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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30 10:10:04 阅读量:111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7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局主要领导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四次组织召开调度会,专门听取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汇报,亲自督导落实。对个别整改问题中的难点,专门组织局分管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梳理细化整改措施,逐项逐条分解,逐一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向,推动问题深入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人的饭碗要端在自己手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视不够”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千方百计增加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22年,全市粮食生产实现“十九连丰”,超额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任务目标,总体上呈现粮食“面积增、单产增、总产增”的“三增”格局,较好地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了粮食安全。

(2)针对“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协调调度,强力推进验收的进度,相关县1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2月10日,全部完成市级验收。三是抓好已完成验收项目的质效提升,相关县积极引导签订退林协议,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四是加强在初步设计阶段项目现场核查,坚决防止再出现新建高标准农田内有林地、苗圃和农作物兼种等现象。  

(3)针对“创新发展抓的不实”问题。①关于“局下属市农科院育种工作缺乏领军人物,人才队伍面临断层,育种工作以传统手段为主,新技术应用较少”问题。一是提高站位,认真贯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精准目标,选拔培养领军人物和青年学术带头人。二是提升认识高度,加强对外合作,通过学术交流,学习引进高层次科研院校先进育种技术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开展育种工作。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从晋升职务、职称评聘和VIP通道等,让人才落地生根。四是为吸引人才、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制定了奖励办法、管理办法5个。市农科院2名科研人员入选市级科技创新领军人物,各学科均已定了青年学术带头人,已为8位专家人才,特设岗位晋职晋级,提高工资待遇。并将继续深化与高等科研院校的合作交流,提升育种技术手段。②关于“种子管理站对种子企业指导帮助不够,自育品种在市场占有率低”问题。通过向中央、省、市积极争取,在科研育种、基地建设、企业扶持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一是今年初藁城区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级大豆制种大县,依托优势种子企业,共建大豆制种基地。二是启动了支持优势种业(平台)企业发展项目,支持6个优势种业企业建设小型种质资源库、创新联合体和商业化育种中心,支持1个优势平台型企业建设技术服务、基因检测、科技研发等服务平台。三是启动了特色作物育种联合攻关项目,支持我市强筋小麦、高油高蛋白大豆、梨3个特色作物科研育种单位及种子企业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引进、筛选、创制优异种质资源,选育新品种,建设测试和展示平台。四是建设了新乐市(高油酸花生)特色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无极县(双高大豆)特色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高邑县(西甜瓜)特色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

2.关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委工作部署有差距,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1)针对“涉农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问题。对项目建设进度慢的业务科室进行工作督促,对项目进度慢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通报,完成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考核指标。巡察反馈涉及的8个项目支付进度也都达到了100%。

(2)针对“粮食生产面积及产量未达到要求”问题。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一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增加粮食面积,做到应播尽播。二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20个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千亩示范片,大力示范推广“一喷多效”、化肥减量增效、减药控害和防灾减灾等10项农业先进技术,开展“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示范带动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不断提升。三是抓好粮食作物田间管理,创新指导管理模式,举办一系列“田间日”活动,继续实行局领导包县责任制,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落实关键技术措施。四是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将预警信息进行发布,指导农民提早做好防范准备,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2021、2022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总产量稳定增长,圆满完成了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全市粮食生产实现“十九连丰”,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针对“带领农民致富增收能力不强”问题。①关于“2021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收入靠后的村主要靠财政资金运转”问题。巩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多措并举,协调联动,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会同相关部门,合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22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村实现全部清零,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数占比达到80%,村集体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走向持续健康发展轨道。②关于“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76元,全省第五,增速全省倒数”问题。切实抓好农业生产,大力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加强协调调度、沟通会商。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34元,同比增长6.2%,增速全省排名第六,较上年同期提高3个位次。

(4)针对“农业品牌建设存在差距”问题。①关于“对农业品牌重视不够、工作被动”问题。打造省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积极问计省厅,争取地方财政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及相关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申报省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企业品牌。积极培育打造农业品牌,认定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3个、市级农产品企业品牌40个。积极争创省级农业品牌,2022年,我市新增省级农产品品牌6个,其中农产品区域品牌3个,农产品企业品牌3个,数量居全省首位。②关于“全省共有中国及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分别为17个和140个,我市仅1个和13个,排名并列全省第五”问题。加强现有农产品特优区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特优区综合评估和动态监测。按要求积极组织各县优势产业申报特优区,提升产品知名度。2022年完成了国家、省级特优区年度综合评估和动态监测工作。制定了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水果(苹果、梨、葡萄)等产业集群推进方案,推进我市特色产业聚集发展,打造优势产业。积极组织各县参加各类展会,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

(5)针对“个别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①关于“2020年发展张杂谷项目,我市应建立示范方32个,实际建成仅6个”问题。结合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张杂谷项目实施方案,科学设定绩效目标。2021年,计划建立示范方30个,完成30个;2022年,计划建立示范方5个,完成7个,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②关于“2020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建设农业创新驿站20个,实际仅12个”问题。积极沟通跑办,加大省级驿站创建力度,争取财政资金,开展市县级驿站创建,提升驿站建设水平。2021年新创建省级农业创新驿站9个,创建市县级驿站95个;2022年全市创建省级驿站10个,市级驿站26个,县级驿站26个。全市累计创新驿站达到149个。

(6)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问题。①关于“种子管理站对种子储备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对责任公司进行了约谈,该责任公司完成了整改;二是对责任公司储备的谷子种子分批进行了芽率监督抽检,结果合格。三是向各承储企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石家庄市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全面专项检查。②关于“个别合作社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问题。组织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抽取了无产品标识的问题农药,并送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通过官网查询,未发现禁限用农药成分。针对生产销售无标识农药线索已向相关市农业农村局发函,关于个别合作社使用无标识农药问题,已责令其改正。并印发《关于开展农药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农药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行为。

(7)针对“动物疫病预防指导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按照国家标准,对储备库面积进行了调整,现在已经达到国家标准;对需补充的储备物资,已经签署供货协议,达到国家标准。

(8)针对“自身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了对2020、2021年市级农业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在自评基础上综合开展了绩效评价,撰写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二是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强化职能分工,业务科室(单位)负责按程序进行项目立项、实施、组织验收和绩效考核及备案,并负责对分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调度和检查督导,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绩效目标较好实现。具体科室对农业项目实施全程网上监测和现场监督检查,按时通报资金支付进度,对资金支付慢的项目进行现场实地督导,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解决。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局领导结合工作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2022年撰写调研报告19篇。

(2)针对“党组议事工作不够规范”问题。重新修订《中共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大额资金使用事项,规范党组议事规则。

(3)针对“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协调力度,凝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合力。组织召开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建立了成员单位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台账,开展了季度测评、半年评估、年度考核评价,组织成员单位完成了省委一号文件督查工作。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已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5)针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保密工作,传达保密会议、文件精神,学习保密法律法规。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彻底,廉政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项目建设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1)针对“项目合同签订不合规”问题。制定了《农业品牌建设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定和资金拨付按进度履行。签订合同时严格遵守资金拨付规定,在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内容,做好项目绩效监督管理,并及时验收,完成资金拨付,防止出现违规现象。

(2)针对“未按签订合同要求付款”问题。一是严格审批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施工管理制度,制定了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加强施工合同签订管理,做到合同签订合理合规。二是降低项目风险,严格履行施工合同,重点监管工程质量、施工进度、付款进度及监理等重要节点。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针对“培训支出手续不规范。兽用生物制品供应站2021年7月组织开展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培训会,合同中无会议费用实施明细,财务凭证中缺少参加人员名单、专家费领取明细”问题。已第一时间将全部会议相关材料装订在凭证中,并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3.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针对“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关,从细上下功夫。二是积极整改问题,认真查看项目任务合同书,以后严格按照任务合同书的科目列支。三是制定了《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账务管理办法》。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及业务培训,按照财务资金管理制度报账。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加强党的纪律的教育,进一步强化党规党纪意识,严明纪律作风,强化督导检查。召开了警示教育会,通过警示教育,切实增强纪律意识。

(2)针对“开展警示教育不够经常”问题。严格落实工作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了局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专项行动警示教育会,通过警示教育,深化纪律教育,严明纪律规矩。

2.关于“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问题

(1)针对“局党组书记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问题。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就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对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抓好组织动员、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

(2)针对“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严格落实谈话制度,及时做好谈话内容的记录,进一步严格落实谈话制度。

3.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问题

党组研究决定干部任免和其他人事相关事项时,与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并由主管领导汇报,人事科科长记录。

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抓的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抓实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年度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

(2)针对“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问题。抓实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各党组织的检查督导。

(3)针对“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不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缺乏‘辣味’”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重要意义;聚焦民主生活会主题,扎实把握关键环节,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撰写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

5.关于“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1)针对“2020年巡察反馈‘石家庄市现代农业金融服务平台项目不良贷款’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督促银行加大追偿力度,定期将收回代偿资金上缴市财政。

(2)针对“2020年巡察反馈‘涉农项目推进缓慢’个别问题整改不扎实”问题。按照要求扎实整改,已经督促建设进度慢的项目业务科室进行“回头看”,资金支付进度已达到要求。

(3)针对“2020年审计报告指出‘新乐市现代生态农牧产业园大型沼气项目进展缓慢’问题整改不到位,项目至今未通过省发改委验收”问题。省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进行了竣工验收,责任公司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完善整改,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出具了竣工验收意见。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充分履行局党组的主体责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提高。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规范提炼上升为制度机制,通过建立制度、落实制度来解决问题、规范管理,实现既治标、又治本。

(二)进一步抓好协调联动。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科室(单位)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三)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开展“农业质量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努力推进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转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1-69117661;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71号,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nmjzsdw@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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