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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19 09:40:07 阅读量:162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3年6月29日至8月31日,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管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交管局党委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作风和最有力的举措,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全面推动省会公安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市交管局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市公安交管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党委书记主动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坚决整改。2023年11月17日,市交管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党委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发扬较真碰硬作风,深入研究整改意见,全面抓好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市交管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巡察整改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谋划、指导推进、督促落实。2024年1月5日,市交管局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认真反思,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三)明晰任务路径,务求整改实效。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12个巡察整改责任部门,做到每一个问题有领导牵头、有科室负责、有具体责任人主抓,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固化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市交管局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全面加强整改,坚持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做到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个方面、形成一套机制,确保反馈问题彻底改、不反弹,全面扎紧制度笼子,努力促进各项交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市交管局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责任,实行挂账销号、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不够有力,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有短板”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坚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二是邀请省、市委党校教授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上率下、以上促下。四是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在抓长、抓常上下功夫、求实效。

(2)针对“2020年以来中心组会议与党委(扩大)会议混合召开”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会议形式、内容安排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坚持专题会议专题召开。二是全面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上级公安机关党委指示要求的学习贯彻,做到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抓出成效。三是坚持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月初制定学习方案,组织好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

(3)针对“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问题,一是成立宣讲小分队,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二是在局机关大院外墙制作液晶大屏,重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工作部署进行宣传贯彻。三是结合主题教育,邀请专家教授为全体党员干部民辅警授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

(4)针对“部分党支部未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贯彻未做到全覆盖”问题,一是及时制定党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抓好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二是对问题单位及相关人员逐一进行谈话教育,认清问题实质,剖析思想根源,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整改,从根本上提高思想认识和抓党建工作的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相关党支部进行了认真补课,确保了政治理论学习入心入脑,不走过场。

(5)针对“推动‘智慧交管’建设不力”问题,2023年11月,百度公司驻场对石家庄“智慧交管”进行调研并拟定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在AI信控、前端智能感知、特勤任务保障、重点车辆管理系统等10个方面进行合作。目前完成了重点车辆管理及通行证系统建设,研发建设了态势研判专网版、特勤保障、全域感知等系统。

2.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履行职责有短板”问题

(1)针对“执法为民理念有待提高”问题,一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女子骑警队“柔”性优势和亲和魅力,纠正违法停车、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制作口袋书印发全警,随时学习,确保人人熟练掌握执勤执法规范。三是通过调取执法案卷、执法视频等方式,对民警现场执法进行检查,对执法不规范行为下发工作提示,通报相关单位,约谈相关人员。

(2)针对“交通秩序管理存在随意性”问题,一是实施勤务精细化管理,以中队为单位科学合理分解路口、路段及各路段所围成的网格,确保责任区域全覆盖。二是学习外地先进铁骑巡逻勤务管理模式,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警员培训,健全管理模式。三是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杜绝过度执法、机械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冲突。

(3)针对“对进出7420物流园的重型货车通行证发放不精确”问题,目前,7420物流园已经完成整体拆迁,现无车辆办理通行证。

(4)针对“对渣土车、‘炸街车’及电动三轮车(含老年代步车)监管不力”问题,一是加大对黄牌货车各类重点违法的打击力度,强化薄弱时段、重点路段的治理力度,提高了管控力度和查处效果。二是依托科技支撑,强化“炸街车”查处,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三是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电动三轮车查处行动。

(5)针对“八类重点隐患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积压”问题,一是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通过印发通知、指导性文件并召开调度会,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安排相关部门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三是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四是局领导严格落实分包责任,每周对清剿工作落后的大队进行约谈帮扶,提升整治效果。五是对隐患车辆全部建档立卡,逐车排查,分类处置,对账销号,依托公路安全防控体系,强化联合勤务、错时勤务,通过严格处罚、现场处罚、移交交通运输部门等方式压缩隐患重点车辆活动空间。六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严格执法和警示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6)针对“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违规出具虚假检测证明”问题,一是完善了《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办法》,对监管、整改等事项进行了细化,实现了对违法违规检验行为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理。二是采取实时抽查、视频回放、每日业务抽查等措施,对轻型货车、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等重点车辆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三是组织召开全市安检机构规范化管理暨集中警示教育会议,逐一签订承诺书。四是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部门合作,有针对性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形成部门协作、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规出具虚假检测证明”行为,促进机动车检验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7)针对“2023年6月,个别危化品运输企业被公安部交管局列为高风险运输企业,截至2023年7月仍未完成整改”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全力指导相关交警大队督促问题涉及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并函告市交通运输局。二是逐个复盘剖析问题涉及企业,责成辖区交警大队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督促企业根据预警信息,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

(8)针对“市区内用电动三轮车违规超载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向市城管局燃气办通报电动三轮车违规运输的查处情况,督促其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二是加强路检路查,依法打击无证运输、非法运输、持假牌假证运输等行为。三是严格民生牌照发放,加强民生牌照申请的审核力度。同时,对责任人和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四是坚持常态化治理,及时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9)针对“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知晓率不高”问题。一是加强警媒协作,与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实现嵌入式战略合作,各媒体安排记者长期入驻交管局广播电视直播室工作,第一时间对交管政策发布、路况信息、宣传提示等内容进行宣传报道,提升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知晓率。二是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采取精准化、差异化、特色化的宣传教育方式,通过省、市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交管局官方微博、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实现同频同步,全媒体覆盖,有效提升了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知晓率。

(10)针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够”问题,一是以主流媒体为阵地,持续开展宣传。二是以新兴媒介为依托,曝光交通事故案例。三是组织宣教民警通过进农村、企业、学校、社区等地,深入宣传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使用挡风被等危及自身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

(11)针对“查控货运车辆违规放行”问题,一是2023年度累计对50个集体和449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核,并出具廉政意见函。二是按照《黄牌货车管控“禁入市、严绕行”换防工作方案》要求,警务督察部门持续对三环内货运车辆管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12)针对“对酒驾醉驾人员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问题,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对酒驾醉驾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逐案分析,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限期办结。二是对办案单位受立案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适时开展案件评查。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监督调度,确保受立案工作规范运行。四是采取不定时抽查检查办案单位案卷等方式,对不规范的案件进行通报,责令办案单位做出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

(13)针对“道路交通事故防控”问题,一是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大货车“右转必停”整治提升和重点违法专项治理工作。二是筑牢源头管理防线,对“两客一危一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集中警示教育。三是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14)针对“履行指导县乡级道路交通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统筹市县融合发展,强化事故预防和规范秩序管理。二是加强农村地区特别是国省县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严防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开展农村“双违”专项治理行动,对农村客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降低了县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到位,道路交通管理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较高”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不到位”问题

针对“对2019年投资建设的大数据集成指挥平台建设二期项目未进行科学论证及认真验收”问题,一是对二期项目建设进行梳理,将现有15台硬件应用到信息化建设项目,剩余15台计划应用到前端智能感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是在智慧交管顶层设计方案中,结合2024年全市智慧城市建设拓展场景应用,与市公安局科通部门同步推进。

2.关于“资金资产项目监管缺失”问题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情况,专门成立整改小组,逐笔核对未入账资产,对未入账资产进行了补记。二是聘请专业人员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粘贴条形码和编码,确保账实相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2)针对“无发票违规报账”问题,一是完善票据登统计制度,做到每一笔支付都有经手人签字,按要求备注票据情况。二是坚持财务日清月结制度,每天核对当日支出所有票据是否手续齐全、完备,在会计、出纳每月核对现金账以及银行账的同时,做好票据交接工作。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交管队伍建设有不足”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2023年12月,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对正科、新提拔副科以上干部和家属以及重点岗位民辅警代表共140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及家属助廉承诺书》。二是每日早7时至晚10时,警务督察部门对一线人员执勤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累计下发《督察通报》456期。

(2)针对“纪检监察室人员力量严重不足”问题,一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二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能力和业务素质培养。三是选拔优秀民警充实纪检监察部门。

(3)针对“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问题,一是2023年12月20日,印发了《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工作提示》。二是自2023年11月21日起,在全局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分包路口站岗执勤活动,局机关及二线单位的114名民辅警进行了岗位交流,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筑牢了队伍廉政防线。

(4)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未建立”问题,一是对重点岗位及窗口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监督执纪工作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工作流程》。

(5)针对“处分违纪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受处分党员所在党支部于2023年11月底前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宣布了处分决定,受处分党员认真检视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措施,相关情况均已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二是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处分组织程序,在上级党组织下达党员受处分通知后,一个月内由所在党支部在适当范围内宣布,并做好受处分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2.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党组织建设有缺失”问题

(1)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交管局党委对财务内控制度进行调整,严格政府采购流程,规定数额较大的常规性经费支出必须先由党委会集体研究,经局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审计后,再进行政府采购。

(2)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全面掌握设立基层党委和党总支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迅速向上级党委提出申请,经市公安局党委批准后,制定了选举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选举,按规定设立了党委、党总支。

(3)针对“纪检书记职位设置无依据”问题,一是调整交管局纪检书记任职,交管局不再设置纪检书记一职。二是进一步强化“三定方案”学习,做到干部任职符合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4)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坚持每次民主生活会紧扣会议主题,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会前,组织开展学习、深刻检视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每名党委成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聚焦主题检视内容,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会上,党委成员逐一进行发言,开展自我批评,并对其他同志提出诚恳的批评意见。会后,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以务实有效的问题整改提升民主生活会效果。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市交管局党委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了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二是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意识形态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四是认真总结梳理意识形态工作,按规定向上级部门做好汇报。

4.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问题,一是交管局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二是2023年9月15日至11月底,局党委班子成员每人牵头1个调研课题,重点围绕交通事故预防、城市交通精细化治理、交管服务质效等方面,深入23个县(市、区)开展调研,制定提升措施。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领导带班夜查制度的通知》,通过带班夜查、跟班作业等形式,主动发现并解决基层在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等方面问题,提升了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四是加强对分管单位尤其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监督指导,加大八小时以外队伍管理力度。五是利用2023年第8次、第9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六是充分发挥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

5.关于“交管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针对“年轻干部后备力量不足,人员老化明显”问题,一是提交了改善交警队伍结构的建议,申请逐年分批为交管局增加年轻民警。二是建议从各公安分局、局属单位调配40岁以下民警或新安置军转干部充实交警队伍。三是招录辅警缓解警力不足问题。四是建立警力补充机制,建议市公安局每年为交管局补充30名40岁以下民警,优化民警年龄结构。

(2)针对“通信、审计、财务、法律等专业人才缺乏”问题,一是积极向市公安局党委汇报,建议做大做强我局代管事业单位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增加事业编职数。同时,全方位招聘通信、审计、财务、法制等专业人才。二是加强现阶段专岗人员培训,开展业务交流见学活动,提升现有人员专业能力。三是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开展低学历民警学历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升全警素质,改善知识结构,加强人才储备。

(3)针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不够”问题,一是迅速摸清干部底数,为选人用人做好前期准备。二是积极向市局党委汇报干部配备情况,分批补齐干部空位。三是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和培养干部,做好干部选优培树工作。

(4)针对“落实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向市局党委汇报,建议调整相关人员的工作单位和任职。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班子成员对干部政策学习,强化对干部政策的准确把握,防止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5)针对“干部轮岗交流不够”问题,积极向市公安局党委汇报干部交流调整意向,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6)针对“对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干部后续教育管理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立即开展摸底排查,认真核查受党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干部是否按规定落实帮教措施。二是立行立改,明确包联人员,规范教育管理程序和责任人职责。三是明确各单位帮带责任人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工作抓实抓细。

(7)针对“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调整不到位”问题,认真细致开展档案材料“回头看”工作,及时查明原因,立即落实整改。据查,该问题为材料入档不及时所致。目前,应入档材料已全部入档。

(8)针对“存在干部混岗使用”问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汇报,争取政策支持,申请增加专项编制,尽快解决当前警力不足造成的机构组建、人员归建、年龄结构老化、失衡等一系列问题。

(9)针对“超编问题一直未解决到位”问题,一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汇报,根据省会城市发展、交通管理及安保任务等实际需要,争取政策支持,申请增加交警专项编制。二是按照实事求是、适应队伍建设的需要,在编制受限的情况下,加大跨警种、跨部门的干部轮岗交流,盘活队伍活力。

(10)针对“辅警队伍管理有缺失”问题,一是严格辅警管理,持续深化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狠抓警容警纪、会风会纪、请销假等规章制度落实。二是率先在全市公安机关建成暖警公寓,解决了外地未婚辅警住房困难问题。三是积极鼓励辅警将组织关系转入交管局党组织。四是用好考核“指挥棒”,2023年11月,在新华、三环交警大队试点建立了辅警数字化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开辟了辅警管理新模式。

(四)关于“推动重点问题整改不力”方面

1.针对“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一是2023年12月19日成立了专门领导工作小组,并聘请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二是分别于2024年1月4日、17日与桥西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对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向法院提交了清算申请书。因公司法人拒不配合工作,已准备依法提起诉讼。

2.针对“违约金至今未追回”问题,2024年3月20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裁定违约金数额为108万余元,该笔款项已于2024年5月10日执行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后续整改,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零,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市交管工作提档升级。

(一)持续深学细悟,坚决树牢忠诚警魂。坚持“公安姓党”第一政治属性,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终身学习课题,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多点发力,坚决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逐条逐项完成后续整改工作;对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定期调度,妥善解决。

(三)持续建章立制,坚决巩固成果转化。在全面抓好巡察整改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着力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与激励全警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全警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着力打造“廉洁、高效、务实、拼搏”的省会交警铁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贡献公安交警的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1-85858051;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76号;邮政编码:050091;电子邮箱:sjzjgjxczg@sina.com。

 

中共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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