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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30 10:45:15 阅读量:390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2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准确客观,提出的意见建议务实可行、中肯深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诚恳接受和照单全收。在落实整改中,坚持深挖根源,坚决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做到了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

(一)强化政治担当,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坚持整改标准,强化协调,统筹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紧抓巡察整改契机,举一反三,有力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切实扛起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整改工作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主动认责认改,坚持亲自上手、跟踪督导。全局上下主动认领、共同努力、建章立制,全面整改提高。2023年2月2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意见作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

(三)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组织召开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制作整改工作安排表、流程图,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稳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清实质、找准病灶,注重解决共性问题。注重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分类整改,着重找出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从根源上堵塞工作漏洞。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局党组理论学习不深入,理论指导实践能力不强”问题

(1)针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不及时,结合实际不紧密”问题。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围绕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职责,做好自然资源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强化政治引领和规划统领,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建立多规融合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各类规划有机衔接奠定基础;三是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在工作理念和工作导向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工作方针,立足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2)针对“理论学习研讨不深入”问题。一是加强管理,重新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为全局党员干部对照检查学习效果提供了依据;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考勤制度,加强对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的检查,不断增强学习时效性、规范性。三是制定印发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重要条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编印了专题学习资料,不断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和理论指导实践水平。

2.关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思路不够开阔,贯彻市委‘打赢打好三场硬仗’等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针对“房地产整治遗留问题还较多,年底前完成任务困难较大”问题。一是起草并由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规范土地一级市场的意见》,实现土地一级、二级开发彻底分离。二是参与起草了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要素流通,优化出让土地的品质,实现“净地”出让、精准供地;提升规划服务效能,加大拟出让地块的推介力度。

(2)针对“土地要素保障营商环境、项目建设的能力水平不高”问题。一是县(市、区)加强督促和指导,帮助解决组卷报批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完成组卷报批和补正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所有上报省厅的卷宗均已完成补件并获得省政府批复。二是进一步加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大幅削减2018年以前未供土地面积。三是详细分析土地未供原因,分类施策推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完成2023年国家和省下达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

(3)针对“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偏高”问题整改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充分学习借鉴广东省、江苏省等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降地价措施,出台相关措施办法,来缩短我市工业用地价格与先进地区的差距。

(4)针对“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仍有短板”问题。一是鹿泉区根据《关于下放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的实施方案》规定,对2021年部级未整改的图斑,安排人员对各乡镇逐宗进行督促。应拆除的已拆除,应处罚的已处罚,全区问题图斑不超国家规定的警示线,剩余未完成整改的图斑,目前仍在继续督促各乡镇抓紧整改。二是桥西分局已将辖区新奥燃气西南储气站项目上报该区政府,区政府组织办事处和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部分拆除。区政府领导近期调度部署,要求新奥燃气公司抓紧完成整改。对已拆除储气罐的占地现场,正在准备破拆地面并复耕。下步分局将配合区政府,尽快完成剩余储气罐的拆除复耕。三是矿区分局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卫片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规定,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压实乡镇和项目单位整改责任,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交通道路、民生基础设施类项目以及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其他类项目,迅速开展组卷报批工作。对不符合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拆除复耕,恢复土地原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消除违法违规状态。

(5)针对“宅基地审批监管有缺位”问题。一是对我市农村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增登记发证以及数据入库工作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安排,要求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同步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存量数据整合和新增登记发证工作。二是组织县(市、区)全面梳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数据,整理登记档案资料,摸清登记工作底数,区分不同情形逐宗标注在地籍调查图上,纳入地籍调查数据库统一管理,实现“上图入库”。三是指导县(市、区)按照不动产登记法规规章规范要求,坚持“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要求,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日常登记,组织加快存量登记数据整合,对登记后至今没有发生变化的宗地,按照登记档案补充完善登记信息,纳入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统一管理,确保年度登记入库率达到省规定的标准。四是主动协调农业部门,对宅基地审批监管提供有效帮助,指导好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

3.关于“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集体议事规则不健全”问题。健全集体议事规则。一是起草工作碰头会和专题会议事规则,待党组会通过后执行。二是将大宗固定资产处置具体金额从《议事规则》附件中补充完善到《议事规则》中。查漏补缺,对全局会议进行梳理和完善,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针对“局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规范局党组会议记录,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对全局各种需存档资料进行梳理,明确责任人,规范记录和入档标准,对于存在问题的及时补充完善,待信息完整规范后再行入档。

(3)针对“个别党组成员、副局长的分管工作自2018年12月至今未进行过调整”问题。一是2023年1月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班子成员,尤其是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工作进行了调整。二是对《党组会议事规则》中“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事项”调整时限进行了明确。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局党组及党组成员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在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的个人发言提纲中均包含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党组成员就各自分管领域对意识形态舆情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引导和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二是把“学习强国”平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阵地。组织党员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定期通报党员的“学习强国”分数,通过召开专门督学会议、发送短信提醒等方式要求各党支部重点督促“后进党员”“沉默党员”加强学习;三是扎实做好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3月下旬起,对局属党组织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5)针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将保密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范围,定期召开保密委员会;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保密工作,扎实开展保密教育,确保教育宣传效果;三是规范日常保密管理工作和资料留存工作。

(二)关于“便民利民意识还有欠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不够,行政执法工作较弱”方面

1.关于“改革创新、便民利民的意识有欠缺”问题

(1)针对“为民服务解难题思路不够开阔,与群众期盼有差距”问题。一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有关便民利民措施,当事各方共同申请,可一并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加大“交房即交证”等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办事群众和开发企业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针对“窗口服务开设不合理”问题整改情况。为便民利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各大厅设一个窗口办理变更、补证、注销业务,实现即来即办。如遇业务量大、群众排队长的情况,及时调整增设窗口,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来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3)针对“漠视群众利益拖欠征地补偿款”问题。拖欠农民补偿费的是一条道路工程项目,该项目因线路较长,涉及村较多,征地报卷时间较长,待省政府批准后遇到了征地区片价调整,部分村要求按新的区片价执行,拒不支付征地补偿费,导致征地补偿费未能及时发放到位。截至2020年4月,该工程项目征地补偿费已全部支付到位。今后,我局将引以为戒,加快项目征地组卷报批,使项目用地早批复早补偿,避免因区片价调整引发矛盾,对可预见的区片价调整及早拿出工作预案,避免发放时引发争议,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2.关于“土地行政执法工作较弱,违规违法问题频发”问题

(1)针对“市局执法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正式在编人员大量外借其他处室工作”问题。一是分类统计,掌握底数。将执法机构在外工作专班和市局协助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统计掌握具体情况。二是及时清理,应返尽返。按照巡察要求立即着手清理在工作专班和市局协助工作的执法机构人员返回原工作岗位。

(2)针对“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直属分局违法占地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提高分局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督促相关区政府、分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对违法占地行政处罚处理到位,该移交的移交、该申请法院强制执法的申请法院强制执法。

(3)针对“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不及时不到位”问题。通过督促、指导相关区政府、分局对上述违法案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改。到目前鹿泉区下聂庄村违法占地19.41亩村民住宅楼,鹿泉分局已处罚到位;裕华区西京北村北人工景观湖和私人庄园,已拆除;栾城分局对保合物流园已处罚到位。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不够”问题

(1)针对“违反《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规定,超标准配备办公家具”问题。一是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执法监察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政府采购方面相关文件,并对本单位固定资产逐一清查,存在异议的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6月超标购买茶水柜、市执法监察支队2020年6月从集中采购目录中采购不符合规定的5把办公椅,都已登记入库,并更换成符合标准的普通办公椅。

(2)针对“超预算报销差旅费”问题。一是矿区分局进一步认识到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是贯彻落实省、市委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途径,必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培训,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矿区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差旅费超预算问题,会议通过了严格控制差旅费报销的决定。同时,严格把控出差流程审批,对出差人员未经审批不按派车单和出差派遣时间回到单位的,超期天数一律不予报销差旅费。

(3)针对“超范围支出”问题。一是2023年1月3日局领导召开班子会研究,解决此问题。研究议定今后提高预算质量,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对没有列入预算资金不予支出。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会计制度,认真履行财务报销手续,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4)针对“虚领年休假补贴”问题。长安分局2023年1月4日已通知相关人员退回2018年度应休未休补贴,该笔款项已于1月6日由个人账户转入分局在石家庄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开设的小账户,将按照财政规定上缴国库。今后分局将开展专项清查活动,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市执法监察支队2019年-2022年5月期间报销加班餐费、发放误餐补助”问题。市执法监察支队从2023年1月起停止发放入驻信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误餐补助,并已从2022年5月起停止报销加班餐费。支队已部署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清查工作,杜绝出现此类问题。

4.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问题

(1)针对“财务制度不健全”问题。我局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在2021年5月10日制定了《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管理制度》、2021年6月22日制定了《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后,于2023年1月31日制定实施了《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针对“部分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一是涉及此问题三单位均已及时将资产补记入账:局机关2021年11月购买的红外线测温仪已于2022年1月补记入固定资产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将2021年10月购买移动盘补计入固定资产账;市执法监察支队2021年4月付北京千帆世景公司软件费,已补记入2022年11月固定资产账。二是全面清查,没发现未及时入账的资产。

(3)针对“存在‘长期挂账’”问题。一是鹿泉分局针对机构合并后长期挂账问题,聘请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对该局长期挂账的款项进行了专业审计,依照有关规定拿出了合理化的处置建议。经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进行认真研究,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参照专业审计报告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作为坏账损失进行了账务处理,已于2023年2月完成了问题整改。二是桥西分局针对该问题高度重视,核实情况,积极安排人员与区政府、区征收办等相关部门联系。经多方沟通后,为了盘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分局领导班子决定上缴市财政局。2023年1月4日向石家庄市财政局提出上缴财政的申请。2023年3月经市财政局研究协调,根据征地补偿款属地管理原则,安排我局上缴桥西区财政局。2023年3月6日已将征地补偿款全部上缴区财政,完成挂账整改。

(4)针对“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及时”问题。根据财综﹝2021﹞019号文件要求,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的征缴工作已于2021年7月1日移交税务部门。我局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催缴出让价款及违约金的10家土地受让人,共下达33次催缴通知书,并将追缴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已全部缴入财政。今后我局将继续配合税务部门做好以前年度形成的应缴未缴出让价款及违约金征缴工作,欠缴出让价款、违约金的专项整治项目,严格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意见》配合相关部门执行。对于仍欠缴出让价款、违约金的地块,我局将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不予办理后续土地手续。

(三)关于“局党组抓党建、带队伍不到位,对基层党组织传导压力不够,对队伍建设突出问题解决力度不大”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问题

(1)针对“民主(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是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端正态度,充分认识,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严肃认真对待;二是有针对性地精准查找问题,敢于发现问题、正视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抓住问题根本,真刀真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桥西分局党支部接到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筹备会议,并于2022年6月21日上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5名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会议严格落实了支部书记通报《十里尹村违规自建房处理情况》;被问责处理的2名同志分别作自我检讨和表态发言;支部书记对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十里尹村违规自建房”专题组织生活会作自我检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要求各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自查自纠,努力建设成为自觉遵守会风会纪的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并于次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了通报。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经过对所属党组织《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存在手册记录不完整、缺项等问题,已整改完毕;二是加强经常性检查督导,严格按“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发现问题通报批评。

(3)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每年组织一次党务干部培训,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各党支部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二是对2019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审查,对所属党支部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对有漏项的党支部会议记录已督促补充完善。三是针对鹿泉分局发展党员存在的问题,我局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各项程序,对于内容有缺项、手续不完善、整改不到位的,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4)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研究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局长办公会制度》《局专题工作会制度》。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年度预算、土地供应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等必须提交局党组会集体决策。

2.关于“选人用人存在较多瓶颈,局党组解决办法不多”问题

(1)针对“党组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关于人事选拔和任用等相关规定方面的学习计划,严格组织学习落实。二是将需党组会研究事项的相关资料均列入学习计划中,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党组会研究和决策的水平。三是对于记录存在简单化问题,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规范局党组会会议记录,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针对“科级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全面梳理缺配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紧密结合工作需要,细致谋划,筛选出符合科级干部任职条件的人选,重点培养,统筹使用。但因我局尚未配备党组书记及机构改革人事冻结等原因,目前尚不能调整到位,待条件允许后配备到位。

(3)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差距”问题。一是与组织部沟通,将工资系统中相关人员个人考核信息由“称职”修改为“不定等次”,同步调整该同志最新工资数据,并追回多发工资。二是已对2020年2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人员档案进行核查,并将相关人员的考察材料入档。同时,对其他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对审核档案中缺少的材料补充入档,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4)针对“落实机构编制改革工作不彻底”问题。一是2020年4月,接到市委编委下发《关于撤销市规划监察支队的通知》后,经认真研究,我局向市政府报送《关于统一行使国土空间规划行政处罚权的请示》(2020年4月),将规划行政处罚权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划转回我局。按照市领导批示,2020年5月我局与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联合向市司法局报送《关于统一行使国土空间规划行政处罚权的请示》,申请将规划行政处罚权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划转回我局。市司法局未能给予有效回复。2020年12月、2021年11月就行使规划行政处罚权及保留原市规划监察支队人员问题,与市委编办进行了多次沟通,没有形成统一意见。2022年底,我局就原市规划监察支队划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与市委编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进行了充分沟通,准备启动原市规划监察支队人员划转工作。目前因机构改革人事冻结,暂时不能完成人员划转、法人撤销,待解冻后按照机构调整文件及时办理相关事宜。二是2022年8月11日已撤销原市城乡规划局园区分局法人证书。2022年9月9日已撤销原市国土局桥东分局(实际应为原桥东建设用地服务中心)法人证书。三是2023年3月10日局党组集体研究,修改完善了《中共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并于3月27日正式印发。今后将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方面有关规定,涉及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均应经党组动议后再行申报。四是原市规划监察支队法人证书目前尚不能撤销,否则该单位职工将不能正常发放工资。待机构改革人事冻结结束,该单位人员完成划转后将及时撤销。

(5)针对“上轮专项检查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局机关各科室借调人员进行统计汇总,掌握具体情况。二是局机关各科室将借调的非局属单位人员清退,并安排目前已不再需要借调的局属单位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下一步将修订完善局系统内部临时抽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对临时抽调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完善相关手续。

3.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党建主体责任和《石家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定好计划并高标准落实。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二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整治“四风”,锲而不舍纠正不良习气。三是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健全完善廉政体制机制,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四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链条,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五是发挥好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净化朋友圈、纯洁社交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压不够”问题。一是局党组持续加压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抓好局系统安全稳定并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与当年上级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工作特点相结合,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和安全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

(3)针对“2019-2020年三名同志受纪律处分,均未见支部党员大会通报记录”问题。一是清理2019年以来所有纪律处分情况,对处分的落实情况进行清查,对落实处分情况不完整、不彻底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并限期进行了整改。二是通过抽查,处分情况全部落实到位。如再出现类似情况,报局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4)针对“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一是搞好“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教育,使党组成员进一步认识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二是不断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内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5)针对“对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各支部进一步完善支部工作手册党课的记录;二是提高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合理支付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项目资金结余,积极推进项目进展,加快项目预算资金执行。三是对挂账往来款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对明确往来情况的款项进行了账务处理,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石家庄场景落地见效,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面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从思想和政治上深刻反思,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完成好整改任务,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督查督办,分类施策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强化局党组对整改工作进度的全面把握。及时开展督促指导,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整改工作效率;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责任科室(部门)及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发力巩固和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局党组总体整改工作方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继续深入推进整改,力争一抓到底、见底见效。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当前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堵塞风险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

(四)深化成果运用,助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以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决定部署以及省、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推动巡察整改与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有机结合,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实干,立足“两统一”核心职责,推动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发扬“实干兴石、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各方面工作当标杆、作表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1-88628987;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胜路18号,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ghjdw@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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