人签订了《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拟于5月份聘请纪检组为全校教职工进行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四是3月底已完成机关纪委副书记人选的干部预审工作,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落实推荐考察任职的有关程序,4月上旬完成人员配备。五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联系,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提高执纪效果,3月4日到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汇报了整改进展情况,听取了意见。整改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6. 关于“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
针对教师外出授课没有登记备案,授课内容没有进行审核;违规聘用临时人员;2019年未进行全校考勤问题。一是2月26日印发了《教师外出授课管理规定》,规范教师外出授课备案程序,对授课内容预审把关。二是对违规聘用进行了彻底清理改正,2019年聘用临时人员全部向市人社局报批。3月2日召开外包物业工作会议,就合同签订、保险解决进行沟通落实。与我校直接管理的食堂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对缴纳保险问题进行了规范。三是2月26日印发了《干部职工考勤和请销假管理规定》,严格请销假程序,落实每月公示制度。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7. 关于“存在‘四风’问题”
(1)针对巡察中发现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开展违规发放领取津贴补贴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石财预〔2018〕3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发放领取津贴补贴。二是3月13日印发了《2020年普法工作要点》,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中发现超范围发放普法奖、精神文明奖问题。2019年度无违规发放普法奖、精神文明奖。今后一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规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制度优势,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8. 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
(1)针对超标准支出培训费问题,2019年3月已全面实行用款申请单审批制度,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培训费按照《石家庄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9〕5号)要求,实行总额控制。二是坚持预算控制和事前审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用款申请单审批制度,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预算执行严肃性、约束性、有效性。三是公开选调了1名财务专业人员,充实到财务干部队伍中,提升了财务工作的专业性。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白条入账问题。我校已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规范外聘教师结算事宜,取消白条入账。一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严禁白条入账。二是由委托培训单位部门直接支付外聘教师授课费,我校不再进行代缴结算。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由相关业务处室取得劳务发票后进行票据审批,作为会计凭证入账。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工会费管理不严,未设独立核算工会账户;以现金形式发放老干部报刊费问题。关于工会会费问题,一是2020年度开始,工会经费的计提工作已不再由各预算单位进行操作,改由财政局主管业务处室直接计提列入财政预算安排。机关工会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总工发〔2015〕27号)第21条要求,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二是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严格工会经费审批程序,严控经费支出,费用支出实行工会主席签批制度。三是我校已经依法取得工会法人资格,4月上旬已完成银行开户。关于老干部报刊费用问题,2019年底的老干部报刊征订工作,由老干部本人或委托老干部处工作人员到邮局换发正式发票,同时提供报刊费签收单入账。整改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9. 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隐患”问题
(1)针对现金支出金额较大问题。2020年1月已开始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结合银行转账结算方式,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2)针对食堂日常运转疏于监管,记账没有按规定日清月结问题。一是加强食堂账目管理,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2019年7月开始将后勤处食堂出纳人员并入财务处,财务处全面负责食堂财务管理工作,9月引入食堂财务管理软件,改手工记账为电子记账。二是加强食堂日常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已选派在编人员负责食堂库管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出入库管理。三是后勤处食堂管理人员加强食堂出入库管理和票据结算工作,与财务处密切配合,及时进行系统账务处理,做到账实同步,年终决算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四是加强食堂结算的时效性,防止出现银行存款与账面余额不一致的问题。为避免因支票兑付时效问题导致的账面余额不一致,从2020年1月开始除寒暑假外,食堂每月20号之前进行报账结算。2019年起,食堂采购已按照财政相关要求执行结算起点(一千元)以上的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0. 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问题
针对2018年8月13日召开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校委会,未按要求形成会议纪要;2019年1月与市公交总公司六公司签订班车租赁合同事宜,未经校委会研究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校委议事规则》,严格会议程序,做好会前、会中、会后工作,使用制式会议记录纸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2020年与市公交总公司六公司班车租赁合同提交校委会决定后签字执行。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1.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梯次配备不合理,后备干部断档和缺配、混岗问题。校委已对干部队伍梯次配备及岗位匹配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一是有计划培养后备干部,并在选任干部中注重选用优秀年轻干部。二是严格落实编制,有计划的调整混岗人员,对缺配岗位按要求和条件选配人员。截止到3月底,已解决3名同志混岗问题,其余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和个人情况逐步尽快解决。整改未完成,有序推进。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选拔任用材料未能及时归档,选人用人全程纪实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及省市委关于干部选用工作的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选用工作程序。正在进行的参公干部职级晋升工作和干部选任工作,已将“七不列入”确定为考察过程。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用工作程序。二是认真落实选人用人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书材料进行了规范,切实做到材料及时按要求储存并归档。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高层次人才紧缺,全校博士研究生5人,仅有2人在教学科研岗位,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仅7人问题。我校已将2名博士研究生调整充实到教学科研岗位。并积极向上级组织人社部门申报进人计划,加强公开招聘工作力度,引进德才兼备、立志于党校教育事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高素质优秀人才,今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要面向“双一流”高校。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2.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我校已印发《2020年党支部党日活动安排》,对第一季度校领导到所在支部讲党课、参加支部“三会一课”作出安排,提出要求,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切实做好手册登记工作。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并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加强对党日活动的检查指导,按规定及时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登记。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3. 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2018年7月,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向河北省委反馈巡视情况,党校没有主动认领中央巡视组反馈共性问题清单;没有及时更新整改责任清单责任人问题。我校将对落实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向河北省委反馈巡视情况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对主动认领共性问题清单和整改具体责任人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更新具体责任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的问题,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2018年8月、12月分别召开的中央巡视与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个别领导干部前后2次对照检查材料存在雷同问题。校委主任分别与存在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问题,落实整改。3月4日召开校委会,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3月24日召开的校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会议程序,严把对照检查材料关口,杜绝了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现象再次发生。整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三、持续整改,久久为功,把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抓到底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为助力“4+4”现代产业发展,新时代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不懈奋斗。
(二)深化后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和长期坚持。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具体事项,揪住不放、坚决解决,确保整改落实率达到100%。
(三)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格落实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源头防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对已经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注重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使制度机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风气,以整改落实的扎实成效推动市委党校教学、培训、科研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951698;邮政信箱: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大道626号 邮编050200;电子邮箱:swdxjgjw2017@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
2020年6月1日
中共石家庄市档案馆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档案馆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档案馆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14类32个问题。市档案馆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指示要求,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改进措施,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立行立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市档案馆党组从统一思想认识入手,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工作当做是对市档案馆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政治上的一次体检,也是对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和精神层面的一次加油和充电,更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指示命令的政治检验。始终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统一思想认识,直面批评,正视问题,对巡察意见照单全收,不推诿扯皮,该谁的问题谁认领,切实把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收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档案馆党组情况的反馈意见》后,市档案馆党组高度重视,迅即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馆长祁军英为组长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思想认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完善机制到位为目标,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把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分解成32个具体问题,逐一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和每个相关处室,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逐项采用整改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细化整改措施,建章立制。推进整改过程中,市档案馆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督查整改进度,督办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不发生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问题,对整改中发现的群众满意度不高的整改事项坚持整改到底,不解决问题决不罢休。3月31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了新制定的8种制定,修改完善了26种制度,逐步填补了原有制度和规范不健全的漏洞。4月8日市档案馆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清单,剖析问题根源,梳理整改成效,提出下一步建设性意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整改成果,形成实际有效的工作机制。
(四)改进工作作风,务求实效。在馆党组的带领下,市档案馆各处室把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和抓好档案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凝聚力,提升了政治定力,党性修养有效得到提高;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决遏制和纠正“四风”,“官本位”“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净化。不断鼓足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干劲,健全完善了干部考核任用办法,切实使能干事、会干事、想干事的同志有奔头,形成了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档案馆党组严格按照从严治党要求,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整改。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个方面14类3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9个(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10个,基本完成2个,未完成1个。除因档案馆新馆正在建设中,档案社会教育功能建设不全造成功能欠缺以外,其他问题均已基本整改到位。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学习不够认真、笔记不全;二是在主题教育中下硬功夫不够,领导班子形成的主题教育调研报告质量不够高;三是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集中学习次数偏少。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学习组织力度。1.认真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高思想认识;2.对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个别同志补齐学习笔记;3.在专题学习会上进行自我批评。二是领导班子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1.领导班子结合分管工作,开展深入调查研究;2.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确定调研课题,拟定调研提纲;3.全年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1篇,确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1.认真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2.拟定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安排;3.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通过整改思想认识得到了较大提高,学习自觉性得到了增强,计划更加详实,学习安排更加合理。关于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调研报告质量不高的问题,3月底前已确定了调研课题,由于受疫情影响,原定于4月份进行的实地调研推迟到7月份开展,9月底前提交高质量调研报告。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档案法》执行不力,应收档案长期无法入馆,档案安全缺乏保障。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是目前档案库房已饱和,新馆建设正在筹建中,新馆投入使用后,一年内依法应收尽收。现正在谋划档案接收制度标准,做好应进馆档案的基础工作。通过整改一是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对档案法的认识和执行力度。定期开展档案业务工作学习和交流,熟悉掌握档案系统的专业知识,提升全体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二是加强档案馆新馆建设的推进力度,争取早日建成现代化的档案容量大的新馆,以满足档案接收进馆的需求。三是开展应进未进档案的摸排工作,建立进馆档案台账,做好进馆档案的前期基础工作。
3.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不充分”的问题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是档案开发利用水平不高,打造特色文化精品少;二是档案数字化建设迟缓,电子查阅水平不高;三是档案社会教育功能欠缺;四是档案安全存在隐患,消防安全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科学制定档案资源开发长期规划。1.2020年10月底前,《石家庄年鉴2019》《石家庄年鉴2020》印刷出版;2.2021年起,《石家庄年鉴》做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3.立足馆藏,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社会热点问题,有计划开发档案文化精品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4.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9月底前举办石家庄市“三城同创”纪实档案展。完成滹沱河生态修复志编写并出版工作;5.10月中旬完成市志(1991-2005)出版工作。二是改善查档环境,加强区域合作。1.增加饮水机、沙发、老花镜等设备物品,改善现有查档环境。2.目前我馆数字化档案率已达到85%,在全面鉴定开放划控的基础上,建立“开放档案数据资源库”,早日实现档案开放信息资源的共享,为纳入全国范围内的“一网查档”目标做好准备。3.进一步加大京津冀及外省、市馆际间合作,提高电子查阅水平。三是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模式。1.结合新馆建设深入挖掘馆藏,提前谋划新馆展览,用档案充分展现石家庄的光荣历史和奋斗精神,将新馆展览建成宣传石家庄、展现档案馆新形象的主阵地。2.充分发挥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进行爱国教育和传统教育。3.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教育模式,结合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化媒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四是加强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每年两次演练制度,每年5月份、10月份分别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按照消防大队日常防火检查制度要求,认真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档案实体绝对安全。通过整改档案开发利用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与河北师范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拓与院校融合发展之路,成为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科研基地,为今后充分挖掘馆藏档案资源,深入研究石家庄的红色历史文化,传播正能量,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创造了条件,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双方正围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谋划合作,依托馆藏,发挥河北师大的人才优势,合作编写“石家庄红色档案故事”,拍摄微视频或出书。加强区域合作,为全国范围内的“一网查档”目标做好各项前期准备。继续谋划新馆建设,加快新馆展览筹划设计,充分利用现有优势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发挥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加强消防预案学习,突出消防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和培训全馆人员,消防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关于《石家庄年鉴2019》《石家庄年鉴2020》印刷出版及市志(1991-2005)出版工作,10月底前全部完成。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的问题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是2016年以来,馆党组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二是档案宣传工作力度不够;三是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1.起草印发馆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成立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任务分工。建立馆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2.馆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3.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工作。二是加强档案宣传工作力度。1.进一步加大档案宣传工作力度。在重大时间节点如“6.9”国际档案日、“12.4”国家宪法日、抗战胜利75周年期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2.创新宣传方式,编写档案资讯,努力开发档案文化产品。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1.加强信息内容的更新管理,动员组织更多的信息内容,确保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档案信息、动态内容每周发布不少于三篇。2.修改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发布信息的登记统计和安全管理。3.增强群众关心的民生内容,进一步提高民生关注度和使用率,全面开展上网信息梳理排查,发现问题逐一及时整改,补充完善栏目内容。通过整改馆党组更加注重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成立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向馆党组汇报督查情况并记录在案,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结合“6.9”、“12.4”重大节日提前做好档案宣传各项工作,编写档案资讯并出版2期。继续加大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利用率,丰富栏目资源,及时更新群众关心关注内容,发挥好“互联网+”作用。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是档案战备后库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二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谈心谈话制度没有形成自觉;三是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没有落实每年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管理。3月26日完成与井陉县辛庄乡人民政府代管协议续签工作,并实地查看了档案战备后库使用管理情况。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1.健全谈心谈话制度。2.每季度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3.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分管处室同志开展1次谈心谈话。4.建立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台账。三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馆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责任制,每季度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通过整改制度更加完善,落实内容更加清晰,台账记录更加规范,解决问题更加直接见效。
6.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增设专职纪检人员。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廉政风险排查清单。三是强化日常提醒和监督,定期开展廉政检查,及早发现和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挥好监督作用。四是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账。通过整改纪检人员得到了加强,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责任得到有效履行。
7.关于存在“四风”的问题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是违规发放行车补助;二是违规发放“创城”值班费;三是超标准采购办公设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石家庄市档案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的规定和标准,杜绝任何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二是加强财务支出审批管理,除国家和上级下发文件可以发放的津补贴外,严禁发放、报账其他各种补贴和费用。2018年12月13日,根据市整改领导小组《关于全市集中开展巡视整改专项清理整治方案》及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违规发放领取津贴补贴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2015年以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过时或已停止执行的涉及津贴补贴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凡是政策不允许的一律停止发放,并已将整改情况进行了报告。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审批管理,制定了《石家庄市档案馆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最高限价有关规定,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通过整改认识上得到了极大提高,落实规定更加坚决,杜绝任何打规定“擦边球”现象。
8.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是财务人员配备不合规;二是未设独立核算工会账户和收取个人会员费;三是差旅费、福利费、工会费支出不规范;四是合同监管不严;五是未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石家庄市档案馆岗位设置表》,明确了人事财务处岗位设置规定,配齐财务工作人员,会计、出纳分设。二是开设工会独立账户,按月收取职工工会会员费。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做到支出请示、审批、经手、审核、账目明细严谨规范。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四是依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了《石家庄市档案馆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政府购买货物和服务的管理,依法依规签订服务合同,加强合同的监管。五是严格执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了《石家庄市档案馆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政府购买货物和服务的管理,依法依规签订服务合同,加强合同的监管。通过整改财务制度更加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管理更加严格。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9.关于“领导职数超编”的问题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领导职数超编3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是起草了《石家庄市档案馆党组关于馆党组班子成员超职数问题的汇报》,向市委组织部如实反映班子超编问题。通过整改认识上得到了重新定位。
10.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的问题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新修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制度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是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将审计、巡视巡察、督察检查等重大事项纳入党组议事范围。通过整改制度修订更加完善,党组议事范围更加明确。
11.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是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区分党组会、馆务会研究内容,将“三重一大”事项按议事规则列入党组会研究,做好会议记录。通过整改集体领导和发扬民主得到了有效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
1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任职试用期制度执行不严格,考察材料撰写不规范;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干部队伍老化;业务培训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对巡察组指出的新提拔的5名内设机构正职和2名内设机构副职均没有实行试用期的问题,立纠立改。党组会决定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这7名同志自2019年9月23日党组研究决定起,试用1年。适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任免手续,考核不合格免去试任职务。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组动议、民主推荐、确定候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命等程序。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三是今年计划招录2名专业人员,市委组织部已同意招录计划。通过整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更加严密规范,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极大提高。
1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是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力度不大;二是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三是党费收缴不规范;四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1.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要求,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2.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馆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3.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开展党务工作培训,使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1.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2.严格遵守手册填写规定,补齐支部手册空缺内容。3.开展支部手册填写培训。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每月按时收缴党费。四是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个别领导剖析材料不深刻情况进行自我批评。通过整改基层党建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培训支部手册填写更加规范,党费收缴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规范,民主生活会刀刃向内,敢于亮丑,红红脸出出汗效果更加明显。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4.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整改问题不到位”的问题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档案馆认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共性问题缺少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提高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二是对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补齐相关台账资料。通过整改各项制度补充更加完善,台账建立、登记更加完整。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但规范化、制度化体系还需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下一步,市档案馆党组要充分认清巡视巡察整改问题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档案工作提质提效为主线,加强服务,开拓创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务支出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馆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档案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馆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档案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档案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851989;邮政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兴凯路219号;邮政编码:050061;电子邮箱:daj87852419@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档案馆党组
2020年6月1日
中共石家庄市建筑设计院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日至12月 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建筑设计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建筑设计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院党委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研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以清醒的政治头脑、鲜明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担当完成整改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正视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夯实整改工作思想基础。
(二)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院党委将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院最重大的政治任务,全面统筹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领导班子成员要担负起政治责任,集中精力抓紧抓好整改;各部门负责人要不折不扣把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对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院党委将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对涉及违纪问题,将认真查实,依纪处理。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院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曹肃国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院长徐志欣和牛爱谦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建筑设计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组织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院党委确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锲而不舍推动整改到位。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6个(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23个),未完成3个。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推动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结合实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2016年以来,未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2018年1月和4月,学习纪要内容完全相同。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始终把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通过实地调研与理论学习相结合形式,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创新载体,打造党建与工程设计业务相结合的模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前期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到施工现场开展服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后期做好回访,全力助推在建项目。三是完善了《石家庄市建筑设计院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了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院理论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两次,党支部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严格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影像资料和学习笔记。综合办就学习笔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有的党支部书记未讲专题党课,有的党支部未按要求制定检视整改问题清单;专项整治未建立问题、措施、效果、责任四个清单和整治台账。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院党委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安排了集中学习、现场教学、观看先进事迹报告会、知识答题、撰写学习心得、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二是院党委明确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两次党课,做好党课教育活动记录;结合党员思想实际和工作需要,精心选择党课内容,有针对性开展学党章、学方针政策、学党建理论和最新的设计技术规范。三是各支部完善了整改问题清单,全体党员结合工作实际从思想、作风、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了整改措施;共查找问题56个,制定整改措施64项。专项整治建立了问题、措施、效果、责任四个清单和整治台账。
2.关于“政治导向不鲜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党委参与决策制度不健全,融入经营管理不到位。2016年以来,未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直到2018年,才制定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且未参照石家庄市委常委会做法进行修改完善。二是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2017年6月在雄安新区设立办事处,2019年7月撤销,两次决策均未上党委会。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抓好党建推动业务工作开展,院党委定期每季度召开生产部门负责人生产调度会。及时掌握生产部门完成工程设计项目情况,针对生产部门存在的设计方面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二是参照《中共石家庄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制定了《石家庄市建筑设计院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了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和方法、执行和监督等事项,院党委严格按照规则进行议事决策。三是制定了《石家庄市建筑设计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涉及重大决策事项、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等,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方式等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三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6年以来,有的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环节弄虚作假,如2018年8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照搬照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没有用足用好,如2017 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多以“建议”代替“批评”。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民主生活会在于发现问题、改正问题、解决问题。二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将各项规定在细化,紧盯关键环节,强化理论学习、严格审查材料、广泛征求意见、真正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3.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问题。
二是内部挖潜不够,整体合力不足。资质利用不充分,简单“内分外联”。下设各所各自揽活;在全省曾设立8个分院,只是收取管理费。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70 %,计划完成时限 2020 年 5月 31日。
整改措施:一是生产经营处统筹协调各生产部门设计任务,加大院承担项目的比例;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完成。二是利用现有资质和技术优势,突出主责主业,加大市场经营力度,积极参加项目投标;开拓新业务,加强战略合作,拓宽承揽建筑工程项目的业务范围。三是加强对分院的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计划五月份完成。四是加大对各生产部门和合作单位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明确划分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员、校对审核人员的质量职责范围;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严把质量关,加大对设计图纸审查力度,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三是转企改制推进缓慢。2009年转企改制筹备工作获批以来,面对困难办法不多,主动作为不够,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院班子切实担当担责、勇于创新,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向上级请示,按照市发改委要求,已于2019年6月上报《石家庄市建筑设计院转企建制改革推进方案》。稳妥进行改企建制。二是向同行业单位学习成功经验,了解咨询了省内几家设计院的改制事项。三是加强请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计划在6月底之前完成设计院的改制初步计划方案,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2016年以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相关会议精神不及时不全面,未按省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贯彻落实,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相关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贯彻落实。院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了《石家庄市建筑设计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严不实,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1.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制度要求不到位”问题。一是党委主体责任缺位。2016年以来,未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件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未进行责任分解,未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覆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了《石家庄市建筑设计院2020年从严治党工作规划》。院党委每季度召开1次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监委、纪检组报告覆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是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用力不足。2016年以来,班子成员未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签字背书”。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科室负责人每季度书面向分管领导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日常监督弱化。党委未明确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纪检工作由党务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有的干部未经审批私自出国。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按照机构设置,我院没有纪检机构和编制。在市纪委监委和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下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审批干部出国,对未经审批私自出国进行诫勉谈话,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预防监督放在首位,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审计监督缺失。2016年以来,未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未对财务开支等情况进行审计。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促进财务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我院已制定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有: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岗位工作职责、票据报销管理暂行规定、现金管理暂行规定、车改方案实施细则、差旅费暂行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同级审计机关的沟通联系,根据单位性质、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资金规模等因素,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明确1名除财务以外的内部审计人员,促进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开展,强化审计监督。
(三)按照新时代党的织路线抓班子带队伍着力不够 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体现不充分方面。
1.关于“党委班子不健全,担当担责不够”问题。截至目前,党委书记空缺7年,一名党委委员空缺3年。调查问卷、谈话反映, 班子成员年龄老化,不愿管事,不愿发表意见,存在遇事推诿现象。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院班子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践行初心使命,落实分工负责制不推诿扯皮,担当担责,切实履职尽责。二是加强向上级有关部门的请示,尽快配齐班子成员,已于 2019年7月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了《关于拟任副院长的请示报告》。
2.关于“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用力不足,超权限设置机构和职务”问题。一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办法不多、氛围不浓,调整干部不及时。座谈反映,一些于部不愿担当,对工作有畏难情绪。2016年调整中层干部12名,未经党委会研究。目前,中层干部空缺7正12副。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院党委全面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听取各方意见。二是本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以“党建+工程设计项目”活动为载体。让在工作实践中成长起来的人才及时选拔培养成长起来,为我院发展壮大做好人才储备。三是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石家庄市建筑设计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大对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力度。
三是存在私设机构和职务问题。2018年10 月,自行研究设立党委办公室;2016年12月,自行超编制设立院长助理职务。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机构编制已撤销党委办公室,免去院长助理职务。二是对院内各科室职能进行梳理,避免未经编制部门批准,自行设立的有关科室。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一是党委督促指导不到位 2016年以来,党委未对各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督导检查,院党委每季度召开专题会,听取党支部书记工作汇报,对各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二是党委负责人每年至少为支部书记培训两次,党委委员每半年为支部书记和党员上一次党课。三是在1月8日,召开了支部书记述职会,院党委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对今年工作做了详细安排。
二是党员管理不严格。有的党员离岗十余年未参加过组织生活。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加大对离岗党员的管理,严格要求梁军辉、王涛积极参加党支部的活动。
三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有的党员转正缺少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记录,有的党员缺少发展为培养对象的会议记录。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市直工委的要求切实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补充完善李晓亮和李静相关会议资料。今后严格规范程序,会议资料及时归档,不在发生此类事件。
四是党支部工作缺乏计划性,制度要求落实不到位。2016年, 有的党支部未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未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建立了党支部学习计划,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院党委每季度对《党支部手册》的记录情况和开展活动进行检查,综合办公室定期检查党员学习情况和学习笔记。
4.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有短板,群团组织不全”问题。党委群众意识不强,宣传组织和依靠群众不够。目前,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仅有挂名负责人,按照职责开展工作不到位,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70 %,计划完成时限 2020 年 6 月 30 日。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院党委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改革发展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群团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听取群团工作汇报和工作计划。二是按照相关章程,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加大对群团干部的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
(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一是关于“专项整治与基层党建结合不紧”问题。未结合专项整治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梳理各项整改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专项整治建立了清单和台账。紧密结合专项整治,切实提高我院党建水平。
二是关于“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检视问题“大而空”的问题”。如班子检观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原因剖析等,与有的班子成员问题高度雷同;班子和个人检视出的问题多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深入”“担当精神下降”等内容。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开展了“回头看”,召开党委会,对照整改清单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明确班子问题和个人问题,对班子问题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再分解、再细化、再完善。
三是关于“整改措施不具体”问题。班子11条整改措施中6条是“加强学习”的内容,但没有具体安排,操作性不强。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加大对整改措施的可操作性、可落实性。开展了“回头看”,进行了再分解、细化为21条详细的整改措施;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能够短期见效的要抓紧推进,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健全制度,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反复深入学,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参悟透、领会准、运用好。
(三)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特别是要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讲真话、讲实话,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决做到即行即改,立行立改。
(四)严格遵守上级和我院修订完善的规章制度,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条主线,以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为基本要求,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单位活力,进一步提高我院发展质量。
(五)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提升建筑设计整体水平。要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健全勘察项目负责人对勘察全过程成果质量负责制度,落实五方主体责任,强化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全面建立质量责任管理制度,明确划分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员、校对人员的质量职责范围,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体制、转换机制。按市委办公厅石办字(2017)32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对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设计院自身实际情况,研究改企建制工作。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多方面政策支持,确定改企建制时间及方案,力争到2020年底之前完成。形成具有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生产经营机制,薪酬分配机制和人才管理机制。
(七)坚持巩固、扩大巡察成果,推动我院健康发展。院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促进我院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用起来,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为设计院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7023414;邮政信箱: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93号,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sjzsjydwb@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建筑设计院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中共石家庄亚太大酒店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亚太大酒店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亚太大酒店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亚太大酒店作为市四大机关和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务接待和服务保障单位,酒店党委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开展的这次政治巡察,不仅是对亚太大酒店党委领导班子在政治上的一次“全面体检”,更是对酒店党委管党治党、推动酒店具体工作的一次“把脉排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亚太大酒店党委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并决心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酒店党委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实际行动,作为酒店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
酒店党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做到巡察整改与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化酒店改革发展、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1月10日巡察意见反馈会后,酒店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的坚定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酒店党委领导班子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总经理邓定为组长,常务副总经理曹震川,副总经理武建辉、刘子娇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掌握整改进度,重点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安排部署整改阶段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落实办公室,负责对承担具体整改任务的部门进行定期督导,协调、沟通、解决具体问题。邓定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整改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召开分管部门专题动员会议,进行了再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期间,酒店党委多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细化工作要求,组织工作调度,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有措施、件件有落实。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酒店党委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机关驻店集中办公的安全;一手抓巡察整改和酒店改革发展任务等,并及时向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市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报告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3月,《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发布实施后,酒店党委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规定内容,围绕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原则、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等,结合巡察整改要求,进行了对照自查,提高了政治站位和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了酒店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1月20日,酒店党委召开党委专题整改工作会议,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27项突出问题,在前期逐条对照、逐项梳理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石家庄亚太大酒店委员会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共石家庄亚太大酒店委员会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整改周期短、时限紧,以及受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酒店自2月3日春节假日后上班起,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巡察整改和酒店经营发展工作,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并以酒店《一周工作指令》形式,细化每周整改任务和要求,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优整改成效。领导小组还定期听取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的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适时督办整改进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
(三)注重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酒店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在抓好巡察整改、解决存在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和酒店改革发展需要,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四个方面27个问题,确定了79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酒店党委严格按照整改落实清单,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酒店党委坚持把整改工作成效与完善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举一反三,共制定涉及理论中心组学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防范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具体方案3个,新定制度8个、修订完善制度11个,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会贯通在酒店的规章制度和酒店企业文化中,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真正使巡察整改成为促进酒店管理和经营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酒店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亚太大酒店党委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落实整改要求到人到岗,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四个方面的27个问题,酒店党委巡察整改已完成26个,基本完成1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在深学细研、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不够。领导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心用力不足。
(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一是1月23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召开党委会议,结合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制定了《中共石家庄亚太大酒店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严格由党办室主任做好学习记录和会议纪要,以制度保证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同时,酒店党委制定了2020年度党委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座谈会上的讲话、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列入第一季度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时间、学习形式,并严格抓好学习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是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并纳入酒店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丰富学习形式,将集中学习研讨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中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结合酒店工作实际,分别在1月16日至23日、2月21日至2月24日开展了两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
(2)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活动。围绕学习环节“留心”不够的问题,酒店党委于2月21日召开党委会议,明确了主题教育“回头看”活动及具体工作措施,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对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总要求、具体目标等应知应会内容进行再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研讨,组织了主题教育“应知应会”闭卷考试活动。2月24日至27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集中补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要思想学习纲要》。二是围绕征求意见代表性不强、覆盖面不足、意见建议雷同和代写现象,重新组织开展了覆盖全体职工的征求意见活动。受疫情影响,酒店职工执行弹性上班工作制,酒店党委通过管理人员填写征求意见表、以部门为单位对在家轮休职工进行微信征求意见或电话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从思想、政治、作风、组织、廉洁等方面,向300余名职工征求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向集中办公常住单位客户、政务保障的重点单位等进行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酒店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完善了主题教育整改清单,深挖问题存在的原因,严格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四是酒店党委以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用真心、诚心守初心,用恒心、忠心担使命,不断完善酒店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强化能力建设、优化服务项目,把提高政务商务接待水平作为检验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依据,为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用新思想新理念推动酒店可持续发展着力不够。原领导班子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创造性开展工作有差距,发展目标和营销策略与市场发展趋势、单位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经营管理思路不宽;攻坚克难力度不大,人工成本高、人才引进难、餐饮经营效益差等问题尚未解决。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
一是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推动酒店高质量发展。酒店党委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契机,增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本领,把新发展理念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对新发展理念的深学笃用,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转化为谋划酒店改革发展的具体思路、落实发展任务的工作举措、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围绕原领导班子开拓创新意识不强问题,在市委对酒店主要领导进行调整的基础上,酒店党委于3月30日召开党委会,根据酒店深化改革、创新发展需要,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成立了亚太大酒店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等内部机构,在强化监督、加强民主管理的基础上,优化创新酒店经营管理工作。
二是创新思维,推进内部改革。为谋求酒店可持续发展,2020年2月3日,酒店成立了亚太大酒店深化内部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本着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先破后立、精简完善,提质增效、减上补下,减合并举、人尽其用,位配其职、一职多岗的原则,谋划酒店内部机构改革。2月7日、27日,三个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分别提出酒店深化内部机构改革工作方案。3月30日,为了深入推进酒店改革,酒店成立了以邓定同志为主任、曹震川、武建辉同志为专职副主任的亚太大酒店深化改革发展委员会,负责谋划部署、招商引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酒店深化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拓宽经营渠道,努力减亏增收。本着多种经营、混业发展的原则,酒店发挥政治和技术优势,于2020年1月1日、2月28日、3月30日,分别与市人大、河北长城新媒体集团、井陉嘉峰服务中心达成输出管理和技术合作项目。目前,酒店正在与正定县委党校洽谈输出管理合作事宜。酒店党委通过拓宽经营渠道,强化对外输出,降低事业单位人工费用过高对酒店的不利影响。
四是创新用工模式,优化服务团队。分别与河北睿和菲斯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拓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河北兴冀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构建人才引进计划,为酒店发展招聘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五是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和增收意识。结合酒店餐饮特色不突出、效益差问题,酒店党委调整了餐饮部管理人员,并由总经理直管餐饮部。为创新餐饮管理,目前正在与有关专业团队洽谈引进餐饮技术和管理项目。此外,根据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酒店行业的冲击,酒店发挥营销“龙头”作用,通过酒店微信公众平台和第三方合作方式,开展客房线上预售活动和钟点房、尾房促销活动,抗疫美食套餐促销活动等;通过与上海恒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不增加酒店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丰富酒店客房产品,推出“零压力”主题客房,提升酒店产品质量,努力提升酒店营业收入。酒店还通过细化2020年度工作计划及措施、营销政策、激励奖励措施等,在疫情对行业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下,稳定职工队伍,增强全员攻坚克难、共渡难关的信心。
2、政治责任压得不实,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委参与酒店经营管理的机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酒店党委已经按照新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新修改完善了《中共石家庄亚太大酒店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 “三重一大”决策、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2)落实参与决策的程序和要求不严格。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酒店党委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定,结合酒店和行业实际,重新修订了《石家庄亚太大酒店费用支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亚太大酒店招标管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了单品采购超过10万元须经酒店党委会审议并履行费用开支审批程序;工程建设计划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设备材料等单项采购,计划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3)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严格,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责任心和自觉性。酒店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了再学习,并将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列为每一名酒店党员和干部的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学习,酒店党委增强了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酒店党委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用好用足,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推动酒店改革发展。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酒店党委以巡察反馈意见为重点,聚焦“四个贯彻落实”,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酒店党委制定了《中共石家庄亚太大酒店委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组织开展了专题理论学习,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并围绕“四必谈”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为撰写对照材料打下基础;会上,酒店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各自认领问题,并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突出,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酒店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深刻剖析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的基础上,按照立行立改、扎实推进的思路,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体现了即知即行的态度和真抓真改的决心。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市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派人现场监督指导,对酒店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予以肯定,对酒店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会后,酒店党委结合征求意见、剖析问题以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再梳理,建立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酒店党委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制定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酒店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和组织按时上好党课工作,做到月有安排,季有检查,半年有考核总结,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1月20日,酒店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是酒店党委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分析当前面临的复杂形势,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了《中共石家庄亚太大酒店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年终绩效考核。三是强化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组织,统筹推进酒店意识形态工作。
(2)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和要求不及时,开展形势教育不经常。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一是酒店党委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将意识形态教育内容纳入年度教育计划中,使大家充分认清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熟悉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二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自1月16日至23日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将以往未落实的意识形态学习内容进行“补课”,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和决策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等。
(3)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一是依托“学习强国”网络平台,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工作中,强化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最新理论知识,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酒店、进头脑,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二是充分发挥酒店微信公众号“亚太风采”宣传阵地作用,明确管理员,及时更新信息。三是对酒店网站、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情况进行梳理,对现在的运营管理商进行调查摸底,由酒店办公室会同负责酒店官方网站管理的财务部、负责酒店微信公众号管理的营销部,共同研究建立安全监管制度,制定了《石家庄亚太大酒店网站合作运营商准入条件》《石家庄亚太大酒店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四是筹备组建酒店网络管理中心,加强酒店党委对宣传工作的领导、指导和考核,发挥网络舆论宣传“阵地”功能,突出宣传效果,确保定期更新。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动履职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
(1)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
一是酒店党委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增强酒店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并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酒店全覆盖。二是酒店党委制定了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清单,明确2020年酒店工作要点,并进行责任分解,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追责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在酒店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体系。三是严格落实《市纪委关于建立健全综合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逐项对照检查,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四是2月21日,酒店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了《中共石家庄亚太大酒店委员会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和风险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酒店内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廉政谈心谈话活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五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酒店暂未召开全员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3月30日酒店党委召开管理人员政治性警示教育会议,并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会议精神,做好部门传达学习。待疫情缓解酒店全面复工之后,再召开全员大会,补课开展警示教育。六是学习传达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并严格落实执行,对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上级领导监督。在疫情防控期间,酒店先后两次及时上报了两例发烧人员情况(经检查检测已经排除),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效果。
(2)日常监督责任缺失。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一是注重发挥党委纪检委员的职能作用,强化履职意识。通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酒店党委纪检委员主动认领在纪检监督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组织全店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再学习,结合2019年9月酒店党员未经批准私自出国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出国出境及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工作。
(3)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一是结合提醒谈话和风险排查活动,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酒店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提醒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当即指出,防微杜渐。
2、重点环节存在违规现象。
(1)工程项目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咨询相关职能部门,3月8日制定了《石家庄亚太大酒店招标管理规定》,成立了酒店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职责,规定涉及基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明确了招标限额及程序等内容。
(2)违规出租出借房屋、商铺。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一是严格对外租赁管理工作,重新修订《亚太大酒店对外租赁管理规定》。二是已经将所有对外租赁及输出管理单位的合同进行编号,并由酒店档案室统一管理。三是对外租赁事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备案制度。四是所有对外出租、出借事项,须经党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对私自出租出借事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酒店损失的,由责任人进行赔偿。五是财务部监督对外租赁合同实施,租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半年分析租赁经营质量,向酒店领导班子报告对外租赁经营收支情况。
(3)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采供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一是充分发挥酒店采供管理委员会作用,重新修订《采供委员会岗位职责》《仓库管理工作流程》《物资采购申请程序》《食品库报货领用程序》《食品库食品原材料出入库微机操作程序》《物品库出入库程序》《物品验收流程》等制度。二是加强采供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定《亚太大酒店采供委员会定期市场询价管理制度》。三是签订采供协议前,对供应商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审议采供合作事项,确保采供合同要素齐全、责任明确、公平公正。四是质检培训部加强对采供制度落实情况及采供管理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定期对采供物资进行核查。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2016年以来,未按规定将机场酒店管理费记入营业收入。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一是财务部于1月14日召开财经纪律整顿会议,严格落实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票据管理要求及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二是制定《财务部2020年度财务学习和培训计划》,并按时推进落实,定期考核培训效果。
(2)2016年至2018年,自制没有编号的票据,收取停车位租赁费,形成财务管理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2月10日,酒店修订了《石家庄亚太大酒店票据管理规定》,财务部对2016年-2018年无编号自制凭证收入进行核查核定,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票据管理规定执行。
(3)存在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易形成坏账、呆账。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一是重新修订了《石家庄亚太大酒店应收账款管理规定》,制定了《石家庄亚太大酒店关于担保挂账的管理规定》规范应收账款管理。二是酒店党委于1月3日召开党委会议,对自2009年至2019年共计35笔应收账款进行逐一分析,查明责任,限期2020年6月底前催收到位,明确了逾期处罚责任,确定其中六项账龄超过三年且收回无望的“呆死账”,制定《亚太大酒店应收账款“呆死账”销账一览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不健全,党的领导弱化。
(1)酒店党委只有党委书记1名,缺配党委委员4名。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酒店党委已经于2020年3月31日向市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呈报《中共石家庄亚太大酒店委员会关于调整党委委员的请示》,结合酒店党委班子构成及工作实际,申报了拟调整的党委委员候选人。待上级党委批复之后,酒店党委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委委员调整补选工作。
(2)班子成员年龄老化、思想不解放,对现代服务行业市场的发展趋势和现代管理理念了解不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继续深化改革。一是强化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意识,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人事管理制度,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管理队伍。二是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加强管理考核,建立能上能下人才流动机制,实施末尾淘汰制,优化管理队伍。
(3)班子整体合力不足。谈话反映,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少。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一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根源,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工作,增进团结。二是建立了定期交流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三是明确责权,严格落实层级管理、逐级负责制度。
2、干部配备选拔不够规范、严格。
(1)酒店党委自行选配8名委员,超职数配备总经理助理5名,超配总监3名,部门经理助理6名。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继续深化改革。一是酒店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了调整党委委员的意见,并于3月31日向市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呈报《中共石家庄亚太大酒店委员会关于调整党委委员的请示》,待上级党委批复之后,酒店党委进行党委委员调整补选。二是关于超职数配备管理人员问题,2月3日,酒店成立了亚太大酒店深化内部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正在进行内部机构深化改革。根据酒店内部改革推进,结合干部考核情况,已经解聘总经理助理2名,解聘总监2名。随着酒店输出管理项目的增加,及内部深化改革的推进,酒店将加大考核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对超职数配备的管理人员进行调整。三是严格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和人事工作程序,对编内人员的聘职严格履行报备审批手续。
(2)2019年提拔任用的12名中层干部,未进行民主测评推荐。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提升人事管理业务水平。二是2月24日,办公室对2019年提拔任用的12名中层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和绩效考核,组织开展谈话和征求意见工作,建立完善了选拔聘用工作档案。
3、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力不足,基层党组织基础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委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实施每月检查、每季互查、每年考核制度。二是制定《中共石家庄亚太大酒店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党支部党建考核的工作方案》,酒店党委于3月12日对所属四个党支部2019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的进行考核。三是加强对各党支部的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党支部向党员大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和学习制度等。
(2)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不经常。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一是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管理,3月12日,组织开展了党务干部培训活动,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争创“五好党支部”、发展党员及支部组织生活会等提出明确要求,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指导支部工作开展。二是酒店党委制定了落实“三会一课”的工作方案,并组织集中学习;定期开展党务知识专题学习活动,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政治意识和组织意识。三是抓好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严禁组织生活会“走过场”。
(3)对党员的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已经完成。一是督导组织关系未接续的党员,落实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监督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办室工作人员检查各支部落实组织生活的情况。截止3月19日,3名党员已全部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二是酒店党委于3月9日召开党委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十四条之规定:对有关失联党员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处理,并报市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备案。
(四)关于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方面
2018年财务收支审计要求整改的问题中,涉及应收租赁费尚有应收账款正在催收中。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80%,计划于2020年6月底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石家庄审计局《审计报告》(石审责报〔2018〕3号)意见,认真落实整改。二是对有关承租单位欠费问题抓好催收工作,制定催收计划,避免“呆死账”发生。三是根据谁分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欠费承租单位开展专项催收账款工作,同时对造成“呆死账”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要结果信访件和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酒店党委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拓展整改落实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推进,坚决把各项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促进酒店各项工作全面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酒店党委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责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一级一级压紧压实;进一步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酒店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尚未彻底解决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坚持长抓不懈,持续推进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三)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结合酒店行业实际,严格落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微腐败”问题,加强廉洁防线和经营风险防控管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聚焦主责主业,在品牌质量建设上推进整改。作为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务保障单位和石家庄市改革开放、对外交往的窗口部门,亚太大酒店党委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注重统筹结合,以问题整改成效、良好作风建设促进酒店更好发展,做到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当前,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酒店客情锐减,经营压力巨大。酒店党委一班人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身先士卒、勇于担当,创新经营、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邢国辉书记在全市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处理好复工复产与巡察整改的关系,坚持以整促改、以改促建,发挥窗口作用,为新时代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不懈努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999660;邮政信箱:石家庄市青园街215号;邮政编码:050021;电子邮箱: fuyh_2006@163.com。
中共石家庄亚太大酒店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中共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民宗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0日,向市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民宗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局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检查和有力促进,体现了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民宗局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巡察以来,市民宗局党组坚决落实巡察工作要求,把接受巡察、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全局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结合民宗局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工作。2020年1月10日、2月19日、3月11日、4月3日四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讲政治的现实检验,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利契机,作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保障。2020年4月8日,市民宗局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重点围绕按照分工抓整改,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作风摆进去,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为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效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市纪委监委第七监察室梁占强副主任、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畅志国同志列席指导会议。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整改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严格检查考核,整改落实工作情况与年底领导班子考核和机关全体人员考核挂钩,与机关全体人员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实行台账管理、盘点销号制度,严格落实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一项一项落到实处,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的有利契机,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过程。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校准工作的思路和方向,聚焦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进一步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巡察以来,我局按照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原则,针对反馈4个方面、27个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强化整改措施,有序、有力、有效抓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已完成20个(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6个),基本完成3个,未完成4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仅停留在表面”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仅停留在表面,学思践悟不够,未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抓好贯彻落实;个别同志政治敏感性不强,存在以抓宗教工作代替学习贯彻的错误认识”问题。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3月11日,党组研究通过,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重点对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组织上明确有关制度规定,从制度保证学习实效;二是2020年3月13日,印发《2020年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根据学习计划,分别下发了第一季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党支部“三会一课”安排。3月23日赶考日,由局领导到分管处(室)上了专题党课,确保学习时间、效果的有效落实,学习内容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杜绝以业务学习替代理论学习的现象;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加强学习的检查督导,结合传达学习邢国辉书记在全市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机关围绕“三思三问三查”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从我做起,深入剖析精神状态、工作作风、责任意识、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讨论,每名同志都写了收获体会文章,并在机关动态专栏上交流,同时每季度通过采取调阅学习笔记、现场检查学习档案、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学习成果的督促检查;四是丰富学习载体,强化网络、新媒体等现代化的学习形式,增加基层调查、专题研讨等注重实践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内容比重,走出去、请进来,把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理论学习的出发点、落脚点。
2.关于“主题教育剖析检视问题简单笼统”问题。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剖析检视问题简单笼统。与民族宗教工作结合不紧密,整改措施虚化缺刚性”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再次向局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同志征求意见,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二是结合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具体要求,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从收集的40份谈心谈话记录中,梳理出101条意见建议,通过对101条意见建议进行系统归纳,围绕整改落实清单中主要表现、剖析原因、牵头领导、责任处室等内容,及时进行充实和完善,重点围绕整改措施的内容,从建立机制、落实制度、提升能力等方面,逐条逐项拉出清单,增强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关于“设立领导小组过多,未有效履职”问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9年以来相继成立了“三深化三提升”暨机关效能革命活动领导小组、预防和化解涉及民族宗教群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社会安全重大风险防控化解领导小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等5个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均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过相关工作”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对2019年以来局成立的各类领导小组进行梳理,2019年以来根据要求局成立领导小组9个,为有效履行各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发挥作用,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取消7个,保留2个;二是将各类领导小组纳入党组统一管理,加强领导小组的管理,没有明确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的一律不再成立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三是开展定期督导检查,各类领导小组一旦成立,都要制定明确工作具体负责人,制定工作制度,做好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并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关于“党组工作不认真、不规范”问题。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近半年党组会议无记录,2017年、2018年党组会议记录夹杂其他多种会议记录,多次记录有标题、无内容,造成重要事项无据可查”问题。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5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整改措施:一是对2016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清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对党组会议记录存在问题的,向当时参会领导了解当时会议情况,对重要事项的研究写出情况说明;三是今年开始,分局党组会议记录本、局党组织学习记录本、局务会会议记录本、做到按照要求,分工记录;四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局党组书记李占领在多次会议上强调做好记录的重要性,为此指定办公室副主任张玉波专门负责党组会议的记录并对如何做好会议记录组织专门培训。目前,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党组会议记录,已找到2016年10月27日、12月9日、12月26日三次会议记录,对2017年、2018年党组会议记录夹杂其他多种会议记录,多次记录有标题、无内容,造成重要事项无据可查问题,正在根据原会议记录进行整理。
5.关于“机关效能革命活动”未有效开展问题。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效能革命活动领导小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开展的提高机关“政务公开”效能工作连续7个月无进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深刻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2019年度,我局在机关效能革命考核评比时被评为良好等次,但在“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做得还不细不实,深入分析,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①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推动机关”效能革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力度不够。客观上,由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敏感性、复杂性,导致在工作中还存在“能不公开就不公开,能少公开就少公开”的现象,工作开展流于形式。主观上,依法行政观念和政务公开意识还比较淡薄,业务知识水平较低,在处理横向与纵向关系上有所缺失,导致在宗旨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不够强,与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开展不规范。②加强主动公开、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的主动性不强,工作进展迟缓,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及行政执法公示相关制度不够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联动不顺畅,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同时,相关资料管理不规范,只有电子版,纸质版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对工作任务进展无据可查。③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使机关干部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模糊认识,树立服务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解决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的问题。同时,加强与民族宗教界的联系互动,充分调动民族宗教界和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做好政务公开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三是进一步强化落实责任,规范工作行为。切实增强机关各处室和机关干部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从规范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细化工作环节、步骤,规范统一工作行为,杜绝工作带有盲目性、随意性和只重形式不重实效的现象;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工作实效。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通过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形式,在机关内部积极开展督查检查活动,并将政务公开情况作为各处室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优秀的树立典型,大力推广;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追责问责。
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管理属于意识形态范畴认识不清,2017年以来未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网络舆论阵地缺失,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和部门网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2020年3月11日,市民宗局党组专题召开研究部署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石家庄市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年终绩效考核。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领导班子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有关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和把握;三是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民宗局2020年工作要点,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加以推进;四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正面思想宣传,并利用有关会议提出要求、加强引导,引导党员干部认清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熟悉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五是结合全市宗教治理工作,将“探索建立思想动态研判制度”“加强对受地下势力影响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逐步淡化天主教教职人员的‘圣统制’思想”“坚决查处取缔基督教在社会面的传教行为”“深化‘双创四进’”(双创:创建先进宗教团体,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四进:国旗、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等措施,列入《中共石家庄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加强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管理。六是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政策,加强舆论引导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缺失”问题。
(7)针对市委巡察组“2017年以来未按要求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未签订“一岗双责”承诺书,2019年班子成员7人中有5人未签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未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待驻部纪检组工作要点下发后,研究制定我局2020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分解意见;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制度约束,2020年3月11日,所有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承诺书,同时,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分别签订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并将相关材料列入局政治生态档案,上交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确保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半年对全面履行从严治党情况向市委、市纪委报告1次,每季度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向党组进行汇报。
2.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问题。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就班子成员受到组织处理问题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反思,党内警告处分决定未按要求向其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宣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1月20日,组织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将班子成员受组织处理情况向机关全体党员通报;二是2019年12月4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王凤余同志就2016年因发放补贴受诫勉谈话进行了剖析;三是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市民宗局受市委统战部和市政府的领导,传达上级纪委工作,定期向驻部纪检组和市直机关工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重要信访举报、重要问题纪律审查处分等方面的情况;四是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强化对纪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工作汇报、情况通报、数据报送制度。将纪律规矩意识列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经常督导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
3.关于“警示教育欠缺”问题。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7年以来只召开1次警示教育大会,没有做到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警示效果不明显”问题。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于2020年1月15日组织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全体党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集中观看了《巡视利剑》、《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始末》专题片;二是将“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市委警示教育大会后,召开局警示教育大会,同时,将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列入各支部活动;三是2020年4月中旬,邀请驻部纪检组到我局开展廉政教育专题授课;四是第三季度计划组织机关到廉政建设教育训练基地参观,进一步警示教育机关全体人员;五是年底前计划邀请省纪委到局里进行警示教育。以后此次巡察整改为转折点,经常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成效。
4.关于“派驻监督责任弱化”问题。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派驻监督责任弱化,监督方法单一,主动发现问题少,未运用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也未开展过责任追究”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整改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驻部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驻部纪检监察组多次召开组务会,举一反三,认真剖析了4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3个方面产生根源,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细化了措施,强化整改责任落实。一是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督导检查。驻部纪检监察组对市民宗局等4家综合监督单位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作出统一部署,认真督导总结分析了近年以来各单位党组(党委)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驻部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情况,查问题找不足寻根源,形成报告强化了措施整改、责任落实。同时,驻部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党组会、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定主体责任分解和责任清单、签订主体责任责任书、“一岗双责”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帮助和监督,推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到实处。二是紧密结合实际,创新监督方式。驻部纪检监察组研究部署工作措施18项。持续开展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重要节日廉洁自律”“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办公用房及作风纪律”等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足,督促立整立改。在加强重点事项、重要节点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各综合监督单位进一步部署实施了“三谈两会两书”即提醒谈话、组织约谈、诫勉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会、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完善政治生态档案,开展包联监督检查,多措并举落实监督责任,日常监督和管理成效实现了新的提升。三是关口前移,努力化解廉政风险。驻部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强化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加强了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及权力运行的监督,督导市民宗局等4家综合监督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摸清权力底数、排查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评估风险等级、健全监督内容,全部实行了廉政风险动态跟踪和管理,防控机制得到了有效加强。四是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驻部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市民宗局等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测评考核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日常工作沟通与联系,深入开展了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新入职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活动,对反馈和查找存在的问题进行面对面提醒和教育,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共同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增进了班子团结,强化了作风纪律建设,浓厚了干事创业氛围。五是积极强化警示教育,保障巡察整改落到实处。驻部纪检监察组对市民宗局等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了常态化实地监督和督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振精神状态 强化担当作为 奋力争先创优 坚决夺取防疫情促发展“双胜利”动员会精神,组织学习邢国辉书记重要讲话和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典型案例通报,开展“三思三问三查”活动,研究部署了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安排意见,提要求定措施促整改,坚持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责任追究,从党员干部抓起,做到强作风、守规矩、严自律,保障巡察整改收到了好的效果。
5.关于“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推诿扯皮,制定的《石家庄市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试行)》未向社会公布,《关于公布非法宗教活动举报电话公告》公布时间迟延,受理举报数量为零”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8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公布非法宗教活动举报电话公告》已于2019年11月2日在《石家庄日报》公布,2019年11月8日在石家庄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时间迟延是由于当时石家庄市正值大型会议和活动密集期,市委宣传部考虑宗教问题涉社会安全稳定等相关因素,故延迟在《石家庄日报》公布。二是近期,我局将会同市委统战部向各县(市、区)统战部、民宗局印发《石家庄市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试行)》。目前,此件正在签批过程之中,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三是据统计,截止2019年12月底,我局接到7起举报电话,已会同有关部门和属地管理县(市、区)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妥善处理。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丢失4名班子成员组织处理材料,且未将三名党组成员诫勉谈话材料归入个人档案”问题。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50%,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整改措施:一是查找相关资料。《关于给予哈宝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石纪[2016]201号)材料已找到。其余3名班子成员诫勉谈话材料未找到。二是安排专人与驻部纪检组、市纪委监委核实相关情况。继续查找对3名同志诫勉谈话相关材料,并加强向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的请示沟通,对3名班子成员丢失材料,合法合规办理;三是待3名同志诫勉材料完善后,对3名同志诫勉谈话材料装入个人档案问题,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四是深刻反思,吸取教训。组织处理材料归档是确保处分执行到位,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权威性,强化机关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刻反思此问题的发生,归根到底还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导致处分结果流于形式。为此,必须要“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处分的程序规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必须清醒认识依规依矩办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对党规党纪处分规定的执行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严格做的按照党规党纪规定办事。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关于“班子凝聚力不强、担当意识欠缺”问题。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的班子成员缺乏大局观念、领地意识强,存在推诿工作、争取名利问题;班子成员相互沟通交流不够,缺少默契和主动;有的党组成员执行党组决定不及时、有偏差”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班子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工作条例》,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党组集中统一领导,制定《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议事规则》、《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务会会议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二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巡察意见反馈后,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征求所在支部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整改措施,2020年4月8日,召开市民宗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处室负责同志必谈,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人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谈话内容“四必谈”:谈工作问题、谈思想问题、谈自身差距,谈对方不足;三是定期开展工作交流,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在推进工作落实的同时,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强化班子成员抓工作落实的相互监督。第一季度,市民宗局召开3次会议,分层次汇报工作情况,促进了机关内部团结、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四是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党组成员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要求,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确保党组研究议定事项落到实处。
2.关于“党建工作存在短板缺项”问题。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未研究党建工作,也未进行检查考核;民主生活会个别班子成员以“多学习”“多研讨”代替批评;党支部2017年、2018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补记录现象严重”。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党组每半年听取1次党总支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研究改进机关支部建设的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内容,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指问题,坚决杜绝以“多学习”、“多研讨”代替批评;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按照统一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四是定期对党建工作记录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总支选举不合规,应到会党员56人,实到27人,退休党员未参加选举”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4月9日,向市直工委组织部进行了请示,指出:党总支选举应征求老干部意见,如老干部无不同意见,则保持现选举结果,无需重新选举;根据要求,结合疫情防疫情况,机关党总支安排专人利用两天时间,逐一拜访离退休干部,将当前机关党建工作向老干部进行了汇报并对总支选举不合规,未邀请老干部到会参加选举向老干部进行了说明,并逐一征求了意见,发放选票25张,收回选票25张,均同意现选举结果;二是2020年2月24日,组织党总支委员学习了最新《党的组织工作规程方法与案例启示》一书,学习掌握组织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有关要求,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开展专题培训,计划2020年6月邀请市直工委组织部对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总支未履行职能,召开分工会议后未开展其他工作,连续5个月未组织退休党员集中学习”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2月21日,机关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涉及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党总支委员对照分工查找了自身存在问题的原因,为下步做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严密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第一季度,机关党总支下发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工作安排,响应上级号召组织全局党员开展捐款活动、支援社区防疫志愿活动,“五好党支部”评选活动,文明单位测评等工作,坚持做到各项活动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退休干部党员的学习教育,充分发挥老干部支部的作用,结合疫情防控,2020年2月20日建立老干部党支部微信群,每天向老干部推送学习强国1篇文章,供老干部学习。疫情后,结合我局老干部年龄偏大实际,坚持每天推送学习内容、为老干部征订书籍、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抓好退休党员的学习。
3.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9年有4笔大额资金使用在党组会上仅有议题,未体现党组会议研究全过程;党组会议记录对2018年3月研究提拔4名同志未体现讨论及表决程序”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3月11日,经党组研究,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从四个方面20条制度,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原则、主要内容、运行规则、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特别是在运行规则中,对议题的确定、会议的通知、会议人数、议题讨论、会议表决、会议记录、决策实施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二是对4笔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向局党组做出情况说明;三是2020年3月11日,制定印发《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人事管理制度》、《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干部考评奖惩办法》,规范提拔干部流程,提拔干部必须执行讨论及表决程序,并将过程在党组会议记录中体现,确保有迹可查。
4.关于“人员安排使用存在”的问题。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超编问题。机关行政编制23名,实有人员34名,超编11名”问题。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此问题因政策形成。近年来,市民宗局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每年无条件接收军队转业干部1-3名,按照军队转业政策均安排相应行政编制职务。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军转干部不占编制数,增编以后,逐步消化。今后每年仍有可能无条件接收军转干部。2018、2019年,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引进人才计划,无条件接收定向选调生3名。在实有行政编34名人员中,地方干部12人,军转干部19人,定向选调生3人,政策性接收人员共计22人;二是积极协调市委编办,已新增行政编制3名;三是截至2020年3月31日,我局行政编制26名,实有人员33名(已退休1名),超编人数为7名。市民宗局将结合干部退休、交流任职等方式,逐步消化,长期推进解决这一问题。预计7月份,超编人数为4名。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缺配问题。5个宗教团体只任命了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派驻秘书长,道教、基督教协会派驻秘书长依然空缺”问题。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整改进度0%。整改措施:我局三定方案明确,派驻五个宗教团体秘书长为事业编(正科或副科),我局现有事业编制人员5人。2018年3月、2019年4月,我局先后调整3名事业编制人员为8级职员(副科),并任命为为派驻市佛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协会秘书长。调整后,市道教、基督教协会派驻秘书长依然空缺。市民宗局党组把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作为选拔任用的关键,坚持成熟一个,提拔一个。我局现有事业编制人员左慈、侯阳两人现为九级职员。2019年4月提拔干部,因左慈刚生完小孩,侯阳身体长期病假,且工作成绩不如其他同志突出,故没有将两名同志列入提拔对象。下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自身能力素质,适时进行提拔并解决缺配问题。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混岗问题。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在民族处工作,民族处副处长负责办公室工作,事业编制人员负责财务出纳工作。另外,佛教协会秘书长在办公室工作,天主教协会派驻秘书长在民族处工作”问题。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50%。整改措施:一是任命调整。结合工作实际,经党组研究,任命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为民族处二级主任科员,任命民族处副处长为办公室副主任。二是结合每年军转安置,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财会专业军转干部,解决事业编制人员负责财务出纳工作问题。三是5名事业编人员于2011年1月以派驻五大宗教团体秘书处秘书长身份来市民宗局工作。根据市民宗局工作实际,5个团体秘书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兼顾做好其他工作。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市纪委监委联片监督检查反馈的8个问题中有4个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不够经常问题”和“廉政风险排查重视不够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问题”搞纸面整改,对“宗教工作的保密风险意识和风险点排查整改需进一步加强问题”未整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县级领导按要求签订了“一岗双责”承诺书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并报驻部纪检组备案。二是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逐日责任的要求,对照签订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严格履行职责,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三是自上而下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将情况纳入局政治生态档案;四是党组成员对照签订的“一岗双责承诺书”认真履职,严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分管处室和所在支部党员的监督管理并建立工作机制;五是对宗教领域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下发《关于全面排查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4月15日前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督导;五是加强分管处室管理,要求每名党员干部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大大降低了干部腐败风险,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六是加强保密法规学习,强化宗教保密风险意识,制订并落实好保密工作制度。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剖析检视的11个问题中有8个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学习还不够深入问题”、“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还有差距问题”、“严格执纪的思想还有差距问题”、“斗争精神不够,解决难点问题能力不足问题”、“对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还不足问题”和“责任担当意识不够问题”等6个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廉洁自律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走形式,对“全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问题”未整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对照问题,逐一整改。针对学习不够深入问题,通过健全完善机关学习制度和监督机制,将参加学习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不断激励干部参加学习的自觉性。区分学习内容,领导干部重点研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共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等,普通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坚持集中组织学,邀请专家学,领导带头学,及时跟进学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学习有效性。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局集中组织学习7次,邀请市委党校梁胜文教授围绕做忠诚干净担当干部进行专题授课授课,党组每名成员都在所在党支部宣讲党课,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针对全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局班子成员个人通过对照党章找差距检视问题,都发现了存在对分管领域工作关注多,对其他工作关注少,全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并进行了问题原因剖析。针对对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问题,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显增强,但我局受人员编制等因素影响,一直以来无党建工作专职干部,利用去年成立党总支的契机,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并逐步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针对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问题,通过对规定书目的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讲话文章,深学细悟,做到了以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党性得到锤炼、思想深受洗礼;用理论指导实践,改进工作方法;针对斗争精神不够,解决难点问题能力不足,根据《河北省纪委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对整改期间顶风违纪的县(市、区),一经发现立即启动问责机制。今年以来,1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受党内警告处分,1人受诫勉谈话处分。严格落实市委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内动力,提高工作效率。针对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开拓进取精神不足问题,在石家庄日报、石家庄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关于公布非法宗教活动举报电话公告》,制定了《石家庄市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试行)》,发动群众对非法宗教活动实施监督举报,进一步拓宽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针对严格执纪的思想还有差距,在对干部管理中存在“老好人”思想问题,严格落实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机关党总支纪检工作职责,经常性开展纪律监督检查、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特别是在重要时间节点,都要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基础。针对廉洁自律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问题,严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党的规章制度,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自觉主动接受驻统战部纪检组的监督,努力做到清政廉洁、克己奉公;二是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对问题整改措施进行研究,对未整改完成的责任清单,对照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巡视整改指出的问题,对整改措施逐条进行完善,增强整改措施的可操作性,并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转变工作作风,2020年3月11日,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印发《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纪律》、《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干部考评奖惩办法》,结合市委开展的“全市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加强纪律”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工作中走形式问题的出现。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的常态化机制,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作为一项铁的纪律常抓不放,支持驻部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决克服“闯关”思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逐步进行和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整改过程中及持续推进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持续深挖问题病灶,追根溯源,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切实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党员干部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的过程。
(三)巩固整改成效,建立长效制度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成果转化相结合,与全市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加强纪律会议精神相结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持续深化;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生活若干准则,“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情况、政治性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建立政治生态档案,主动接受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的监督。以问题为指引,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新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688959;邮政信箱: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邮政编码:050011;电子邮箱:mzj86688959@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0年6月1日
中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政府研究室进行了常规巡察“回头看”。2020年1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府研究室(参事室)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政府研究室进行了常规巡察“回头看”。2020年1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府研究室(参事室)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2020年1月9日巡察反馈意见会后,市政府研究室(参事室)于2020年1月10日组织召开党组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进
行了专题学习讨论,深刻认识到开展巡察是市委对我室党组的“政治体检”,巡察发现的诸多问题表现在下面,但根子在党组。要求党组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整改落实,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2020年4月9日,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第六检查小组张中兴同志和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贾永建同志列席参会,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2个问题,针对整改期间的问题,深刻剖析了根源,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整改任务,认真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020年1月13日,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掌握整改进度,重点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安排部署整改阶段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落实办公室,负责对承担具体整改任务的处室进行定期督导,协调沟通具体问题解决。赵士宗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9次,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措施落实和督查,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任务,认真抓好整改。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四个方面22个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具体负责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处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巡察整改的长效性。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工作机制,巩固好整改成果,及时修改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调研激励措施》《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6个,重新制定了《公开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办法》《外请专家授课培训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工会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等制度6个,促进全室依法依规办事,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研究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4方面22个问题,已完成20个,基本完成1个,未完成1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仅停留在‘读’的层面,学习方法单一,未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举措,未抓落实”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再学习、再教育,并就如何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进行研讨,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二是2020年3月6日修改完善《市政府研究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力度,严格做好学习记录和会议纪要,以保证学习落地见效。三是2020年3月6日制定了《2020年度研究室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学习与研讨相结合,更加强化在调查研究和文稿起草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到“学”与“用”相结合;把学习与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学习方式和内容,增强学习效果和质量。全室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水平得到新的提升。
2.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缩水走样,规定7天的集中学习研讨只安排6天时间,未严格落实周五集中学习研讨制度;主题教育检视出的6个方面问题大而不实,未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检视出来,整改措施虚化”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室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有关处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二是2019年11月25日全天,市政府研究室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了补课,上午9:00-11:30专题学习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党组成员分别进行了发言和研讨,下午16:00-18:30专题进行学习研讨并传达了省委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主要精神。2019年11月25日下午全体党员进行了补课,原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九章:“加强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增强执政本领”。三是2020年3月6日修改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严格落实每周五集中学习研讨制度。四是对主题教育检视出来的6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的深化、细化、实化,形成23个具体问题,制定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完善了制度机制,堵塞工作漏洞,按照整改时限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3.关于“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履行职责用力不足。2016年以来完成的73个调研报告中,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的调研仅7篇,占比不足10%;在推进我市先进制造业发展、破解土地流转瓶颈、加快自贸区建设等方面用力不足”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结合2020年重点调研,侧重于市委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3月30日制定《2020年度重大课题调研计划》。二是充分发挥参事和特约研究员作用,围绕课题计划,重点就抓好“三大攻坚战”、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建设性的调研文章,助力石家庄全面发展。2020年以来刊发《决策参考》5期,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专报》11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转化为决策,在促进有关工作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其中《战“疫”行动中的石家庄“无中生有”》《党旗飘扬扛担当石家庄市临危不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别在新华网和光明网发表。
4.关于“未研究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三深化三提升’暨机关效能革命活动部署要求,未开展相关工作”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结合2020年度重点任务和研究室年度工作计划,就“三深化三提升”机关效能革命再研究再部署。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石发〔2020〕4号)文件要求,2020年2月7日制定了市政府研究室《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研究室工作实际,狠抓调研作风、调研质量、调研效能,突出研究室特色,大胆建言、大胆创新,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5.关于“存在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问题,连续三年在主任办公会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的精神要求,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切实提升局党组抓大事谋大事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二是深入学习研讨市政府研究室《党组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并抓好落实,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做到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由党组会议决定,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对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进行了规范,注重规范议事内容,区分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的议事事项,明确党组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精神,通报情况,布置任务,交流工作,主任办公会议主要是讨论、研究业务工作事项,并作出相应决定。纠正以往的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不规范行为,并长期抓好落实。
6.关于“参事室职能缺位。未按要求选聘出参事,也未提出参事人选,未履行组织参事开展调研、参政议政等职责”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未完成,完成进度5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12月15日。整改措施:一是主管主任对参事联络处进行整体培训,对2019年工作总结与反思,并学习《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政府参事工作的意见》,提高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二是再次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制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参事工作暂行办法>的请示》《关于制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特约研究员聘任办法>的请示》。三是已做好参事聘任的各项准备工作,政府审批通过《参事工作暂行办法》后,立即开展参事选聘等工作。2019年底已完成102名特约研究员的聘任工作,在疫情期间,特约研究员撰写了《关于疫情期间切实优化政务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对策建议》《后疫情时期石家庄旅游业的思考与建议》《关于有效推动农产品上行和解决农产品滞销的建议》三篇调研文章,形成了《决策参考》2期、《专报》1期报市领导。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缺失。近三年来仅专题研究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方面应学未学内容达53%,未按要求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将改革进行到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9项内容;对集中授课类活动把关不严;门户网站内容少、更新迟缓”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
针对近三年来仅专题研究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结合单位实际,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二是逐项整改,确保工作不漏项。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分析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今后我们将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情况,抓好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的审核把关,确保不缺项漏项。三是分工负责,压实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除履行“一岗双责”外,对分管处室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党组成员要对履职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切实提高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的履职尽责意识。
针对意识形态方面应学未学内容达53%,未按要求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将改革进行到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9项内容的问题。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此次意识形态巡查工作,是对我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一次“全面检查”,也是对室党组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我们将以此次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相关要求,抓牢抓实问题整改。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进一步推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工作能力建设。二是查漏补缺,加强学习。准确对表对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系列文件规定,制定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将未学内容纳入其中,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党员大会学习、党小组会学习等形式进行学习,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履职尽责,明确分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室意识形态工作的筹划、部署、监督、检查工作,党组成员除履行“一岗双责”外,对分管处室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办公室负责学习方案的拟定和工作的统筹,确保意识形态应学内容有效落实。通过整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针对巡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实行了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下去,调动每位党员干部的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巡查整改工作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按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意识形态教育融入日常、严在经常,做到党组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松手,“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把讲政治、抓导向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体现在每一处阵地,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得到有效落实,大力营造充满正能量的政治生态。
针对集中授课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由参事联络处负责对特约研究员进行认真筛查,严格政治性审查,确保特约研究员队伍质量过硬。二是制定《外请专家授课培训管理办法》,在今后授课前将授课老师名单、授课内容及时向市委市直工委报备,并将授课过程全程录音。
针对门户网站内容少、更新迟缓的问题。一是对照检查,迅速整改。积极与电子政务中心协调,关闭原门户网站及其链接,删除原有信息。以单位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标明主办单位名称,原公众号不再推送单位信息。二是指定专人,明确责任。指定办公室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及微信公众号管理,及时更新相关内容,特别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动态信息,并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文字或标点的错误问题。研究制定研究室《公开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办法》,确保每周更新不少于2次。三是压实责任,层层落实。由办公室负责更新相关内容,党组成员梁德忠副主任负责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相关动态信息的审核把关,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丰富、同向同行。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缺失漏项。2017年以来未专题研究部署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制定落实举措,未认真抓好落实;2017年、2019年未听取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实效。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宣传教育方式,认真开展廉政建设集中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2020年2月26日召开了党组会,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于2020年2月27日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的落实。以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以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为重点,对照检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今后将坚持定期专题研究、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细致,更有成效。
9.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误差。一是2019年1月制定的《‘一岗双责’制度》对‘一岗双责’错误定义为‘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二是有的班子成员2018年度履行‘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报告互相抄袭;三是未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80%,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的正确认识,着力解决学习深度不够的问题,重点学习党的政治理论,提高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的责任担当,作为研究室的领导干部应当对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2020年2月26日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所在岗位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二是为提高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报告的质量,每名班子成员的报告必须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三是加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制度监督,每半年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0.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实。签订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诺书》连续四年内容完全雷同,没有与分管工作、岗位实际相结合,未兑现承诺”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增强责任意识。面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深入加强对从严治党的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分管工作。二是健全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全面细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诺书》,并于2020年2月3日逐级签订了承诺书,使分管工作与岗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强力推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并在工作中搞好监督,切实兑现承诺。三狠抓责任落实。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严格把岗位职责和分管工作结合起来,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使市政府研究室从严治党工作富有成效,取得实效。
11.关于“警示教育方法单一。没有用发生在身边的突出问题教育警示身边人,没有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丰富了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及时传达各类通报,专题召开全体会传达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对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强化了廉洁意识。组织观看了《国家监察》电视专题片,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灵震撼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有力的警示教育课,持续释放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充分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良好氛围。疫情过后,计划组织到西柏坡廉政馆等地参观学习,进一步丰富教育方式,增强警示效果。二是注重警示教育的针对性。统筹安排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设定警示教育月、警示教育年,组织单位各处室集中开展全覆盖的警示教育活动,确保全体党员干部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至两次警示教育。在警示教育反面案例的选择上,选取适合政府研究室岗位特点的反面案例对其进行警示教育。三是抓住恰当时机开展及时性警示教育。利用干部提拔晋升、新干部入职、重要岗位发生问题等时机,及时通过集中谈话、一对一约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四是是抓住恰当时机开展及时性警示教育。利用干部提拔晋升、新干部入职、重要岗位发生问题等时机,及时开展警示教育。
1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纪检监督仅停留在报送材料环节,日常监督管理缺失,监督手段不多,查办案件数、给予党政纪处理人数均为零”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谈心谈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加强组织监督,采取约谈、问责等形式,使执纪监督常态化、经常化。二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警示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明确职责定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工作重点,高标准落实好监督责任。
13.关于“财务管理有漏洞。无理由随意调整会计科目,记账不及时,审批不严,用公款对职工非直系亲属去世给予慰问无依据”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组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财务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财务相关的文件法规,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增强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的能力。二是加强敬业精业教育,教育引导财务人员树立正确的财务法规意识,做到对财务工作一丝不苟,耐心仔细;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定期对财务人员外送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管理。2月14日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制定了《工会经费管理实施办法》,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4.关于“班子凝聚力不够强,担当精神欠缺。有的班子成员大局观念不强,只关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其他工作用心用力不够;安于现状,担当精神欠缺,起草重要文件主动性差,存在牢骚和畏难情绪”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领导带头作表率,以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不断增强党组的高度自觉和向心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班子凝聚力创造力建设,提高班子成员的责任担当和大局观念,既要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又要用心用力干好其他工作。二是对于重大事项党组集体讨论决策,党组成员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同舟共济,提倡牺牲奉献、甘于吃苦的精神,结合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强担当、提素质、转作风、常提醒,使班子建设更加坚强有力。2020年4月5日,组织召开了“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加强纪律”解放思想大讨论,市领导任子平同志到会指导,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增强了思想政治自觉、过硬作风、纪律意识。
15.关于“无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未形成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有的干部考察材料无民主推荐和考察谈话得票数,个别同志档案材料缺少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
针对无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的问题。一是加强信息核查,做到应备必备。对全体干部职工,要按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做好备案登记,对岗位发生变化的(包括提任、调离、退休等),及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做好变更登记或撤销备案,对已备案登记人员,有重大信息变更,及时做好更新报备。二是证照集中保管,做好应交尽交。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于2019年11月25日向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核查申请,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于2019年12月16日向我单位反馈了核查信息,我室对照核查信息重新进行梳理,对未交证照人员及时催交。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凡出必审。2020年2月14日制定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规范了《因私出国(境)申请书》《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登记表》《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的格式内容和审批流程。截至目前,全室党组管理的干部职工(包括工勤)20人,均按要求备案,其中9人持有普通护照,1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1人持有往来台湾通行证,均在办公室由专人统一保管。市管干部4人均已在市委组织部备案。
针对未形成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有的干部考察材料无民主推荐和考察谈话得票数的问题。一是严格要求,认真进行规范整理。室领导高度重视干部任免文书档案规范整理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干部管理基础工作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安排专人集中时间对文书材料进行规范整理,并认真做好自查自纠。二是严格审核,确保文书材料完整准确。对于收集整理的干部文书档案材料,从规范性、干部信息的准确性、材料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等多方面逐项严格审核把关,做到记录不加工、不遗漏,真实准确;按照动议、推荐、考察、讨论、任职等程序,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三是严格管理,确保文书档案整理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需留存的提拔任用人员文书档案材料,明确专人负责对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实行一批一档长期保存。目前,已将历次干部任免文书档案规范整理完毕。
针对个别同志档案材料缺少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的问题。一是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档案管理AB角,保证档案管理员业务衔接有序,队伍相对稳定。二是强化档案管理员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培训,定期对档案管理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责成迅速整改到位。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明确人事档案材料填写的相关规范,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审查,引导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做好档案材料的填写和提交工作。我室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2016年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启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回头看”,对需要审核人员档案逐人逐卷进行了全面审查,对缺少的档案材料应补尽补。通过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回头看”,共发现8名同志缺少入党申请书或转正申请书,根据河北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资料汇编“档案中如缺少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原则上不再补制”的规定,不再补制。
16.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研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未征求纪检组意见,有的大额资金使用未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和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征求纪检组意见、会上集体讨论、党组书记末位表态等规定,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三是加强请示报告,研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特别是研究人事事项前,充分征求纪检组意见,接受纪检组监督。
17.关于“党建工作不实。近四年来没有专题研究部署过党建工作,未将党建工作有关要求细化为具体措施,未对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新时代呼唤新能量,打破以往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二是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研究室党建工作的领导。三是坚持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实,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班子按“一岗双责”的要求,配合做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四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重点采取“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主题党日的开展、党小组党课的教育、以及创新型开展党课教育的方式,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使党建教育培训真正收到实效。2020年3月16日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20年3月16日制定了《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具体实施措施》。
18.关于“党支部工作有缺失、不规范。2016年下半年没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018年没有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2019年有4个月未召开党支部委员会”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党建工作责任,结合我室2019年12月支部换届工作,对新一届支部委员进行了分工和培训,明确党支部的责任和具体要求,层层落实,步步推进。二是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加强了对《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定期听取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三是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完善考核内容中党建工作的内容,使今后支部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四是以“党员活动日”为主要载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及时做好记录。组织党员集中开展理论学习、走访调研、主题实践、志愿服务、“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活动,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充分运用党建网站、微信群等,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开展学习教育。四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参与支部活动和支部建设。
19.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实。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少,有些调研就是发发函、要要材料,回来就写;业务素养偏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时感到本领恐慌,调研成效不佳,没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一心向党”讲政治。持续开展纠正“四风”专项整治,推进“三深化三提升”机关效能革命,大力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在务实和创新上做文章,以动真碰硬的作风破解难题,加强调研作风建设。二是“一线工作”摸实情。把调查研究作为紧密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方式,做“勤学好问”的学生,放下身子,不耻下问,表露出真情实意,敞开心扉,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才能获得真实的第一手资料,防止“作秀式”调研,做“入驻式”探险者,防止发言念稿子式的调研,做“多方求证”的验证者,通过典型调研地和普通调研地相结合,交叉调研、比较研究得出全面性、普适性较高的调研结果。三是“一抓到底”促转化。“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情况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先头。”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经济面临的紧迫问题都体现在调研成果里。2020年3月30日修改完善了《优秀调研成果的激励办法》,激发干事热情,提高调研质量,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好、作用发挥好。
20.关于“工作敷衍应付不作为。用2017年完成的11篇调研报告充当2018年的调研报告”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用好的作风带动各项工作。二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维护领导班子的核心地位,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任何人都不能搞特殊,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步调一致。三是树立良好的工作习惯。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习惯。切忌空谈,切忌浮躁,2020年3月30日制定了《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做好年度调研报告的登记整理工作,印刷成册,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四是增强团结协作意识,大力倡导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催催动动、不催不动,甚至催也不动的等靠要思想。
21.关于“市纪委监委联片监督检查反馈的5个问题中有2个问题整改不到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严格问题”、“未签订‘一岗双责’承诺书、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问题”搞纸面整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加大落实力度,充分发挥责任制的“龙头”作用。首先,解决责任制的定位问题,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尽快促进责任制在各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和重视程度上的转变,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2020年2月26日召开了党组会,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于2020年2月14日修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其次,解决落实责任制的“抓手”和载体问题。再次,解决责任制落实力量的问题。目标是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处室各负其责”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突出可操作性,规范责任制的任务分解。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以“明确、具体、可行性”为原则进行了责任分解并于2020年2月26日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要求签订了“一岗双责”承诺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的正确认识,提高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的责任担当。三是突出实效性,创新责任制的日常督导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制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2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出的6个问题均未完成整改。“理论学习不够深问题”、“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履职担当奋发有为的劲头不够足问题”、“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不够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仍需进一步提升问题”等6个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领导干部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制定整改落实具体措施,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全力推动整改。二是对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回头、再整改,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的深化、细化、实化,形成23个具体问题,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的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工作漏洞,按照整改时限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而不懈奋斗。
(二)持续加大力度,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不松劲、不撒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实现长效化。
(三)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从严治党的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坚持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加强源头防控,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对已经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注重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使制度机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整改落实的扎实成效推动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688926;邮政信箱: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yjs86688926@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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