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19 10:45:01 阅读量:197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9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发改委党组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抓投资促消费,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办好民生实事,以整改促干劲,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将整改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和落实,制定了整改台账,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2024年1月10日,市发改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认真检视查摆问题。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市发改委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调查研究贯穿始终,帮助企业和服务对象解决困难,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开办好“发改小讲堂”,每半月举办1次,着力提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问题。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规范学习程序,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每月制定学习方案,印发学习提示函,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月征集重要领域和重点工作学习议题,及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涉及发改领域“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内容进行重点系统学习,充实学习内容,将市委全会关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重要部署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
3.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工作推动力不够”问题。进一步加大跑办力度,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省直对口部门对接沟通,采取电话问计、上门寻策等方式,争取上级最大支持。牵头编制行动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工作细则、保障措施等。持续加大督办力度,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汇总工作进度,对进度慢的工作及时调度,确保取得实效。
4.针对“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差距”问题。加强对接跑办,督导调度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各工作专班迈开两条腿、对接各部委,加大和省直对口部门、北京有关部委的对接沟通力度,招引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落户我市。强化对县(市、区)督导力度,督导各县(市、区)加大项目招引,提升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能力,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前期(谋划)项目建设进程,做到应开尽开。
5.针对“推进省重点项目有差距”问题。狠抓省重点项目包联帮扶,落实省重点项目市领导包联制度,每年向市自规局推送需协调建设用地指标重点项目1-2次,帮助项目单位抓时机、抢进度,尽快形成更多的实物工程量。着力推进省重点项目早开工、快建设,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办理项目土地手续和开工许可等,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和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形象进度等条件达到申报入统要求后,按统计要求做到“应统尽统”。
6.针对“落实经济发展指标有差距”问题。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及时掌握主要经济指标进展情况和发展趋势,定期撰写高质量的工作分析建议报市委。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定期组织商务、农业、金融、财政等市直相关单位召开经济运行专班工作调度会,成立督导组,由县级领导带队定期赴各县(市、区)对主要经济指标、产业项目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开展督导调度,积极协调解决县(市、区)提出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7.针对“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有差距”问题。充分发挥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积极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通过开展十大行动,强力推动县域经济实力提质跃升。指导各县科学选定1-2个主导特色产业,出台个性化扶持政策,引导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扩大产业发展新增量。开展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分析,深入查找制约经济发展的短板不足,通过“一产升级基础设施、调整品种、优化种类,二产引导企业入统、帮扶企业促订单、保生产、促销售,三产创新服务模式、引入更多企业”等办法,强力推动经济运行快速发展。不定期对各县进行督导调度,压实影响GDP数据部门责任,对一产、二产、三产发展情况认真研究、深入剖析,分产业逐项细化对指标的支撑点,精准测算统计范围和数据,确保应统尽统、颗粒归仓。
8.针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不实”问题。建立三个清单项目库,指定专人对项目库进行管理,督促各县(市、区)提醒项目单位定期更新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分析全市投资形势,精准掌握全市投资工作底数。每月对全市投资及各行业投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9.针对“对2022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创新举措实施方案督导协调不力”问题。围绕五大环境建立工作专班,由分管市领导任专班组长,统筹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加大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创新举措的督导力度,定期对我市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10.针对“推动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全力支持两大产业率先突破,先后修订出台《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和相关实施细则,设立主导产业发展基金和产业发展资金,用真金白银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大力推动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制定加快推进生物医药、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率先突破工作方案,出台两大产业集群实施方案,推进两大产业集群率先成为全市突破千亿元的产业集群。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推动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11.针对“对涉及民生事项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充分运用互联网、自媒体等宣传平台,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实行重大价格决策前,做好前期引导工作,对决策的法律依据、社会背景、调价原因等内容进行宣传、公告,价格政策出台后,发布政策解读,科学合理、用心用情解答企业和群众询问和质疑,确保价格政策平稳实施。
12.针对“下属单位职能发挥不够”问题。加大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力度,采用座谈或书面形式,每半年听取1次下级“一把手”履职情况。加强对下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人员思想动态。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彻底,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针对“培训工作不扎实,散装水泥业务培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丰富培训形式,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授课,优势企业代表互动交流,利用省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原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培训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我市散装水泥业务培训工作质量和影响力。做好培训评估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估,纠正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成效。
2.针对“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手段不多”问题。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分领域采用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依托河北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在线动态监测;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和财政预算额度,对开工项目制定年度现场核查计划,合理确定年度抽查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及时通过平台报送项目开工、建设、竣工信息,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投资和政府投资行为。
3.针对“奖补资金的质效不高,网络货运奖补资金没有起到奖补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问题。完善《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修改网络货运奖补政策,将受益企业从规上工业企业扩大到规上(限上)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发展网络货运。认真分析省已撤项项目难以继续实施的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加强与省发改委和各相关县(市、区)发改局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共同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发挥奖补资金的激励作用,确保其他在建项目顺利实施。
4.针对“部分企业未按规定报送申报材料”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工作“回头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企业材料不全的进行补充完善,对申报表营业收入填报错误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并将整改材料进行审核整理归档。修订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认定条件,明确奖补标准,规范审核程序,严格按照认定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学习,重点学习奖励项目申报审核中涉及的财会、审计等方面知识,提升对企业申报材料的鉴别和审核能力。
5.针对“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问题。加强业务人员能力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优化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严格执行确定采购方式、公示采购意向、公示承诺书、提交预算方案、公示采购计划备案表、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组织开标、发出中标通知书等政府采购程序。
6.针对“部分行为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问题。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全面学习财务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修改完善《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秘钥管理办法,支付秘钥分别由单位负责人、财务会计和出纳保管。强化仓库管理,修订完善《仓库管理制度》,优化物资入库审批、检查、储存、保管等各项管理流程,促进物资管理规范化。举一反三,开展固定资产清算自查,做到固定资产账物相符。加强房屋租赁审核,确保房屋租赁的合理性。
7.针对“资金使用绩效与实际服务质量不符”问题。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原则,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同谋划、同编制,2024年编制预算均已按相关制度落实。制定印发《关于严格控制委托业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明确要求,把紧预算关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购买服务事宜完成任务后,及时向委党组报告成效。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问题。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要求,及时调整加强专职纪检干部力量,已明确1名专职纪检干部。
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党建、党风廉政工作部署多,督导检查少”问题。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压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落实好审查把关责任,每季度听取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深入科室(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3.针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定期会商、线索共研、协调联动等机制,做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公布“四风”问题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畅通举报渠道,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做好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及党纪处分等工作。
4.针对“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工作不扎实”问题。结合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学习安排,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提高纪检干部学习主动性,加强业务学习,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在实践工作中锻炼纪检干部能力水平。
5.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问题。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更趋合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方案,进一步调整完善分管工作,尤其是强化党组成员分管涉及民生、安全、价格、能源、粮食等重点领域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6.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防止此类问题发生。严格执行“权力清单”,明确区分主任办公会与党组会研究事宜,杜绝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集体研究。
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不走过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每个环节,党组成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如实汇报,党组书记逐一审核把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直奔主题、联系实际,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明确整改方向。
8.针对“组织生活执行不严格”问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印发通知,监督指导党支部制定党课计划,撰写党课稿件,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加大监督力度,“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纳入台账管理,每季度普查一次《党支部工作手册》,检查各党支部讲党课情况,对未开展或开展不规范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9.针对“对所属党支部指导不够”问题。加大党支部书记培训力度,增强党支部书记的业务能力素质,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支部书记培训,对新任党支部书记随时开展培训。定期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开展督促检查,每月对党支部手册进行抽查,做到季度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实行月通报。
10.针对“干部队伍整体年龄结构老化,干部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问题。进一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汇报沟通,通过选调生入职、遴选年轻干部入职等多种方式,推动全委干部年轻化取得新突破。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汇报,申报争取更多经济类、金融类等专业选调生,扩大我委专业化人才占比。
1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印发《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科学化水平。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初审、复审、终审),制定上网信息发布审批表,对所有拟公开发布内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坚决杜绝未审批或者审批程序不全在网上发布信息的情况发生。修改完善《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发布信息,每周收集我委重要工作、重点信息,及时公开。
(四)关于“巡察、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成果运用有欠缺”方面
1.针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把整改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分解,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2.针对“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个别问题有所反弹”问题。加强相关业务人员能力培训,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理清固定资产“可记可不记”模糊界限,防止类似“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发生,确保账物相符。针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企业单位经营情况资料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整理整改材料,按要求做好分类分企业的归档工作。严格按照审计问题整改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台账,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市发改委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双抓双落实,两手均衡用力,拓展运用巡察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不断提升全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目前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持续用力,直至整改见到成效;对尚需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加快进度、紧盯不放、持续推进,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边抓整改边建章立制,本着务实有效、便于操作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用、机关党建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努力构建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党组工作制度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规范支部学习、会议记录、廉政约谈等工作,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和问责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有效推进作风转变。
(三)以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发展。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做到整改的所有问题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又通过整改提升工作实绩,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以锲而不舍的精神、以滚石上山的韧劲、以决战决胜的勇气,下大力气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运用好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发展改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1-86688410;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发改委;邮政编码:050011;电子邮箱:jgdw86688410@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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