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石家庄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19 10:37:44 阅读量:338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9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统计局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推进会、中层干部会等专题会议推动落实,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有效地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夯实整改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反馈意见进行了细化和分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以上率下真抓实干,为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提供坚强保障。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协调和督导,做到了责任担当到位、统筹协调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督查督办到位。

(三)注重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市统计局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把巡察整改成果融入日常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队伍建设工作再上台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截至2024年8月已制定、完善8项制度。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市统计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注重学习质量和效果的提升。二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中心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每次集中学习,都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交流研讨,结合实际工作,各抒己见,不断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局党组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二是推动各专业科室结合本职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将文件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之中。

3.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加强了对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省、市委全会决策部署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分工方案》的跟踪督办,及时收集并协调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确保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4.针对“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方面”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学习。梳理我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文件,查漏补缺,编印《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暨基层基础建设文件汇编》成册并发放全市统计系统,督促相关专业科室加强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加大落实力度,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5.针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缺少对R&D(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等指标的监测分析”问题。一是撰写《R&D经费较快增长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专报,对全市R&D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撰写相关经济信息四篇。二是做好分析研究,加强统计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在分析规上工业能源情况的基础上,加强对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的监测分析。

6.针对“社情民意调查体系不完善”问题。一是2023年下半年开展了全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和高质量发展知晓度三项调查。调查结束后,严格按照河北省统计局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确保调查结果科学准确。二是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局举办的统计大讲堂和各种培训班,拓展视野。在做好业务工作基础上,提升总结归纳水平。

7.针对“对县(市、区)指导督导不力”问题。一是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力度,依托国家统计局线上培训平台,加大线上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和县级统计机构负责人培训,督促县(市、区)统计局参加统计大讲堂以及国家、省、市统计局开展的各种业务培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出台基层基础指导文件,对全市统计双基建设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及时转发河北省统计局相关文件,将省局精神传达落实到位,健全完善基层统计工作制度。

8.关于“主动执法意识不强”问题。一是积极拓展统计违法线索发现渠道。加强专业与执法工作协同,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培训紧密结合,每次培训必讲法,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入脑入心。加大核查督导力度,定期对入统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将线索移交相关科室。二是切实提高统计执法主动性。通过多种形式督促各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提升全市统计工作水平和质量。

9.针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不到位”问题。召开“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认真落实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督导各地认真开展相关工作。截至2024年8月,全市各县(市、区)均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实现县区“全覆盖”。

10.针对“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对执法案卷进行“回头看”。重点审查统计执法文书、案卷材料、卷宗制作归档的完整性和标准化。二是提升执法检查和立案查处规范化。参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制定了石家庄市统计局行政处罚参考文书,并发放至各县(市、区)要求参照落实。三是完善工作流程。在执法立案、结案、处罚环节,多方审核,确保程序规范。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召开四次统计执法业务专题培训会,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积极选派人员到省局学习执法案件办理工作,积累工作经验。

11.针对“执法处罚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全市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大会,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典型统计违法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守住统计执法底线红线。通过法治宣传栏、执法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对新修订的《河北省统计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宣传,提高各级统计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法处罚意识。二是在对统计违法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时,严格按照《河北省统计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处罚,切实做到过罚相当。三是强化监督,加强执法独立性,确保各环节依法依规。四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增加了审核关口,严防出现处罚不到位情况。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扎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认真分析各项资金的使用构成、使用效果,综合评判使用绩效,找出问题差距,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撰写好自评报告。

2.针对“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修订了《石家庄市统计局职工休假及考勤管理办法》。二是督促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落实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考勤管理工作。

3.针对“劳务费用支付存在风险”问题。一是择优挑选劳务公司派遣用工,由劳务公司负责调查员的选聘、管理。二是切实加强财务工作管理,从严公款拨付程序,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缺失,平板设备账实不符”问题。支援县区四经普使用的PAD设备全部收回,本局专业科室四经普使用的PAD设备也全部收回,以上设备已经局办公室清点,账物相符,现由相关科室保管。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办公设备资产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补齐发放、借用和回收设备登记手续,定期进行信息化资产核查,及时更新设备台账。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为今后认真贯彻落实规定打好基础。二是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以承诺书的形式,强化纪律意识,督促党员干部在日常一言一行中保持廉洁自律和良好作风。

2.针对“对机关纪委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纪检干部培养计划”问题。任命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1名,下一步逐步增配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强化纪检工作。

3.针对“廉政谈话制度坚持不到位”问题。对谈心谈话、履责谈话、提醒谈话等谈话制度落实作了进一步规范,压实了工作责任,确保谈话制度落实落细。召开了两次干部任职集体廉政谈话和组织谈话会,对新晋升职务职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组织谈话。

4.针对“警示教育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一是坚持每月在党组会上开展一次讲案例活动,进行警示案例教育。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典型案件的学习,自觉对标对表,深入落实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二是结合统计领域违纪问题开展警示教育,以统计系统违纪违法案例教育统计人员知敬畏、守底线,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5.针对“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不扎实”问题。一是组织局机关纪委全体人员按照教育整顿活动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学习计划,坚持每人每天自学;每周组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二是扎实开展党性分析,深刻剖析、切中要害、触及灵魂,每人完成高质量党性分析报告。

6.针对“执行议事规则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中共石家庄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加强对党组议事规则的学习,在有关事项中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

7.针对“未明确专人负责统战工作”问题。明确机关党委一名干部负责统战工作,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加强对统战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不断提升统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8.针对“督导下属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下属单位职责任务,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强管理。二是推动局属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普查中心组织开展大型普查、调查工作并进行成果开发应用。统计数据中心积极开展统计咨询服务,不断完善统计信息服务平台的数据更新工作。信息中心负责重大普查、调查数据处理技术支持,做好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业务工作。教育中心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科学研究等各项工作。

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需加强”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填报重大事项报告表。二是2024年1月12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检视问题,以刀刃向内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认识进行深刻思考,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辣味,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

10.针对“党员管理不规范,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未记录支部手册,驻村干部未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当地支部”问题。一是加强对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的管理,做好老干部党支部手册记录工作。二是把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全局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同部署、同安排。三是已将驻村干部党组织关系转入当地支部。

11.针对“选举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举办党支部书记暨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党支部选举流程。

12.针对“党员活动室建设更新不够及时”问题。一是围绕中央、省、市最新会议精神更新党员活动室宣传展板。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更新党员活动室内图书、刊物。以提升党员活动室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坚持“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把党员活动室真正建成党员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充分有效发挥党员活动室作用。

13.针对“下属单位职位配备不够及时”问题。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识别干部,不断扩宽视野,大力发现培养干部,有序补足空缺岗位。

1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每年两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适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三是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15.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到位和舆论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每月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交流研讨。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集中学习。二是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三是及时更新宣传展板、门户网站,确保内容时效性。四是加强网站日常读网自查,及时整改,及时提示栏目内容更新。

(四)关于“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方面

1.针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针对上轮巡察整改存在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扎实做好本轮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10月23日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在方案中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理清问题所在,明确整改任务,压实责任到人。三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2.针对“审计指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持续强化内部控制措施,确保每笔支出都符合预算控制要求,并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加强财务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财务制度要求和操作流程的理解和遵守意识。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市统计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各项工作部署,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的、重大的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为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思想觉悟,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进一步增强政治觉悟,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巡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指导统计工作实践。特别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统计部门落地生根。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升政治能力,狠抓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全面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考核导向,用好问责利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推力。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统计工作再上台阶。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加强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不懈做优统计服务、强化统计监督、深化统计改革、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质量、提升统计能力,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克难奋进,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统计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1-86688796;邮政信箱:石家庄市统计局机关纪委(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邮政编码:050011);电子邮箱:sjztjjjgdw@sina.com。

 

中共石家庄市统计局党组

     2024年9月19日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