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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30 10:00:28 阅读量:244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石家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2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对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履职担当,自我革命,精准发力,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地攻坚,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办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认真研究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委)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统筹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分解。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每个问题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形成了以上率下、齐抓共管、整体推动的工作合力。三是聚焦反馈问题,狠抓督导落实。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整改进展工作汇报,进一步加强督导,掌握进度,坚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还有差距,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的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一是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列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抓长、抓常上下功夫求实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人防建设和国防动员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持续提升用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能力。制定了党组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主题,持续开展学习,切实解决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2)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推进人防事业创新发展、与时俱进不够”问题。①关于“防空音响警报覆盖率较低,没有跟上城市快速发展的形势”问题。一是已完善《2023-2025年度防空警报系统建设方案》。二是依据防空警报系统建设方案,已将防空警报建设资金50万元列入我办2023年度部门预算,以后将根据城市发展情况及时建设防空警报,确保城市发展到哪里防空警报音响覆盖到哪里。三是按照上级人防部门新印发的重要经济目标界定标准,已完成重要经济目标摸底工作,待按程序组织界定,而后立即组织安装防空警报,做到每个重要经济目标防空警报音响全覆盖。四是待《人民防空法》修订后,及时启动修订《石家庄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定》程序。②关于“人防工程谋划建设滞后,未达到‘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达效一批’的工作标准”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单建人防工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大我市人防领域优质重大项目谋划建设。二是转发了省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单建人防工程谋划储备项目信息资料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三是成立了重点项目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大力推进市本级谋划的重点项目落地。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

(1)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迅速”问题。在办党组严密组织下,我市《人民防空方案计划》已于2022年底完成编制任务,所需资金已列入我办2023年部门预算。

(2)针对“在房地产解遗工作中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进一步发挥人防部门监管职责,督促四区落实追费主体责任和打击责任,全力推进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市人防办审批的5个解遗项目,均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按照市政府解遗项目整改标准完成了整改。三是对市行政审批局审批的39个未完成缴费项目,经请示市政府,已明确由我办与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办理追缴事宜,现39个未完成缴费项目已全部启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3)针对“职能划转不彻底,审批项目不能一站办结,存在‘体外循环’‘隐性审批’风险”问题。一是已厘清了人防权责事项,健全了人防部门权责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利”,按照清单事项办事指南和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确保权责一致、履职到位。二是根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答复“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作为办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此类情况不在划转范围内,仍由我办负责。

3.关于“履行人防职责职能不到位”问题

(1)针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力度,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通知》,转发省办《关于规范人防工程标志设置的通知》等,指导各单位切实履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省、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规定和要求,定期开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检查。

(2)针对“人防专业队训练演练不够。2019年以来只整组了人员花名册,指导成员单位训练不足,未组织单项或综合性演练,且‘一兵多职’问题长期存在,达不到随时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的要求”问题。一是按照省办有关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训练“以岗位训练为主,采取个人自学、岗位训练、集中训练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提出了“确保整组到位,做到一兵一职,确保力量充实、训练有效、成效显著”的要求。二是已制定了《人防专业队整组和训练工作检查安排》,加强对各组建单位训练指导力度。

(3)针对“人防‘五进’活动落实不到位。2013年市人防办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初级中学设立人防宣传教育辅导员实施意见》,要求在全市初级中学设立人防宣传教育辅导员,至今未落实到位”问题。已会同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抓好初级中学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石人防发〔2023〕4号),并已统计编制《县(市、区)初级中学人防宣传教育辅导员花名册》,切实让人防宣传教育扎根校园。

(4)针对“履行执法监督职能不到位。市人防办共有行政处罚权力19项、行政监督权力5项。2019年以来,仅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件,行政处罚5.5万元;未严格按《石家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对全市人防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行政处罚法》和新修订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持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二是根据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依托法治教育网,组织37名执法人员开展了线上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技能。三是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2023年度双随机监管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四是督促执法单位做好专项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调整随机抽查时间,采取实地检查和资料送检相结合的方式,已对2个事项(4个企业单位和1个非企业单位)进行了抽查,较好完成了各项检查任务并按要求公示,保证年度抽查计划顺利实施。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固定资产、工程项目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问题

(1)针对“文风不实,存在照抄照搬问题”问题。一是强化作风建设,加强教育引导,正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二是已责令反馈问题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作出了深刻检查,要求所属人员要举一反三,增强撰写材料责任感,切实端正态度,克服文风不实问题。三是严格按照我办公文发文审批流程逐级把关,确保材料无抄袭、走过场现象。

(2)针对“作风不实,存在把关不严问题。通山工程北头汽车出入口顶部维修项目和6号电站地段治漏项目,开工审批及验收报审、报验时间均为2020年6月16日”问题。一是督导施工单位对资料进行了梳理和整改。二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狠抓作风浮漂,工作不实等问题,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2.关于“国有资产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固定资产登记不准确”问题。一是主动对我办固定资产列固情况进行核实,举一反三,排查整改。二是迅速整理行唐、赞皇两个基地的相关原始资料,报国资中心进行资产评估,已按照评估价值重新进行了列固。三是依据竣工图纸的面积20097.3㎡和6882㎡,已对红旗大街134号人防物业综合楼重新进行了固定资产登记工作。

(2)针对“通山工程管理混乱”问题。已根据办党组会研究决定,将站前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代管的通山工程1号电站、4号电站地面、6号电站西院、“南水北调”地下“战时战备物资库”等4处土地、建筑,移交给通山工程管理所。

(3)针对“存在低价出租现象”问题。一是已严格落实《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石家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局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再严格按程序签订租赁合同。二是已对8份固定资产合同出租价格低于财政评估底价租赁合同进行逐一核实,按规定和程序依法抓好了问题整改。三是2022年7月已经纠正了租户的私自转租问题,并对4号电站地面出租面积进行了重新核实,2022年10月报市财政局进行重新评估。后因我办对该工程进行规划改造,没有再签订租赁合同。四是对出租给河北小不点花卉有限公司的市政府东配楼门脸,已经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并按程序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

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遗留问题较多”问题

针对“‘南水北调’地下‘战时战备物资库’项目,未经党组会研究,擅自改扩建,长达9年无法交付,形成诉讼赔偿”问题。一是相关责任人员已受到法律制裁,已完成工程的验收和交付,并通过诉讼解除了《合作共建协议》,收回了工程使用权,完成了国有资产列固。二是委托河北天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了租赁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签订了租赁合同,完成了对“战时战备物资库”工程的租赁,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4.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石家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了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悉财务规定,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同时对于列支不规范的项目及时进行了调整。

(三)关于“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2020年未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建设与单位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二是强化主责主业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三是定期研究部署管党治党工作,细化责任分解,切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导、年末有考核。

(2)针对“内审监督落实不到位。2019年以来,机关纪委未对本级及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本级人民防空建设项目进行审计,且内审人员配备及素质能力不足”问题。一是结合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修订完善了新的内部审计规定,推进内部审计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强内审人才队伍建设,适时为承担内审工作的科(委)培养、引进精通业务和财务审计的人才。三是加强工作统筹,适时组织委托第三方开展对办2020、2021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3)针对“违纪问题处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敢于较真碰硬,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在抓小抓常上下功夫,切实把违纪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严肃纪律规矩,强化日常考勤、考核,从制度上严防违纪问题发生。

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

(1)针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邀请机关纪委书记常规列席党组会”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了党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了《党组会议事规则》,经2023年第9期党组会审议通过印发执行。二是根据工作安排和议事需要,明确机关纪委书记列席相关议题。

(2)针对“党组会与主任办公会职责界限不清,长期以党组会代替主任办公会研究业务工作”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主任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经第9期党组会审议通过印发执行。

3.关于“党建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落实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有差距”问题。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办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作为单位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推动落实。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加大对分管单位党建工作的研究力度,积极指导、支持、督促分管单位落实责任,抓好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三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书》。

(2)针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人防办8个党支部的支部手册中,2019年7个党支部无党小组会议记录。2020年4个党支部无党小组会议记录,2021年4个党支部无党小组会议记录”问题。一是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第一条 “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党小组。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员人数不足20人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党小组。”2019年我办7个未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中,6个因人数较少未设(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员14人,机关第二党支部13人,机关第三党支部党员8人,平战结合管理站党支部党员11人,通山工程管理所党支部党员10人,站前人防停车场管护中心党支部党员12人),1个属于应设未设;2020年及2021年4个党支部,皆因人数较少,未设党小组(机关第三党支部党员8人,平战结合管理站党支部党员10人,通山工程管理所党支部党员8人,站前人防停车场管护中心党支部党员11人),其余4个党支部,2个党支部人数达到设置要求,设置了党小组,2个党支部因由2个科(委)党员组成,故以科(委)为单位设置了党小组。二是组织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了党务工作培训,提升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指导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或人数在20人以下,但由两个以上科(委)组成的党支部,按要求设置党小组,确保“三会一课”活动正常开展。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对各支部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4.关于“‘三定方案’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超编严重。行政编制29人,实有人员39人”问题。一是我办超编为政策性超编,已确定利用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优化“三定方案”;加强与编办的沟通协调,争取增加编制,消除超编现象。二是严格执行编制员额,严格控制人员进入,等待自然消化减员。

(2)针对“职能转换不到位。2020年市委编办印发《关于调整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机构编制的批复》,将‘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更名为‘市人防工程质量检验站’,主要职责调整为‘开展人防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目前该职能仍未转换”问题。一是按照“三定方案”的职能要求,已经开展了人防工程质量检验工作。二是已与市委编办进行了协调,报送了相关请示,争取调整增加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3)针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专业素质不高。办机关35周岁以下干部仅有3人,专业人才缺乏”问题。一是已确定结合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争取编制,积极引进高素质、高学历年轻人才,优化干部年龄结构。二是针对工作岗位需求,按照学用培相结合的思路,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能力。

5.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该项目为我办审批的5个解遗项目之一,已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手续。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前期的集中攻坚,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办党组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推进整改提高,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拓展运用到国动领域各个方面,努力开创国动工作新局面。

(一)突出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引领。办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检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试金石”。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坚持全面履盖学、深入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深钻细研学,进一步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思想基础,弘扬斗争精神,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扎扎实实推进巡察整改任务完成。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办党组将继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需要长期推进的事项,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督查、明确措施、持续整改;对需争取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问题,积极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定期分析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把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三)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两个责任”。办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主要负责同志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政治担当,从自身做起、从分管领域做起,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各项工作中,既全面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又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深化作风建设,建强干部队伍。办党组将自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始终坚持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把选任关口,严格选任程序,严守工作纪律,严防“带病提拔”,建立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对违规问题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五)拓展整改成果,促进全面发展。办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国动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努力构建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在新起点上开创国动(人防)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66876688;邮政信箱: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78号,邮政编码:050081;电子邮箱:jgdw6688@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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