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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19 10:09:54 阅读量:164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30日至831,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1022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人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一)切实增强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真认帐、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的态度,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坚决落实整改责任,真正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促进各项工作提档升级的助力和动力,凝心聚力推动人社系统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以上率下,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对落实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统筹推动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实;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细化责任举措,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三)压实责任,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采取党组会、班子成员和牵头科室分级调度的形式,加速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先后4次主持召开党组会,重点研究没有全部整改到位问题的下步举措;班子成员和其他分管领导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先后多次就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进行调度;牵头科室4次围绕重难点整改问题进行协调调度,有力加快了整改工作进程。

(四)规范管理,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实行销号管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二是建章立制抓整改。期间全局建立完善了24项制度(办法)。三是建立整改质量审查和督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整改质量进行预审把关,及时进行指导推动,并全程跟踪催办督办,有效提高了整改质量。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存在后补现象”问题,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各项规定。制定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督促按计划从严从实抓好落实。

(2)针对“学习流于形式,有的党组成员未按计划进行学习、个别人员未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规则》,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要求学习的内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并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党组成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学习、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三是查漏补缺,做到计划学习内容应学尽学。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时提出的相关指示要求不到位”问题

(1)针对“研究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迟后”问题,督促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整改牵头科室效能作风。要求今后严格按时制发文件、通知,并着力抓好《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二十条措施》落实工作。

(2)针对“对工程建设进度督导调度不够及时有力”问题,加强工作督导,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掌握灵活就业服务站建设情况,确保项目工程按时、保质完成。截至2023年底,已建成村庄(社区)灵活就业服务站1230个,建成市、县两级线下市场23个。

3.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针对“引进和留住人才办法不多,招聘成功率不高,末达到预期目标任务”问题,一是搭建人才引进平台。会同市委组织部共同制定了《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了15条含金量十足的人才新政。2023年11月4日,高质量举办2023年石家庄高层次人才交流洽谈会,深入147所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大力宣传我市人才政策,吸引更多的硕博人才参会。二是加大人才待遇落实力度。已实现人才绿卡B卡购租房补贴线上申请发放。三是为企事业单位广纳人才。通过高洽会,提供“高精尖”高端岗位5098个,特别征集“英才入石”事业单位岗位315个。高洽会进场人才超1.1万人,达成引才意向3879人。举办六场驻石校园巡回招聘活动,提供就业岗位10万余个,7万余人次进场应聘,初步达成就业意向近2.3万人次。

(2)针对“组织事业单位招聘有短板,至今未制定命题专家库相关制度”问题,已充实综合、教育、卫生笔试命题专家37人;教育类面试命题专家43人;综合类面试命题专家10人。制定了《石家庄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专家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针对“促进就业创业监管有盲区”问题,①关于“部分违规发放的创业补贴未追回”问题,一是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多次向所涉及的市本级创业孵化基地下发《资金追缴通知》,涉及金额目前已全部追回。二是举一反三,进行系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进行业务培训。对市级各孵化基地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了业务培训会,明确指出报名时需指导创业者本人登录“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核查人员身份。四是加强日常监管。采取每月实地巡查、每周系统核查的方式进行核实、整改,对身份不符人员及时予以清退,并不予拨付相关补贴。②关于“监管培训机构不力,职业培训补贴发放把关不严”问题,一是认真调查核实。采取电话回访、利用“企查查”联系用人单位等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二是及时追回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已将全部追回的职业培训补贴退回至专用账户。三是对涉事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对相关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完善监管制度,利用“人防+技防”的手段,对培训学员的参训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和培训档案的管理审核,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安全使用。

(4)针对“社保扩面和职业技术人才建设方面,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问题,①关于“2021年未完成省厅下达的社保扩面计划人数要求”问题,社保中心把参保扩面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积极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到应参尽参、应核尽核。②关于“2021年未完成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计划人数”问题,市鉴定中心多次就有关政策理解及考评技术问题问计省鉴定中心,有效解决了等级认定工作的堵点及难点。

(5)针对“社会保障体系有漏洞”问题,①关于“失业保险管理不到位,存在部分企业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保险待遇”问题,印发了《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监管的八条措施》,细化失业保险基金监管举措。2023年先后两次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着力防范社保基金风险、维护基金安全。涉及违规资金已全部追回。②关于“违规发放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一是及时联系相关企业单位,讲明政策,责令及时退还资金。截至2023年10月底,涉及资金已全部追回。二是对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针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弱项。统筹督导农民工欠薪工作综合协调督导不力,欠薪线索源头防范能力不强”问题,一是加强农民工欠薪工作考核督导。2023年12月,在全省地市中率先施行新修订的《石家庄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成立治欠专班,强化督办调度;细化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属地管理和市直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二是进一步督促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地落实。市住建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工程款支付担保政策文件,填补了我省根治欠薪相关制度空白。截至2024年8月,全市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累计为232.72万人发放工资168.34亿元。

(7)针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缓慢”问题,一是成立增收入工作专班,通过促就业、强培训、提收入、稳社保、治欠薪等,多措并举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二是采取多种形式不间断对县(市、区)进行督导。多次组织召开指标分析会、经验交流会进行常态化推进。三是建立增收工作联席机制,形成全市增收合力。四是加强沟通问计,查漏补缺促进指标提升。2023年我市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同比增长2819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位于全省第3位;2023年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速6.3%,分别高于全省0.6%,高于全国1.2%,位列全省第4位,较同期上升1位。下一步,将统筹各类分配要素,加大增收工作督导力度,不断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复杂疑难问题推动缓慢。个别学校新校区存在消防工程未验收,学生食堂漏电等问题,迟迟未解决”问题,一是督促协调施工方逐个学校进行维修,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学校使用。相关学院陆续投入资金30余万元,对校园内防火门、总控室、疏散指示灯、应急灯、消火栓等部分设施设备积极进行了抢修。二是完成了校园电力接地改造项目,解决了学生食堂漏电问题。

(2)针对“党组未专题研究保密工作,未制定保密工作的实施方案,且部分涉密文件保管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保密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议定保密有关工作。三是组织保密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下一步,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员签订保密承诺书,积极营造“人人懂规定、事事守规矩”的保密氛围;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加强涉密文件管理,防范风险隐患。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以现金形式向个人支付考务、招聘等费用”问题,自2023年11月起,所有劳务支出均按照局《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转账结算,不再使用现金支付。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局机关和就业中心分别有离退经费和支持企业发展资金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积极问计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对接,按照《行政单位财规则务》要求,尽快将相关经费返还财政部门或进行坏账确认处置。

3.关于“个别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财务一直由校长签字审批,未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规定”问题,相关学院召开党委会,再次明确由主管财务的副院长负责签字,院党委书记在费用列支计划上审批把关。同时强调,今后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需经集体研究讨论后执行。

(2)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学院已通过市人社局上报请示,由市国资委安排组织评估后,开始收取相关项目出租费。同时,根据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专项核查报告,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针对多次催交无果的情况,已采取诉讼方式催交评估后前期租金未交的项款。

(3)针对“学校家属院管理不规范,无预算列支费用”问题,市政府于2023年10月22日召开了关于推进太平河片区建设有关工作调度会,要求以专项资金的方式将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4.关于“个别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部分项目采购计划备案表中,未及时签字、签署日期”问题,一是根据实际时间补签了相关手续。二是严格落实验收要求,依规履行终验和拨款程序,确保合法合规,不出现任何违纪违规问题。

5.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两年中《石家庄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内容雷同”问题,一是重新编写工作总结。加强管理监督,严格落实材料报送逐级把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公文写作能力培训,提升材料总结能力。三是举一反三,指导今后各项工作开展,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标准。

(2)针对“所有公车派车时间不同,但回车时间均一致”问题,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专责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所填信息准确无误。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组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个别党组成员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问题,一是局党组先后4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4年4月召开了全市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并研究制发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建立每年签订责任书制度。同时,查漏补缺,对未签的及时进行了补签。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到位、违纪违法时有发生”问题,①关于“2020年以来,有个别干部因违规参与盈利性活动,受到诫勉谈话或政务警告处分”问题,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督促落实《关于重申公职人员兼职取酬有关廉洁纪律的提示函》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每月利用《警示录》组织书记讲案例活动和督促发生问题的两个单位,先后8次开展了警示教育。②关于“某学校有个别学生参与了电信网络诈骗而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问题,该学院制定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方案及教育措施,并对涉事学生分别作出了退学、留校察看处理。

(3)针对“2020年以来,有个别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社局未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廉洁党课教育3次,同时督促发生问题的单位,及时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好警示教育。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自2023年11月起,每月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讲案例,强化警示提醒,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关于“局机关纪委主动监督不足,自主发现线索为零,案件来源均为上级转办和信访举报”问题,机关纪委认真落实专责监管职能,强化主动监督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规依纪查办处理问题线索。

3.关于“党组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配备有缺失”问题,一是配齐了社保卡中心班子成员。二是制定了干部调整方案。2024年6月,在全局范围内举办人社干部擂台赛活动,公开选拔优秀干部,逐步解决干部缺配问题。三是坚持好干部标准,长期持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

(2)针对“干部队伍老化。其中,社会保险中心、就业服务中心中层干部平均年龄最高达55岁”问题,一是梳理研判局属单位科级干部年龄结构。对社保中心部分中层正职进行了调整,中层正职平均年龄降至51岁。二是已启动就业中心干部调整工作。

(3)针对“执行公示制度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干部拟任职务职级公示相关规定。2023年11月14日,经局党组研究社保中心一名同志拟提拔正科实职。按规定对该同志有关信息及其配偶有关情况进行了公示。

(4)针对“未按制度规定进行轮岗”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健全干部交流轮岗长效机制,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二是自然消化市考试中心两名副主任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问题。于2024年1月和7月分别为两名副主任办理了退休手续。三是已对社保中心7个高风险、关键岗位科室的12名干部进行了调整。

(5)针对“社保中心市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站超编3人,违规聘用临时工10人”问题,一是将市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站纳入社保中心内设机构。二是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10名人员已列入2024年劳务派遣使用计划。

4.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弱化现象”问题

(1)针对“组织阵地建设不健全。党员活动室被‘人社一体化平台’工作专班占用办公”问题,一是督促工作专班及时腾退了党员活动室。二是加强检查督导。促进全局范围内党员活动室建设和使用规范化。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未在党组会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而在局办公会上研究决定;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党组成员无具体意见;1次党组会推荐干部时,个别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等规定,提高党组会议议事决策“三化”水平。二是先后12次召开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三是规范会议记录、纪要等工作,充分体现议事全过程,确保党组成员发表的意见和会议最后决定在记录、纪要中完整无误。

(3)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走过场。征求意见当中,多以正面评价代替意见建议;谈心谈话环节,存在部分党组成员同一时间竟与多人单独谈话;党组成员相互批评时,多以工作建议代表批评意见”问题,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若干规定》,确保民主生活会不走样。2024年1月,在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分别一对一、面对面开展了谈心谈话;谈话中坚持刀刃向内、直截了当,注重从具体问题表现入手,点出在各方面的危害,指出不足,收到了预期效果。

(4)针对“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一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确保按时按规召开相关会议。二是全面加强督查。经查,其他党支部未发现类似问题。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指示精神以及上级相关要求列入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增强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召开局党组会,听取了上年度工作总结,并对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部署。

(四)关于“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针对“被巡察党组织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2019年巡察反馈后未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一是2023年10月26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通过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二是2024年1月10日,按规定召开了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强化“四个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总结反思,深入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人社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进一步细化举措。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动态管理,及时销号处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未全部完成整改以及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继续落实每月调度制度,有序组织强力推进,确保巡察反馈所有问题全部彻底整改到位,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三)进一步健全机制。坚持建章立制抓整改。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既要有“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巡察反馈的问题;又要建立“长久立”的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防止出现问题反弹和边改边犯现象,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标本兼治,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人社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1—86688702;邮政信箱: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02号;邮政编码:050011;电子邮箱:sjzsrsjhfjsjb@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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