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19 09:47:12 阅读量:137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9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反馈问题,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变为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的强大动力,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全力推进,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统筹安排,全力推进。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局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综合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逐一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推动整改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三)以上率下,狠抓落实。局党组书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学习会议文件,亲自组织制定整改方案,主动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各牵头领导及时调度,积极推进整改进度,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四)跟踪问效,确保效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履行职责、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先后传达学习巡察工作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3次,专题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工作6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协调、督导整改落实工作10余次,确保了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动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举办读书班,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交流研讨和观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了学习教育;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了专题学习,局领导班子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开展研讨交流,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本领;并印发了要求党支部开展学习的工作提示,定期对局直各单位学习进度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学到位、全覆盖。
(2)针对“未按要求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问题,组织局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讲党课、到基层宣讲等活动;组织全局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等载体,扎实开展了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并广泛发动基层宣讲,局直各单位均推选1名基层宣讲员,在本单位开展宣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
(3)针对“部分直属单位党支部未按要求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问题,通过组织召开“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学习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做到会议有记录、学习有笔记,支部手册有登记,并组织对局直各单位党组织学习情况开展了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认真查阅学习资料、会议记录、学习笔记、支部手册等,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
(4)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未有效发挥作用,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观看影音、讨论交流等学习形式未落实”问题,专题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审批程序,落实局党组书记亲自审定理论学习计划制度,并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交流研讨、观看影像资料等方式增强了学习效果。
(5)针对“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交通运输工作不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现代化要交通先行’的要求有差距”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把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二是强力推进石衡高速建设,主线工程于2023年11月26日实现通车,通车后高速公路总运营里程已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先行官作用,2023年交通项目投资完成额位居全省第一名。
(6)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要求,加强对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统筹安排,科学确定学习主题和内容。二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中央、省、市关于交通运输工作指示部署细化学习内容,增强学用结合、以知促行。三是加强对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跟踪指导,将学习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和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7)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是现代城市的血脉,血脉畅通,城市才能健康发展’的重要指示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二是石衡高速实现主线通车,石家庄与衡水全线贯通,形成我市至衡水、德州地区最便捷的高速通道。三是强力推进城区内新元高速35.4公里路段市政化改造工作,现已改造完成,消除城市东西“割裂”。四是强力推进城区石太、石黄35.1公里路段市政化改造工作,现已改造完成,消除城市南北“割裂”。
(8)针对“推动落实‘共建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任务清单要求不够有力、进展缓慢”问题,一是制定相关方案,召开了局党组会,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建立了清单台账,并进一步加大了对相关县(区)的督促指导力度、频次,多次进行现场检查调度。二是持续保持对项目进展情况的跟踪,每月汇总进展情况对相关县(区)进行书面通报提示,市政府多次召集有关市直部门及相关县(区)研究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制约问题,督促指导相关县(区)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和推进重点项目进展。三是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先后两次组织相关县(区)召开了重点项目调整对接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实施方案,争取项目建设能更好的服务我市发展实际。
2.关于“落实省委、市委重点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推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改革力度不大、进展迟缓”的问题,一是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巡游出租汽车管理专班,强力推进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改革工作,充分发挥牵头推动作用。二是对问题清单进行再梳理,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对有关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三是积极引导双方协商解决。四是积极推进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企业改革政策出台。五是优化了确权流程。
(2)针对“落实市委关于更换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有关问题,一是宣传国家、省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对新能源巡游车运营补贴奖励的规定,同时鼓励新能源汽车厂家、经销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二是今年开始,桥西区、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更新的出租汽车全部为新能源纯电动汽车。三是增加了12款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车型。
(3)针对“网约车市场发展”问题,一是成立了网约车管理专班,统筹推进网约车行业发展、合规化工作。二是加大对网约车平台的执法检查力度,要求相关网约车平台和聚合平台严把准入关,不得接入无证车辆和人员。三是依法对不合规经营网约车平台进行处罚,按规定实施“一案双罚”。
(4)针对“‘黑车’治理”问题,一是加大对出租汽车投诉处理工作力度。成立了出租汽车投诉专班,专门处理投诉工单。二是加大“黑车”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坚持常态化联合执法。四是开展“合规营运 文明服务”活动,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司机遵纪守法意识。五是继续加强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3.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问题
(1)针对“危爆物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辖区涉及危爆物品道路运输行业监管负责人及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对我市危爆运输企业进行排查,摸清企业底数、车辆数。开展报送监管检查台账数据“回头看”,梳理问题隐患,落实整改要求,形成闭环管理,并进行行政处罚。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联查、抽查,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安全运营水平。
(2)针对“国省干线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库物资数量不足,部分物资老化”问题,该物资储备库2014年建设,2021年已停用,不再承担市区内6条段的国省干线应急抢险任务,目前已对物资库进行再清点、再整理。并持续完善防汛预案,压实工作责任,每年汛期前,督促责任单位报送机械设备和物资号备清单,对管养路段的排水设施进行疏浚清淤,开展防汛演练,确保高标准完成国省干线防汛抢险工作任务。
(3)针对“治超执法系统数据统计不完善,治超网络系统的项目数据存在登记不及时”问题,一是通过教育引导,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不出任何纰漏。二是组织全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队伍管理,提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
(4)针对“有的发展规划和方案未经党组会研究讨论”问题,修改完善并深入学习了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凡符合要求的局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等,严格按要求提交局党组研究讨论,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针对“制定的《石家庄市公共交通规划(2012-2030)年》与我市当前交通现状及《石家庄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不相匹配、操作性不强”问题,一是我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已提上工作日程,正在积极推进。二是结合桥西蔬菜批发市场外迁,视客流情况调整有关线路和发车间隔,更加方便市民前往农批中心进行采购。三是根据枢纽中心客运站五站并为三站的规划,增强外围公交线路辐射,优化了部分公交线路,更加方便了市民出行。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彻底,交通运输领域存在较高廉政风险”方面
1.关于“整治‘四风’问题成效不明显”问题
(1)针对“上报材料中,召开会议次数数据不准确”问题,参加了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解读,做到真正理解,并认真统计了2023年度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组(扩大)会议的次数,将情况进行了准确报送。
(2)针对“作风整顿走形式,个别局直单位只签订承诺书,没有跟踪问效”问题,该局直单位加大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切实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查,严格作风纪律,并针对作风纪律问题,局机关纪委加大了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通过监督提醒、严肃问责,增强作风整顿成效。
(3)针对“推动工作以文件落实文件,个别印发文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充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提高文件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并严格履行签批程序和发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了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针对性强的措施,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2.关于“资金资产项目监管有缺失”问题
(1)针对“代收的相关单位的费用及某项资金的银行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问题,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应上缴财政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上缴至财政国库。
(2)针对“相关单位向承租方出租土地未及时收取相关费用”问题,按规定移交到相关单位处理,目前正在履行司法程序。
(3)针对“部分项目招标不规范,相关单位存在先实施后招标问题,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按规定移交到相关单位处理,目前已完善招投标制度,规范以后的招投标活动。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交通运输队伍建设不到位”方面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措施不硬、监管不力”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局全面从严治党业务培训,印发了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全面掌握局直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对关键领域和重点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给予提醒。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印发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资料汇编》,组织班子成员到分管基层单位或分管科室开展警示教育,建立了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制度,不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3)针对“局直单位人员违规违纪问题被查处”问题,严肃处置了涉案人员,采取自查自纠、经常性检查、节假日突击检查、不定期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4)针对“对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反思不够”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局思想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不断完善工作举措,优化纪律作风,召开了全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思想作风纪律专项整顿工作推进会,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5)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警示教育和举一反三不够”问题,梳理更新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每月印发一期廉政学习资料,在全局开展党组织书记讲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的通知》,集中组织观看廉洁文化微电影微视频,切实将基层人员、协管人员纳入警示教育范围,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
(6)针对“相关单位未按时换届选举产生党委和纪委”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及时要求相关单位选举产生党委和纪委。
(7)针对“有的局直单位使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较少”问题,组织开展了局直单位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局直单位发现问题、处置线索的能力,局直单位针对作风纪律、值班带班、公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认真核实处置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程序落实党纪处分。
2.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相关单位未及时成立党支部”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相关单位已及时成立党支部,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选举工作。
(2)针对“对部分党支部管理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抓好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并下发“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每月定期开展重点抽查,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党建监管力度;并举办了全局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3)针对“相关单位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不及时”问题,相关单位对涉及的离职党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档案审查,加强与离职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沟通对接,党组织关系已转出。
(4)针对“相关单位党员缴纳党费不及时”问题,进一步强化党性教育,增强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费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确保每名党员按时缴纳党费。
(5)针对“对协勤党员教育管理缺失”问题,已将协勤党员纳入党支部的教育管理范围,组织协勤党员参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讲会、县处级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教育学习和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激发协勤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
(6)针对“相关单位(部门)未按规定设立党总支”问题,相关单位已召开会议,成立了党总支,选举了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党总支书记。
(7)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以及决策程序,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定期收集局直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需局党组(扩大)会研究的工作,认真制定局党组(扩大)会安排意见,确保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漏项。
(8)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局党组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要求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列席人员对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了批评意见建议。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针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对直属单位的考核”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和对直属单位的年度考核重点,局党组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分析研判交通运输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2)针对“局网站无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内容”问题,一是及时跟进更新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以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局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全局宣传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坚决运营好局门户网站等平台,着重宣传党的最新政策理论。
(3)针对“个别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不力”问题,召开了网络网评宣传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评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网络舆情信息联动机制,坚持“线上”舆论引导和“线下”解决问题同步推进,并加大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的督办力度,及时督促舆情处置进程,确保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4)针对“个别单位保密意识仍需加强”问题,一是强化保密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保密教育,教育警醒全局干部职工时刻绷紧保密之弦,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二是加强保密业务学习,通过保密观APP开展保密业务线上学习,切实提高了预防失泄密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涉密文件管理,严格落实保密文件管理规定和定密审批程序。
4.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到位”问题
(1)针对“班子成员沟通交流少、基层调研不够系统,对重要部门和岗位监管不到位,纪律意识、保密意识仍需加强”问题,一是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碰头会,加强班子成员沟通交流,研究调度全局重点工作。二是结合主题教育,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并开展了重点项目建设“集中服务月”活动,由班子成员带队,主动深入各县(市、区)一线,协助解决地方项目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三是通过开展保密教育宣传月活动、集体观看保密宣传教育片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四是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和管党治党责任。五是坚持每月组织开展党组书记讲案例活动,每月定期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发放廉政学习资料,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增强自律意识。
(2)针对“领导班子分工不够均衡”问题,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个人情况,对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做了调整,相关事宜已经局党组(扩大)会进行了专题研究,为3名市管调研员安排了分管工作,确保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更加均衡,切实增强了局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5.关于“交通运输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1)针对“交通运输队伍人员年龄结构断层严重,没有形成合理梯次,专业人才匮乏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问题,根据局机关及局直事业单位空编情况,申报了公开招录、招聘和选调计划,共计37名,截止目前,已有10人到岗工作。同时,为拓宽专业人才培养渠道,制定了2024年度干部职工业务培训计划,以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质。
(2)针对“部门设置未突出交通运输职能”问题,通过开展充分的调研工作,借鉴其他省会城市和省内其他地市机构设置模式,对我局运输业务科室进行合理设置,经充分沟通调整申请已提交市有关部门,待正式批复后实施。
(3)针对“局直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缺配较多”问题,一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标准,2023年10月以来,分两批次对局直事业单位进行了干部调整,对空缺职位进行了一定的补充。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通过集中开展下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年轻干部调研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重要参考。
(4)针对“部分局直事业单位轮岗交流不够”问题,对局系统干部队伍岗位、任职年限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结合全市干部交流统筹考虑,做到应交流尽交流。
(5)针对“对劳动聘用人员管理松懈,缺乏有效考核奖惩管理机制”问题,一是结合我局实际,参照市级管理办法,制定了《局直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二是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聘用人员管理和考勤的通知》,督促局直各单位制定了本单位劳动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制度。三是督促各单位制定了考核激励机制,采用了总量控制与差异化分配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机制。
(四)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
针对“个别单位超编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由于历史原因,个别单位存在超编情况,通过自然减员的方式,在人员出现调动、辞职、退休、亡故等情况时,及时办理人员出编手续。针对个别单位工作量与人员编制严重不匹配情况,积极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编制,逐步解决超编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切实把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围绕突出问题,扎实抓好后续整改。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对正在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逐项跟踪问效、久久为功,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和“长远立”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推进系统性问题长效整改、普遍性问题全面治理、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1-87838356;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邮政编码:050051 ;电子邮箱:sjtjjw09@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9月19日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