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30 10:16:59 阅读量:326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检验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和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尺,牢牢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按照“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提高”的原则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带头统一思想、带头检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认领、坚决整改。反馈意见会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通报反馈意见、分解具体任务,带领班子成员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上来,用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践行“两个维护”。二是成立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党组统揽整改全局、各责任科室和单位分工负责,上下贯通联动、全局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党组书记组织召开相关巡察整改工作的党组会2次、推进会2次,督导班子成员、各分管局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强力调度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积极推进任务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三是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标本兼治。党组书记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到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全链条落实整改任务。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层面存在的漏洞和短板,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又注重“长久立”的谋划,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保密工作管理办法》2项制度。四是搞好统筹结合,深化整改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提升业务工作质效、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对照反馈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对标市委要求抓落实、强监管,督导任务落实转作风、鼓干劲,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石家庄场景。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履行市场监管责任不到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不够”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有差距”问题
(1)针对“学深悟透新理念、新思路,实现新时代‘一支队伍管市场’不到位”问题。①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内容较少,对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研究谋划不深、落得不实”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和国家总局、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局党组带头研究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班子成员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实施方案责任分工的通知》,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相关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编发《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系列手册》,确立了4个市级、22个县级试点所,打造样板标杆,推动示范引领。截至目前,全市160个市场监管所有73个所修建完善了基础设施、52个所统一规范了标识标志、86个所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19个所形成了贴合实际的特色亮点,对提升全市基层市场监管所能力建设起到有力的引领带动作用,有效提高了市场监管工作效能。
②关于“从机构整合到系统融合有差距,有的分工不合理”问题。一是开展轮岗交流。根据岗位需求和专业特长,适时调换人员工作岗位,2022年局机关先后有79名干部交流轮岗,有效促进了队伍融合。二是强化工作配合。优化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对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项目,由牵头科室对配合科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督促各单位增强协调配合意识。三是促进日常融合。利用党员志愿服务、职工体育比赛、“云”上运动会、知识竞赛等时机,为广大干部职工搭建交流展示平台,促进人员融合,凝聚集体力量。③关于“有些业务工作职责交叉”问题。优化边界职责,细化工作分工,严格按照市委编办明确的“三个清单”推进落实工作,按照市委编办要求,我局已将《职责边界清单》《职责任务清单》《权责清单》在市局官网对外公布,有效厘清了“法定职责有哪些”“职责边界在哪里”等问题。④关于“牵头全市重点工作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整体联动作用,牵头召开联席会、推进会,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推进任务落实。2022年,市局共牵头召开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推进会14次,总结工作、部署任务,进一步夯实了成员单位的部门责任。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特别是与重点成员单位经常召开协调会、研讨会,就重要任务开展协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⑤关于“监审融合度不高,与审批协作不默契,基础信息不准确、修正不及时”问题。一是对1283户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进行“回头看”,同时函告审批部门对登记备案内容进行了修正,均已依法处理到位。2022年9月,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经济户口认领制,协调审批部门重新指派分派,确保消除问题隐患。二是2022年4月底,市局围绕登记机关在登记与备案中基础信息、地址、电话等信息不准等审监衔接内容,与行政审批局交换了意见,明确了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审监衔接。自2023年始,梳理新设立市场主体中地址、电话信息不准等内容,函告行政审批部门,提示其对相关市场主体进行修改完善。
⑥关于“推进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有差距”问题。一是进一步理顺执法办案层级职责,加强对县(市、区)局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执法考核。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2021年度行政执法公示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办理执法监督案件12件;评查行政处罚案卷720卷,推送案卷中5件被省局评为优秀案卷。二是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自《石家庄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69件,免罚金额232.77万元。三是开展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工作,对共性问题进行通报,对个性问题一对一发放执法监督意见书。同时,采取线上分层分级方式,组织开展10期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基层执法队伍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2)针对“落实食品‘四个最严’的要求不到位”问题。①关于“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推广应用有差距,督导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上有欠缺,仍存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面”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截至2022年底,检查市场主体96872户,检查覆盖率100%,完成处置率100%。二是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题部署、组建专班、挂图作战、集中攻坚,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印发《关于市领导包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通知》,划清全市A、B、C、D四级主体62141家,明确8095名市、县、乡、村四层包保干部并建立责任清单。三是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企业调研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带头包保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2022年11月,我市被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四是进一步压实批发市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指导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进场查验、信息录入等主体责任,协调网络公司加强对销售者的培训,全面提升追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的数量和质量。②关于“指导帮扶食品企业、餐饮单位通过HACCP体系认证,存在被动应付现象”问题。一是按照省局推送的规上企业名单,我市105家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获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倡导规下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先进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入企开展相关宣传,将实施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纳入全市食药安全考核范围,80家规下食品生产企业获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二是学校食堂和其他餐饮单位建立或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目前国家总局和省局无相关要求。为科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市局按照总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和省局《河北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推动校外供餐单位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并逐步通过认证,截至2022年底,全市19家校外集中供餐单位中已有17家建立了HACCP或ISO22000体系,占比89.5%,其中11家已获得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已完成省局要求2022年底建立校外供餐单位HACCP或ISO22000体系比例达到60%的目标。③关于“食品生产存在无证经营风险”问题。对因搬迁、经营不善“跑路”、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证书遗失等,未收回49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问题,各属地县(市、区)局已全部向市局提交了书面说明。为防范食品生产企业注销后有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2022年9月在全市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料采购、使用和注销证照及停产、半停产企业“回头看”专项检查,未发现已注销食品生产企业存在擅自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
(3)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问题。①关于“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用力不足,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欠缺”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专项活动,提高创建标准,加强动态管理,2022年全市共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665家,较2021年增加13.49%,对达不到示范标准、整改不力的7家示范单位予以淘汰。二是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工作深入开展,引导企业积极承诺、严格践诺,不断扩大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覆盖面,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2022年全市214家企业签订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退货100余万件。三是在大型商场、旅游景区等消费重点区域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发挥服务站快速处理消费纠纷的作用,提高消费者满意度。2022年全市22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受理投诉15064件,调解消费纠纷12402件。四是认真做好诉转案工作,对投诉事项中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对投诉举报较为集中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严惩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定期梳理投诉举报热点问题、热点企业,2022年发布周关注44期、季报4期、半年和年报各1期、专项分析10余份、消费提示3期,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织召开“12315投诉举报工作研讨会”3次,及时疏堵点、解难点、治痛点。六是坚持每月考评通报县(市、区)局投诉举报工作,2022年12315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及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七是加强对县(市、区)消保委、消协的工作指导,2022年在全市创建了50家消费教育示范基地。②关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预付卡问题解决不力”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5号)《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市局根据自身职责,对投诉中涉及的虚假宣传、广告违法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一是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预付式消费排查整治行动,行政约谈企业116家次,函告其他部门101件,查处违法案件7起,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3家;2022年10月底,市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市内五区11家预付式消费重点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对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问题,及时通报县(市、区)局进行查处。二是精心谋划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加强预付式消费相关知识的宣传,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理性消费,提高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认真研究上海等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先进经验,依据市场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商务部门探索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长效管理机制。③关于“对平台经济、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监管措施和方法不够有力有效”问题。一是升级完善监测系统,推动电子数据证据固定工具应用;结合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及“6·18”“11·11”等网络集中促销期开展重点监测;开展2022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18起,有效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二是加强“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主体信息采集,收录新入库直播带货经营者数据8399条。三是以电商平台点亮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督促我市1家平台企业及14家平台内经营者落实公示义务,做到“亮照”“亮证”“亮规则”。四是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数据交互共享和案件协查协作,深化红盾云桥等线上协查工具运用,完成在线协查212次,实现联合惩戒和协同治理,推动监管模式不断创新。
2.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力”问题
(1)针对“提升监管效率,推进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有短板”问题。①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精准性、靶向性不强”问题。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结果,根据企业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2022年,全市共开展差异化随机抽查825次,检查市场主体2.21万户,实现了90%的双随机抽查都通过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的方式开展,有效提高了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②关于“信用监管效率不高,信用信息传输录入不畅”问题。积极加强与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将石家庄市各类涉企信用信息接入石家庄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预警平台。③关于“指导信用修复工作着力不够”问题。一是制作“信用监管明白纸”和信用监管宣传片,在多个媒体、渠道推广宣传,促进广大市场主体知信守信。二是组织召开全市信用监管工作会议,对基层工作人员信用修复业务进行培训和指导。三是梳理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名单,引导其依法依规申请信用修复。2022年,全市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率达60%,同比增长12%,进一步营造了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④关于“智慧监管智能化水平不高”问题。大力推进数据应用中心建设,经与省局沟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的重点主题数据已下放至市局。市局数据应用中心集数据存储、数据共享、数据处理、数据查询、数据分析、数据标签、地理信息、用户体系八大功能于一体,实现了数据的归集、清洗及合并,并在一户一档功能中集中展示;数据应用中心通过接口开放数据,各信息系统可调取相关数据,实现了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应用中心建立了统一用户体系,各信息系统通过单点登录方式实现一个账号通行相关系统。目前,石家庄市市场智慧监管平台打造了统一登录页面,汇聚系统入口,各系统在形式上更加整合统一。
(2)针对“对违法广告监管不力、查处不到位”问题。坚持预防为先,加强行政约谈指导,联合省局多维发力;坚持关口前移,开展广告业务培训,不断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充分发挥石家庄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打击震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3)针对“基层监管能力不足”问题。一是通过总局网络学院、省局市场监管大讲堂和市局各条线上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县(市、区)局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提升工作效能。
3.关于“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
(1)针对“执法机构改革未按编办文件落实”问题。2022年3月,市局印发《关于明确市局执法科室职能任务的通知》,将各执法科室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并对相关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优化了人员配置,理顺了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后,市局将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坚决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切实做到“实有人员与编制职数相对应、实际机构与批复机构相对应”。
(2)针对“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未及时根据省文件修订”问题。2022年,市局委托第三方启动了对石家庄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后评估调研,撰写了立法后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意见启动了对办法的修订工作。2023年3月,已完成修订草案初稿,下步经过调研评估论证后,按市司法局要求于年底前向市政府报送规章修订的立项建议,争取列入2024年立法修订计划。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召集省特检院、创达有限公司代表召开专题会议,查清了超期未检原因,并对现有问题进行了整改,消除了数据误差;对检测临期、超期设备逐县(市、区)、逐台设备进行调度,采取日报方式督导各县(市、区)局对超期未检设备“动态清零”。目前,监测数据一直保持动态“清零”状态。二是结合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各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强化“双控”机制建设,突出重点领域监管,深化智慧监检赋能,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实现安全隐患整治闭环管理。2022年,全市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
5.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问题。①关于“分工调整不及时”问题。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化情况和领导干部专业特长,及时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②关于“深入基层调研解决问题少,对干部教育管理有待加强”问题。一是2022年,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排忧解难,形成了19篇调研报告,年底择优向市政府报送6篇(其中,局主要领导亲自参与4篇),1篇得到马宇骏市长充分认可和好评。二是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干部日常学习教育、监督提醒的重要内容,推动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经常开展提醒谈话,通过谈心谈话、考核考察、调研了解等途径,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咬耳扯袖、提醒教育工作,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三是加强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督促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2)针对“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问题。修订完善了市局《党组议事规则》,增加了审计、巡视巡察、督察检查、考核奖惩等内容,并严格遵照执行。2022年,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77项。
(3)针对“保密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市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等定密制度,明确定密范围。二是参加市委机要保密局组织的定密培训,进一步加强定密管理,及时报备定密解密事项,严格履行定密手续。三是将局领导、办公室、综合调研科、人事科、直属单位党委相关涉密人员列为涉密岗位。四是购置保密检查软件,组织开展2022年度保密自查检查,并将保密检查结果纳入科室考核。五是进一步落实微信群保密管理规定,对微信群台账进行动态管理,明确群主责任,开展抽查检查;加强保密教育,组织观看16场次保密警示教育片,提高防间保密意识。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整治“四风”不够有力,担当作为有欠缺”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针对“谋划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关要求,2022年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按时报告工作。二是通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警示会等,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引领,深化理论武装,严肃正风肃纪,全力抓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
(2)针对“2020年以来,多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后,党组未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针对上级通报案例和身边发生问题,认真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适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发生问题的党员干部在会上说明情况,进行问题剖析、开展自我批评并接受其他同志批评,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
(3)针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不尽责”问题。一是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通过召开分管工作会议、听取分管科室(单位)工作汇报等形式,加强日常督促推动;结合中层干部述职述责,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坚持把落实党纪党规融于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工作。二是强化个人事项报告,督促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2022年以来,市局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4)针对关于“机关纪委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机关纪委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沟通协调,学习业务、汇报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履职能力。2022年12月,认真组织直属单位党委(机关纪委)全体工作人员、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参加了市直机关纪检干部暨新任机关纪委书记业务线上培训,提高了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和警示教育,重要节点下发工作提醒,扎实开展谈心谈话,让“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落实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婚丧嫁娶等制度规定,不定期对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2.关于“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有欠缺”问题
(1)针对“对纤检所迁建工作督导不力”问题。纤检所实验室仪器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毕,并进行了检修和调试;新招录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已全部上岗,并完成了业务培训;已完成实验室认证,可根据工作安排和需要随时开展检测工作。
(2)针对“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市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物流企业、商业银行等领域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企价费政策落实到位。2022年,全市共约谈和提醒告诫转供电主体328家,立案36件。
3.关于“执行财务规定不严格”问题
(1)针对“支付程序不合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等财务管理规定的学习,切实把财务政策把握准、落实好、执行好,加强对报销原始凭证合理性、完整性、规范性的审核,及时查漏补缺,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印刷、培训、差旅费的报销要求及政府采购验收等事项,规范了重大资金事项提报程序,确保了财务制度执行更严格,报销程序更严谨,会计档案管理更完整。
(2)针对“对下属单位账务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在直属各单位加强财务内部审核基础上,加强对各单位日常账务处理及专项经费进行财务检查,组织开展好内部审计工作。2022年,结合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调整,市局对综合保税区分局、纤检所2个单位原负责人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督促有关问题整改。
(三)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弱项”方面
1.关于“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1)针对“机关干部年龄偏高,干部断档问题突出”问题。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造成市局干部超编、人才断档等问题,市局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采取内挖潜力、外拓渠道,不断优化干部结构。一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加大内部选拔培养力度,拓宽对外交流任职途径,不断优化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引进年轻专业人才,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协调,通过招录定向选调生、利用行政周转编制选调年轻干部等方式,及时补充新鲜力量。2022年,市局机关共招录定向选调生10名;2023年,再次向市委组织部上报12名定向选调生的招录计划,努力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积蓄人才力量。
(2)针对“对下属单位干部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结合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统筹谋划,加大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配备和交流力度。关于下属单位领导岗位空缺和轮岗制度落实问题,计划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2.关于“抓党建工作用力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1)针对“落实党建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大力实施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领导干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帮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经验丰富优势,帮助基层党组织提升自身建设质量层次。二是强化党建业务培训,突出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培训重点,系统学习党建工作法规和业务知识,面对面教、手把手带,提升支部班子成员依法规范抓建的能力。三是认真组织党建考核,督导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不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2)针对“机关党建有欠缺,组织群团活动少,组织凝聚力、吸引力不强”问题。一是加大党建工作力度,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摄影展、心得体会展、志愿服务、联学共建、红色教育基地参观见学等丰富的党建活动,提升党建工作吸引力和实效性。二是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带动工会、青年、妇女工作,针对年轻干部特点多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活动,经常性地做好教育、服务、引导等工作,切实增强群团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三是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坚持把选树、培养、发展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后备力量的培养储备。目前,已新增10名发展培养对象。
(3)针对“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不高,执行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各项要求,2023年2月,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有辣味。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所在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2022年以来,市局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45人次。三是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认真组织并督促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不断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直属单位党委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导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开展灵活多样的党日活动,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2022年,市局组织各类党课教育103次、党日活动201次。
(4)针对“基层组织设置不合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有些退休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不经常”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便于管理、便于活动、注重效率”原则设立党支部,结合工作任务、人员变动等及时调整组织结构、转接组织关系。2023年2月,按程序单独设立2个退休老干部党支部,进一步加强了对退休党员的教育引导和管理监督。二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退休党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收看《冀忆·永恒》纪录片,举办老干部书画展、“我和党旗合个影·银龄励志再争辉”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激发老干部爱国热情和奋斗精神。
(5)针对“抓非公党建不实,‘小个专’党建指导站建设质量不高,有的未开展党员活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场监管所党建工作指导站发展党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等工作进行督导,督导各县(市、区)局查漏补缺、立行立改。二是将“小个专”党建工作列入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标,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局、市场监管所对“小个专”党建指导工作的重要性、职责性的认识。
3.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存在边改边犯的现象”问题
此次巡察整改之初,局党组书记要求市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肃对待,绝不能视为儿戏;要针对巡察指出的2020年整改不彻底问题,结合本次整改工作一并研究、同步推进、坚决整改,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督导牵头科室积极整改、挂账销号,确保整改彻底、问题清零。截至目前,2020年遗留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切实以整改成效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持用新思想引领新征程。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局党组将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把政治建设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市场监管系统落地落实。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把学习领会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真理伟力筑牢全局干部职工合力奋斗的共同思想根基,不断激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二是强化机制建设,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因机构改革、程序流程等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坚持专人负责、挂号销账、跟踪问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市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凡提四必”要求,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紧密结合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内提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素质优良的市场监管队伍,为全市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各项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深挖细查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格执纪问责,保持“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强化“不能腐”的刚性约束,深化“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5053318;邮政信箱: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53号,邮政编码:050031;电子邮箱:scjgxngm@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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