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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30 10:05:07 阅读量:145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2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12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原原本本、原汁原味传达学习了反馈意见,局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明确表态,对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坚决整改。3月6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剖析,开展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及党组书记始终坚持把整改任务拿在手上,直接抓、抓具体,突出重点领域、扭住关键环节,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科室联动跟进、同步推进整改,形成了全局统筹、分级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履行政治要求,精准整改措施。局党组坚持深挖“病灶”、对症下药,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确定了责任领导、牵头科室,明确了时间节点,建立了整改台帐,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巡察整改“目标清、主体清、时限清、措施清、结果清”。

(四)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注重举一反三、找准病根,追根溯源、固本强基,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全过程,做到整改一个问题、纠正一类错误、健全一套制度。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出台各项规定以及实施方案共30项,进一步增强了制度的操作性、时效性和管用性。

二、切实强化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不深入,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

一是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共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学习计划,发挥好“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4次。二是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会议学习内容,结合全市金融工作实际进行了研究讨论,解决好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浮于表面”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4次,均严格落实了文档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做到了每次学习有记录、有签到、有照片、有讨论。局领导及全体党员均撰写了二十大学习心得,在机关公示栏展示了班子成员心得体会。3月25日,机关党总支对部分党员学习笔记的学习内容、记录规范、书写整齐等方面进行了抽查,对书写不认真、不规范的人员进行了批评。二是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每周一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2次。传达学习时注重强化深入性和系统性,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认真学习研究、交流研讨,力戒以文件传达文件、学习浮于表面的形式主义问题。三是创新党建形式。先后组织了“巾帼携手心向党、金融监管展风采”“同过政治生日、铭记初心使命”“红色经典书籍阅读”等系列活动,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在石家庄市直机关巾帼榜样大宣讲活动中,我局荣获优秀组织奖,微视频作品《党的二十大金句我来读》荣获三等奖,三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宣讲员。

3.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果不明显”问题

(1)针对“推动企业上市力度不够、质量不高,与市委市政府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问题。今年一季度,我市已成功实现2家企业IPO过会,2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现首季“开门红”。一是压实各方责任。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了《河北省企业上市行动方案》,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优化政策措施、加强学习培训等四方面对全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石家庄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考核办法》,将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内容,通过考核促进各地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开展;制定印发了《石家庄市企业上市工作协同服务机制》,明确了我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各部门协同联动,促进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优化奖补政策。会同市财政局优化我市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变上市后奖励为上市前激励,分阶段、分层次、全覆盖对企业股改、辅导、受理、备案、审核等关键阶段给予奖励奖补。三是加强企业培育。筛选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强、成长性较好的优质企业纳入市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动态梯次管理。目前,从中精选35家纳入了“白名单”管理,推送至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管理,帮助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组织开展了“‘促上市、强服务’石家庄上市后备资本成长与IPO专题培训”“资本市场服务周‘春雨行动’—河北资本市场赋能产业集群百县行(走进石家庄)专题活动”等2次上市挂牌培训,帮助企业了解上市挂牌政策、条件、流程,引导企业家解放思想、开拓眼界,激发企业上市意愿。四是完善上市服务。认真落实第八次企业家·市长恳谈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上市挂牌工作步入专业化、精细化轨道。对拟上市重点企业实行领导包联制度,对企业在辅导、审核、注册阶段遇到的问题台账管理、动态清理、精准帮扶;研究制定企业上市前36个月特殊呵护政策,对企业可能或即将出现的问题提前预警、提级处理,营造良好的上市政策环境;组建资本市场专家服务团对企业进行一对一、点对点帮扶,为企业提供政策宣讲、专业培训、业务指导、投融资对接等定制化服务。目前,联合北交所、深交所、河交所、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走访调研了17家上市后备企业。

(2)针对“银企对接中桥梁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强化银企对接。印发了《2023年银企对接工作方案》,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常态化“1+N”银企对接机制,全年组织不少于200场次银企对接活动。目前,我局已组织开展了“政策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暨政银企对接会”“石家庄市金融助力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银企对接会”等银企对接活动,各县(市、区)也已组织开展了132场银企对接活动。二是推动线上融资。引导我市企业在河北省金融服务平台注册融资,推动资金供需双方便捷、高效对接。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投放工作管理办法》,鼓励引导银行机构通过河北省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信用贷款,实现中小微企业线上信用贷款明显增长。

(3)针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关政策未落实”问题。建立绩效评价机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石家庄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指导评价办法(试行)》,每年对驻石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进行指导评价,提升金融机构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

4.关于“党组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1)针对“对全市金融工作总体规划、安排部署不够”问题。一是强化工作部署。2023年3月18日,召开了2023年全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工作会议暨全市深入推进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工作部署会议,对2023年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压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具体要求。市分管领导对会议作出了批示。二是加强工作谋划。制定了《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谋划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进步行动、工作推进机制优化行动、金融赋能产业发展行动、上市挂牌企业培育行动等八个行动,推动观念大更新、业务大提升、作风大转变、成效大突破,努力建设京津冀区域性金融中心。三是坚持规划引领。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编制《石家庄市金融业发展规划(2023-2030)》,目前正在与有关研究机构商讨规划编制事宜。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大提升行动,制定了《关于开展“机关大讲堂”活动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企业上市挂牌、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公文写作技能等方面开办机关大讲堂,全年计划为全局干部进行18次培训,全方位提升干部金融素质和履职能力。

(2)针对“牵总履职不力,存在懒政怠政”问题。一是加强重点工作研究和推进。坚持每周一召开党组会议暨周例会,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12次,传达学习国家大政方针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听取分管领导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部署推进重点工作。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立了领导干部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主要领导带头分包县(市、区),组织动员全局干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调研成果转换为增强和改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巡察整改以来,先后拜访了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河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前往建设银行石家庄分行、邮储银行石家庄分行、省联社石家庄审计中心、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等金融机构以及鹿泉区、高新区进行了调研,深入了解基层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其他班子成员也均按照职责分工,深入长安区、高新区、藁城区、栾城区、元氏县等县(区),针对银企对接、企业上市挂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进行调研。

5.关于“创新意识不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问题。一是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工作。转发了《河北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助力融资畅通惠企行动方案》(石金服办发〔2023〕1号),对各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力争2023年全市设立5家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4年底前全面消除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空白。二是提高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总量。督促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支农支小服务功能,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增信,助力企业畅通融资渠道,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截至2022年12月末,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业务余额6.41亿元。三是创新业务模式。鼓励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与河北省融资担保基金签订合作协议,开展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为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分担风险。截至目前,我市已有3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河北省融资担保基金签订了合作协议,其中石家庄联合创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被列为我省首家合作试点单位。四是高度关注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先后组织开展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召开恳谈会、融资担保机构长安区专场座谈会,了解了业务经营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要求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资金撬动作用,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

6.关于“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问题

针对“河北金融云风险预警平台长期不登录、不查收,未发挥作用”问题。一是规范“河北金融云”监管服务平台使用。印发了《“河北金融云”监管服务平台管理使用规定》,进一步理顺了平台签收、处置工作流程,明确牵头责任科室,要求各县(市、区)每日登陆系统查看处理通知、线索、上级交办等信息,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测、评估和风险防范。二是规范河北金融云账号管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账号新增、变更、注销申请,目前各县(市、区)账号覆盖率已达到100%。

7.关于“指导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不到位”问题

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2022年金融领域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三级金融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金融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全面检视,继续完善三级金融服务网络建设,全面进村入户宣传金融政策,逐一摸排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户贷款需求,规范发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相关工作。截至2023年3月末,全市已建立县级金融服务中心16个、乡镇金融服务站195个、村级金融服务部3886个、金融顾问4110名;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累计投放8357户,66390万元。2023年4月,对灵寿县、行唐县三级金融服务网络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一是全面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压实每名班子成员的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印发至各科室认真落实。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安排部署。2022年7月5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2022年12月23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2022年12月27日,以党组名义向市委正式报告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2023年2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三是充实学习内容。2023年2月,将意识形态应知应会(60题)辑印成册,印发至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

9.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单位人事调整情况,对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由局长、党组书记牵头挂帅,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保密工作负责,进一步压实了保密工作责任。二是强化工作调度。召开了2023年度局机关干部保密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通报了失密泄密案例,与每名干部签署了微信保密承诺书,并从提高保密意识、强化日常检查、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对2023年度保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制定了2023年度保密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将保密知识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并将保密知识培训纳入“机关大讲堂”,通过多种方式强化保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保密意识和能力。4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观看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片。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存在”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针对“以文件落实文件,未结合本市实际”问题。一是加强对上级文件的学习贯彻。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阅办文件,担负起领导责任,不得随意以“圈阅”代替同意。二是加强文件文稿审核把关力度。对发文的规范性、专业性进行严格审核,上报文件材料均由拟稿人初核、科室负责人校核、分管领导审签,保证了文件质量,杜绝文字材料中出现不准确表述、错误数据、照抄照搬,甚至弄虚作假的情况。三是提升文字写作水平。将对全体人员公文写作技能培训纳入“机关大讲堂”,4月13日,邀请市委党史研究室专家对全体人员进行公文写作技能授课,提升全局干部公文写作能力。

(2)针对“日常监管仅限于规定动作,只进行每年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未开展日常监管工作”问题。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为内设监管科室调整增加了三名工作人员,并向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全市各县(市、区)地方金融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县(市、区)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地方金融执法队伍力量配备。二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全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作方案》,通过开展系统培训、专题讲座、跟班学习、建立执法专家人才库等工作,提升金融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及实战能力。三是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质量,加大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的现场执法频次,构建日常监管检查常态化、长效化机制。2022年10月,对12家小额贷款公司、13家典当行、5家融资担保公司和1家融资租赁公司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7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四是加强非现场监管。组织各县(市、区)强化风险预警和远程监测,充分利用“河北金融云”监管服务平台对地方金融组织报送的业务数据进行审核,重点检查注册登记、经营财务、股东状态、企业信用、信访举报等情况,及时防范和识别风险。五是深入推进减量增质。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进行了年审,依法高效办理地方金融组织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对2家失联、空壳类组织进行了清退。2022年9月、12月,2023年3月,三次向社会公众公示全市地方金融组织名单,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地方金融的知情权、参与权。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问题

一是规范借用公车使用。为杜绝廉政隐患,已退还两辆公车。二是加强车辆维修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维修审批”制度,建立公车维修台账,详细列明公车维修时间、地点、维修项目、维修金额等内容。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合同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规定,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严格使用资产卡片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三是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了初步沟通,协调解决固定资产划拨历史遗留问题,将公车从市政府办公室划拨到我局账户。四是严格规范报销程序。对近三年的报销票据进行了自查,对存在涂改和不规范的单据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严格规范报销审批流程,凡是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费用坚决不予报销。同时,分管财务的主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报销流程的学习与把关,认真记账,杜绝错误发生。五是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绩效管理理念,对预算执行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列支资金,在支付账款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强”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主体责任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等工作。2023年2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印发了《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措施》。2023年2月20日,组织领导班子及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充实完善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了认真排查,逐一制定了防控措施,印发各科室落实执行,切实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抵抗风险能力。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坚持把学习党章党规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学习了《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讲话》《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也均按照党组要求,制定了每月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相关党规条例。三是强化警示震慑。2023年1月18日,召开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议,传达学习了石家庄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2023年3月3日,转发了《破局之路》等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高标准开展支部党员大会,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分别召开了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各支部做到了会前准备充分、会议程序规范、支部手册记录全面。认真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2023年1月6日、1月10日,两名班子成员分别在所在支部进行了二十大专题授课。2023年2月10日、2月13日,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书记分别在各支部进行了二十大精神宣讲。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按照《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在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前,认真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之间、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24次,及时纠正工作生活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提升记录质量。对理论中心组学习秘书进行了培训,规范了公文格式,进一步提高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质量。

3.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短板”问题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党组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二是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机关党总支、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分别完成了换届,通过内部调剂等方式,分别选配了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配备了机关纪检委员和内审专职人员,进一步细化了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责任分工。三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共召开7次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均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参加。

4.关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协调有关金融机构稳步推进各项指标达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加快改制进度。

三、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整改落实推动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实,引领和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石家庄场景展现金融作为,贡献金融力量。

(一)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夯实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切实担负起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省、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主动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各类违纪行为,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三)坚持持续用力,狠抓后续整改。局党组带头,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继续盯紧盯死,加快进度,坚决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持续用力,确保条条整改、件件着落。

(四)注重成果转化,统筹推进工作。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把抓好整改落实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全面发展,切实把巡察整改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做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86688243;邮政信箱:石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216号);电子邮箱:sjzjrjgxr@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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