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30 10:20:07 阅读量:1292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2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支持、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相统一,从严从实、不折不扣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一)认真安排部署。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任务,逐条逐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及时限要求。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科室(中心)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上来,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时机,增强抓紧抓实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从严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见底清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思想、政治、组织等三个方面,深入剖析检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沟通、收集台账资料和起草总结报告及跟踪督办等工作。根据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局主要领导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安排,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领导责任,各科室(中心)落实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全程跟踪督导。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四个清单”,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挂账销号,限期见效。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按照整改要求、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力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的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扎实,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有欠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欠缺”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重视不够,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差距”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审批工作结合不紧”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2023年3月1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集中学习研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摘编》、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议精神、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班子成员积极发言,交流探讨。二是做到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在政策创新、体制创新上积极探索、大胆突破,不断拓展改革深度、扩大改革范围,实施重点区域评价成果共享、招投标双盲评审等系列工程,持续增强政务环境吸引力和竞争力。
(2)针对“审批数据活化应用意识不强”问题。一是通过河北经济户籍管理系统调取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迁出我市企业的数据,梳理汇总形成建筑企业等18个行业的迁出企业统计表并进行梳理分析,计算各行业迁出企业占比情况,在此期间,我市迁出企业共有764户,其中建筑企业153户,占比20%,为市政府了解一定时期内我市市场主体迁出情况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工商登记与许可审批部门间信息传递处理机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将市本级审批信息定期推送至市政府政务信息办公网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监管部门自行登录并进行信息认领,各县(市、区)参照市一级做法做好本级信息传递处理工作,进而为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后期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3)针对“市本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许可事项划转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全面自查。根据《河北省行政许可清单(2022年版)》和《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许可”“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开工报告审批”4项,已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或不再单独实施,按照省有关划转文件要求不需划转,目前实际未划转行政许可事项共计10项。二是稳步推进事项划转。2023年2月23日,审改科组织审批四科、审批六科、审批七科、审批八科和审批九科对未划转的10项许可事项进行研究,提出划转意见。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10项行政许可专业要求较高、涉及敏感领域等原因审批程序复杂目前划转条件不成熟,根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暂不宜划转。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中“各市县要以划转指导目录事项为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实施划转”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创造条件,待划转条件成熟后,适时进行划转。
(4)针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用力不足”问题。2022年10月20日,以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等10个有关部门的名义下发《关于落实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部署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通知》,要求2022年11月底前制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开展行业信用监管工作。经督导,各有关部门向市信用办报送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文件由4个增加至12个,包括《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石家庄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石家庄市燃气企业信用信息考评管理办法》等12个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文件,实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园林局等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
(5)针对“市级‘容e查’系统尚未启动建设”问题。2022年8月15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举措实施方案》(石营商〔2022〕2号),开办企业领域第2条为“建立企业电子档案管理和查询系统(“容e查”系统),明确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我局将“容e查”工作列入全市审批系统政务服务环境考核开办企业指标内容,每季度通报各县(市、区)“容e查”平台推进情况,截止2022年9月底,全市域建成企业档案“容e查”系统并投入使用。2022年11月22日,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第154期以“河北石家庄市实现企业登记档案线上服务全覆盖”为题,刊登了我市企业档案“容e查”工作的经验做法。
(6)针对“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有差距”问题。一是全面摸排大厅情况。2023年3月1日,印发《关于报送市直部门自建政务大厅有关情况的通知》,对市直部门的自建政务大厅数量、面积、办件量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除市行政审批局的政务服务大厅外,我市现有市公安局等7个市直单位的17个自建政务大厅。二是因地制宜精准分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中“确因场地条件限制、特殊工作需要等无法集中进驻办理的,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改革要求,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确保各类政务服务场所审批服务标准统一规范”的要求,目前17个自建政务大厅均不适宜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其中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5个自建政务大厅设置在市内四区,位置就近便民,按照“便民、高效”原则,不宜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12个自建政务大厅面积较大、办件量高,因市政务服务大厅场地限制,暂不宜进驻。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通过“数据多跑腿”让企业群众“少跑腿”,提高办事便利度。坚持以便民利企为原则,待场地等条件优化提升后,有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
(7)针对“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功能不完善”问题。一是2019年10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成并运行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该系统除外国自然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作为股东设立公司时因无电子营业执照无法实现网办外,其他企业开办情形已实现全程网上办理。2020年10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个部门进一步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功能,采取线上预审、线下送件的融合办理模式,规定了企业开办无法网上办理事项的具体操作流程,并在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日办模块的“线上线下办事速览”予以公示,全省统一执行。二是我局电话问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个别事项仍需线下提供材料的问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将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功能,各市仍要按照线上预审、线下送件的融合办理模式,办理相关业务。三是下一步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功能后,我局将做好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体化、一站式服务。
2.关于“落实党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1)针对“社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普及率不高”问题。一是创新服务举措。《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举措实施方案》推行“拿地即开工”举措;按照要求,推广试点园区经验,督促各园区审批部门“集成作战”,依法依规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全生命周期为项目提供政策指导。二是加强督促指导。2023年2月28日,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以下简称“市工改办”)印发《关于开展“拿地即开工”工作推进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工改办报送“拿地即开工”自查情况。根据对各县(市、区)报送情况进行梳理,目前18个县区(市内四区无此类项目)均实现“拿地即开工”,园区全覆盖。
(2)针对“未落实证照联办向劳务派遣、养殖场等10个行业拓展和高频许可事项一证多址改革要求”问题。一是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继续推行准入准营“证照联办”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8月24日,我局以石家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继续推行准入准营“证照联办”工作分工方案》,以民生事项、高频许可事项为重点,对企业开办、涉企经营许可实行“流程接续、业务衔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选取养殖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记账中心等10个行业推行“证照联办”,实行“证照联办”事项线上线下办理程序,线下开办企业综合受理窗口,按照证照联办提交材料规范正常办理,同时申请人也可以在省政务服务网上的“证照联办”和“涉企经营套餐”模块在线办理。二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劳务派遣”事项未列入全省2021年和2022年的“证照联办”改革内容,其属于“证照分离”改革内容。2021年,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已实现改革事项和改革区域的全覆盖,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的,可在省政务服务网上的“涉企经营套餐”模块在线办理。三是按照2021年《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制发了《关于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一证多址”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医疗器械经营领域率先开展“一证多址”改革,2022年9月20日以来,已为20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门店办理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审批,平均每家门店压缩审批时限7天,极大的提升了审批效能。
(3)针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堵点尚未打通”问题。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依法依规对市场主体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实行标准化登记工作。企业设立过程中,在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可实行申报登记制,也可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办理。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的不牢,便企利民有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省推出的106个涉企经营套餐不能实现一次登陆、一网办理,与群众需求有差距”问题。一是持续推进套餐上线。①认真进行梳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推出106个涉企经营套餐,其中“出租车公司套餐”不涉及我市,我市涉企经营套餐共计105项,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目前已分批次实施38项。②坚持对上问计。我局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多次问计省政务服务办,明确仍由省政务服务办统一推广剩余套餐上线,各市做好配合工作,不得自行推广。二是进一步优化办事系统。①推进市一体化平台与省“百事通”系统对接,与省“百事通”系统工作交互。河北政务服务网套餐服务申报页面由省政务办统一开发展示,“一件事”套餐用户均使用省统一身份认证用户。2022年12月,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发布《关于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联办套餐推广工作的通知》,明确15项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联办套餐的事项清单和办理规范,完善系统功能建设,实现了变更套餐的上线和系统业务的流转。②组织推进市县有关部门使用省“百事通”后台系统梳理、配置“百事通”业务,包括收集市县审批部门用户信息,在系统中配置相应账号;对“百事通”中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层级的情形进行配置;将“百事通”套餐指派给市本级或县(市、区)有关部门实施。③加强业务指导。制定统一规范的操作手册,方便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落实。组织县(市、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工作人员进行视频业务培训和到市局跟班培训,参加100余人次,加快推广落地。④组织市县政务大厅开展相关窗口受理人员服务工作,做好“百事通”宣传推广,引导企业使用套餐办事。目前,群众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石家庄旗舰店“一件事一次办”和“变更一件事”板块进入,使用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用户即可办理相关套餐,一次提交材料、后台自动分发,审批结果自动显示,满足办事群众“一次不用跑”需求。
(2)针对“服务指南要素不全、易用性差,踏勘事项无具体内容”问题。一是规范完善服务指南。①对服务指南公布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制定《抽查检查服务指南公布情况实施方案》,从每个审批业务科室抽取2至3个高频事项服务指南进行检查,共发现8个方面的问题,已立行立改。②对服务指南的部分要素统一规则。发布了《关于明确河北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规则的通知(1)》《关于明确河北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规则的通知(2)》等2个文件,对线下办理流程、基本信息中的承诺受理时限、承诺审批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流程中受理、现场勘验环节等特别程序进行了统一规范。③对服务指南公布情况定期开展质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按照省优化营商办印发的《2022年河北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和市营商办的相关要求,对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中的“办事指南发布情况”指标任务进行安排,印发了《关于在政务服务网上发布办事指南及定期进行质检的通知》,各审批业务科室于每周二、周四上午对各自在政务服务网上发布的办事指南进行质检,政策法规科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确保了认领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率和准确率均达到100%。二是规范现场勘验。①编印《现场勘验事项要点清单》。我局在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专项活动过程中,不断规范现场勘验,精简了现场勘验事项,现有勘验事项从34个主项85个办理项,减至25个主项66个办理项,按照主项计算,压减比例26%。在精简勘验事项的基础上,对精简后的勘验事项编制了《现场勘验事项要点清单》,对勘验时限进行了明确,逐项确定了勘验项目、勘验内容和勘验形式。《现场勘验事项要点清单》已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方便企业知晓和查询。②推行远程视频勘验。为方便申请人办事,提高审批效率,编印了《远程视频勘验事项要点清单》,对11个主项26个办理项实施远程视频勘验,按照主项计算,占比39%,工作量占到年勘验总数60%以上。《远程视频勘验事项要点清单》已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方便企业知晓和查询。三是做好我局服务指南培训工作。运行监管科会同新点技术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9日、1月25日、2月8日共三次组织各审批业务科室开展维护完善服务指南培训会,通过现场讲解、指导操作、答疑解惑等形式,重点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清单维护等流程进行了全程演示,提升了审批人员的实操水平,提高了全局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填报效率。
(3)针对“远程视频踏勘平台系统管理维护不到位”问题。一是我局与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协调,完成了远程勘验系统维护,已能正常使用。二是建立了远程视频勘验平台,实现视频踏勘功能。三是印发了《远程视频勘验事项要点清单》,对勘验事项11个主项26个子项明确执行远程勘验,制定远程勘验“明白纸”,使视频连线操作简捷易懂。远程视频勘验平台使用以来,实现了即来即办,最快当日办结事项,大幅提高了勘验效率。
4.关于“遵规守纪意识不强,落实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
(1)针对“未落实省联合验收实施意见”问题。一是优化联合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并下发至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坚持季通报。在工改系统公示《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并在工改系统进行配置联合验收时限10个工作日。严格时限,确保联合验收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理。同时,对各县(市、区)开展季通报,目前所有联合验收项目均在10个工作日完成,无逾期现象。
(2)针对“新增执法人员未及时在网站公示”问题。一是开展自查。对我局2019至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是对行政执法证件考核结束时间、网站公示时间进行“回头看”,一般在收到执法证后向社会公示。2022年7月公布2021年度145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2022年10月公布2022年度135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二是积极问计。围绕执法人员信息公示等工作,向市司法局进行问计,寻求支持。市司法局明确要求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三是认真学习相关规定。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石家庄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具体工作查漏补缺,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工作实效。
(3)针对“现场踏勘全过程音像记录不全”问题。一是我局与远程视频踏勘系统维护公司联系沟通,完成远程视频踏勘系统维护,已正常使用,勘验音视频记录资料实时自动存入网络信息平台,并分批存储。二是印发《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现场勘验和评审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对勘验音视频资料记录的归档和保存提出明确要求,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5.关于“发挥审批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不到位”问题
(1)针对“行政复议立案纠错”问题。一是定向指导。2023年1月3日,以局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直通车”活动的实施方案》,由局领导带队,到联系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问计求策,协调解决实际问题。2023年2月2日,印发了《关于梳理需市局协调解决事项或问题的通知》,截至目前,18个县(市、区)提出的96条意见建议得到协调解答或解决落实。二是学习交流。①2023年2月7日,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员培训会,通过演示讲解的形式,对群众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如何进行申请、工作人员在一窗综合管理平台中如何进行审批进行了详细讲解,提升了全市各级人员对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操作的水平,加深了政务服务信息化工作人员对相关工作的理解。②2023年2月9日,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召开全市柴油安全许可推进会,通过专家授课的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对在柴油经营安全许可审批中可能出现的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统一。三是顺应改革。按照《石家庄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性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市行政复议职责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集中统一行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县级复议案件由本地司法局受理,指导县级审批局加强与县级司法局沟通,依法应诉,切实维护机关合法权益和形象。
(2)针对“案卷抽查发现,存在超时限办理、审批依据错误等合法性”问题。一是通报整改。开展行政审批案卷评查后,以局名义印发了《关于县(市、区)行政审批案卷抽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县级单位提高重视程度,强化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桥西区、高邑县、无极县行政审批局均提交了整改报告。二是以评查促规范。印发《石家庄市县(市、区)行政审批系统案卷评查管理办法》,每季度组织一次县级审批局案卷评查,并将案卷评查工作纳入政务服务环境考核,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审批案卷质量。2023年2月16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的通报》,我局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市政府部门考核优秀等次。三是以整改促提升。2023年1月31日,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审批案卷评查活动,针对2022年7月1日以来的水利、交通领域行政审批案卷进行评查,此次案卷评查共抽取有关县(市、区)44卷审批案卷,优秀案卷率达到84.1%,与2022年度四季度的78.3%、三季度的34.8%相比,优秀率大幅提高。
(3)针对“村综合服务(中心)站不同程度存在设施不齐全、缺乏专业知识、AB岗制度不落实、空岗等”问题。一是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件件有落实。2023年1月3日,下发《关于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相关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组织元氏县、灵寿县行政审批局对“设施不齐全、缺乏专业知识、AB岗制度不落实、空岗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改。①完善设施,方便服务。截止目前,元氏县已完成15个乡镇(街道)服务中心,216个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灵寿县已完成15个乡镇(街道)服务中心,284个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场所设施的整改和完善,场所外名称规范,场所内均设置敞开式的综合服务柜台;办事窗口有分类,办公设施齐全,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便民座椅等设备。②加大培训,提升服务。从2023年1月3日开始截至2023年2月15日,灵寿县和元氏县已对下放乡镇的41个常办事项和涉及的办事人员40余人培训完毕,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③强化制度,规范服务。经排查整改,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7个工作制度以及公示栏、监督台等制度均按要求全部上墙公示。重点完善AB岗工作制度,确定AB岗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并相互传授岗位业务知识、操作规程或操作技能,避免出现空岗、断岗的现象。二是以点带面,全面排查。2023年3月下发《关于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进行整改完善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进行全面自查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自查问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自查报告。下一步,将压实整改工作责任,通过调整办公场所、室内布局、更换陈旧设备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建设标准,确保硬件设施齐全,打造示范样板综合服务中心和服务站。
6.关于“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破解审批改革工作制约因素稍显不足,政务服务和工改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2023年1月9日,成立我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协调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横向协同、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2023年2月27日,印发全市工作方案,对我市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责任分工,提升了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做好市级行政备案事项目录的调整工作。落实省政务服务办《关于调整行政备案事项目录的复函》通知要求,2023年1月5日,以审改办名义印发《关于调整有关行政备案事项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审改办和市住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对市级行政备案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加强了行政备案规范管理。二是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2023年2月20日,成立以市行政审批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商环境评价政务服务指标工作专班,并建立了政务服务指标责任清单17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内容、推进举措、完成时限,定期调度汇总上报推进情况,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发挥工改牵头抓总作用。我局积极对接省住建厅,主动应战,代表河北省参加2022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工改”)评估工作。牵头15个市直部门和21个县(市、区),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对亮点工作认真总结。起草了《石家庄市2022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汇报》,组织近百人的政府座谈会和三场企业座谈会。2023年2月6日—8日,住建部委托第三方到我市进行评估,评估组对我市工改工作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健全体制机制。印发《石家庄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30问》等文件,配套出台了用地、立项、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区域评估、“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等相关政策措施,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五是优化审批流程。①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按项目类型分别编制完成流程图,新增政府投资类非新增用地线性改造工程项目、社会投资一般工业厂房(仓库)类项目等5种主题式流程,压减合并材料82项,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核准类、社会投资备案类三类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53、47、45个工作日内,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国家要求120天)。②推进并联审批,“多证合一”。梳理形成《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并联办理事项清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并联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中54个事项均可实现在工改系统并联办理,提升审批效能。③推行区域评估,加速产业落地。全市21个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完成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9类区域评估,并将评估成果应用到1500多个建设项目,每个项目平均压缩审批时间2个月左右,节约评估成本约3亿元。④实行联合验收,助力项目验收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分两个阶段完成验收工作,第一阶段由项目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单位,对项目进行核查验收;第二阶段由牵头部门组织对规划、消防、人防、档案、教育等事项联合验收,限时10个工作日全部完成。六是统一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目前,市级系统已实现与国家和省级工改系统、省投资项目、省政务服务、省消防审查验收备案、省不动产等20多个系统的互联互通,并持续完善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正在逐步向统一集成的信息化智能数据平台转变,应用场景不断扩展,服务功能不断增加。2019年10月,石家庄市作为全国首批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系统的四个省会城市之一,受到住建部通报表扬。
(2)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业务能力有短板,对县(市、区)从严管理有欠缺”问题。一是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培训。采取视频授课、线下授课等方式,邀请专家为班子成员讲解二十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等内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已开展视频授课专题培训班4期、线下业务专题培训班3期。二是强化中层干部能力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排污许可等审批业务培训,邀请排污许可等方面专家,对中层干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讲解排污许可的法律法规以及审核要点和常见问题等相关内容,逐一解答审批工作人员提出的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审批人员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培训30期。
(3)针对“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了《中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组议事范围。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财务管理办法》,印发局机关各科室、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遵照执行,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三是强化理论武装。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议事决策工作的通知》《中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提高党组议事决策工作决策水平。四是严格执行办法规定。资金支出实行限额审批制度,局机关经费开支,由经办人、经办科室(中心)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不同支出金额按相应权限进行审批。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有短板”问题。一是补充完善2022年度工作报告,增加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强化领导意识形态,牢筑意识形态阵地,助力意识形态工作稳步推进。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相关情况列为今后年度工作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按照《关于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每名党组成员围绕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全面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征求到的意见,联系反馈问题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了发言提纲。
(5)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有缺失”问题。一是在局官方网站醒目位置设立“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数据库”“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栏。二是充分利用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办公区走廊画报等载体,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扩大局机关党的创新理论宣传覆盖面。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整治‘四风’着力不够,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监管不到位”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2年12月22日,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听取关于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分析和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就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2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以扎实举措推动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开展相互批评。2023年3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代表班子开展问题剖析,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主动接受批评,其他局领导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局领导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和思想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深挖根源,体现出不遮掩、敢担当的鲜明态度,起到了相互提醒、共同提高的作用。三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具体举措。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与分管科室(中心)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开展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将各项工作置于监督之下。按照调查研究工作要求,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以调研发现问题、推动工作,转化为工作实效。
(2)针对“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实”问题。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成员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中心)负责人之间经常开展“谈话提醒”,常打“预防针”,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管好自己的“责任田”,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位同志,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廉洁自律,确保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坚决不碰高压线。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开展党内谈话2次,共计48人次。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设置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目前合计征求意见64条。
(3)针对“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学习文件精神。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传达市纪委机关等四部门印发的《石家庄市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试行)》,就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狠抓作风建设,严格管理约束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制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干部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关于“抓‘四风’整治,促担当尽责用力不足”问题
(1)针对“工改工作要点原文转发省文件,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网上抄袭,有些单位理论学习安排照搬照抄”问题。一是工改科室建立来文登记制度,成立议事小组,对上级来文进行认真学习研究,结合石家庄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安排专人起草相关落实文件,杜绝原文转发。2023年以来,收到省政府办《关于支持园区项目建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后,议事小组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专人起草《石家庄市关于支持园区项目建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征求两轮的相关部门意见,拟报市政府研究。二是制定指标推进工作机制。局主要领导专题部署,分别制定四个指标推进工作机制,每个指标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协调联动。三是对指标进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查找问题不足,及时解决推进。四是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创新力度,对标先进城市,认真分析各个指标特点,结合工作实际,采用创新的工作方式、方法,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中国式现代化石家庄政务服务场景创新亮点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力争在今年的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当中取得优异成绩。五是科学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市交易中心党支部每个月初在完成局机关党委安排的专题政治理论学习基础上,抓好自选动作和创新内容,制定中心理论学习计划,要求各党小组和党员严格执行落实。利用支委会、中心主任办公会、党小组会等方式,重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市、委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武装头脑,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学以致用,不断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六是丰富学习载体,以实践成果检验学习成效。严格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利用“学习强国”“冀先锋”等平台,组织党员线上自学、党小组集体学、互动交流心得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实际效果。
(2)针对“现场踏勘许可事项要点清单不明确,自由裁量空间大”问题。一是印发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现场勘验事项要点清单》,梳理出现场勘验事项共计25个主项66个办理项,对勘验项目、勘验内容、勘验形式、勘验时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印发《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现场勘验和评审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勘验科室要对专家评审会议组织情况和评审结果予以签字确认,确保勘验结束及时出具勘验结论。三是勘验人员按照《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现场勘验和评审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勘验任务时,对照现场勘验事项要点清单逐条核查,避免勘验标准不一和自由裁量空间大的问题。
(3)针对“更新《权责清单》发布在不同板块,企业和群众查阅更新内容不便”问题。一是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公开工作回头看。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石家庄市全面开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关于公开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切实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提高执行能力。按照市编委办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经局党组研究后向市编委办提出调整申请,待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在局官网予以公开。二是调整权责清单公开信息。及时清理过期信息缓存,从官网后台覆盖“权责清单专题专栏”中已过期版本《权责清单》,保留最新版的《权责清单》,确保时效性。三是规范权责清单发布板块。规范《权责清单》发布渠道,在局官方网站首页的“权责清单专题专栏”和“政务公开栏”中同时发布《权责清单》并保证内容同源一致,方便群众查询。
3.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1)针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到位”问题。一是问计税务部门。为了掌握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政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税务部门学习了相关文件,就如何落实有关规定进行了研究探讨,理清了追缴政府集中采购评审专家个人所得税工作思路,确定了追缴办法。二是追缴个人所得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020年以来政府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发放额度进行了认真核算,计算出每一名评审专家应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通知评审专家在规定时间内将应扣税款转账至中心财务账户。规定时间截止后,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把所追缴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上缴至税务系统,按规定追缴政府集中采购评审专家个人所得税2.29万元,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裕华区税务局给我们出具了《税收完税证明》。三是完善制度。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政府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劳务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了中心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分工,规定了各部门需要完成的具体事项,形成了政府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劳务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
(2)针对“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印发局机关各科室、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照执行,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及时向下属单位传达新的政策要求,提高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水平,2023年至今共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达各类文件10余份。
(三)关于“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用力不足”问题
针对“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储备”问题。2022年通过重点院校定向选聘、公开选调共招录3名工作人员。2023年积极参与全市“英才入石”、公开选调、重点院校定向选调工作,参加全市统一招录,已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申报人才引进计划,其中重点院校定向选调1名,“英才入石”人员3名,公开选调人员3名,2023年计划人才引进共7名。
2.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对基层党支部检查指导不够”问题。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促各支部进行自查,举一反三,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每月制发《政治理论学习安排》《主题党日工作通知》《支部手册填写要点》,各党支部按照时间节点召开“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三是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2)针对“机关没有党员活动室”问题。一是开展党务工作规范提升活动。新建党员活动室,在室内显著位置悬挂党旗和入党誓词,党旗在上,入党誓词在下,“三会一课”制度上墙。二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将党报党刊、党建书籍等放至党员活动室,使党员活动室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促进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针对“未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广泛谈心谈话,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撰写组织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列出问题清单,作出整改承诺。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按照谈心谈话有关要求,与部分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
(4)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紧扣会议主题,制定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会前组织开展了学习、深刻检视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了谈心谈话,每名党组成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聚焦主题和检视内容,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和个人的成长经历,认真撰写了发言提纲。会上,党组成员逐一进行了发言,开展自我批评,并对其他同志提出了诚恳的批评意见。会后,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务实有效的问题整改提升民主生活会效果。
3.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及时安排部署。2020年11月6日巡察反馈会后,当天下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认真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局整改落实方案,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报告报巡察组。二是认真对照检查。结合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入进行剖析,深挖思想根源,举一反三、综合施策,坚决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三是定期上报进度。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从2021年4月开始,每月向市委巡察办上报整改进展情况,至2021年12月底,上次“回头看”反馈意见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严肃认真对待。聚焦此次反馈问题,以高度的政治担当,以有力的工作举措,扎实推动整改落实,力求把问题解决彻底、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一)加强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提高巡察整改成效。不断强化权力运用制约和监督,增强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为审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深化整改落实。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情绪,围绕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稳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有序推进整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与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果上升为制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用制度机制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形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审批干部队伍,在“跃升之年、展示之年”奋力干出优异业绩,全力以赴推动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1-86137038;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东路77号;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sjzxzspjjgdw@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党组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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