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19 10:20:53 阅读量:145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9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切实扛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聚焦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内容和任务目标,逐一对照,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时限要求、整改任务,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扛起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全局上下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聚焦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夯实举措,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整改期间,坚持亲自挂帅、亲自推动、亲自过问,严格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在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的同时,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逐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等会议进行研究调度,及时了解整改进度,层层压实责任,真正把整改落实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还不到位,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还有不足”方面
1.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不够紧密,还没有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不够”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推动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二是注重学习转化。组织党员干部围绕财政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交流研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成效。三是拓展学习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讲好专题党课,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扎实开展党委(党组)书记讲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严守纪律规矩。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有不足。引导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没有充分显现”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政策宣传,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经验做法入选石家庄市2023年度“十佳改革创新经验”,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发挥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用。
3.针对“市、县、区的财政体制存在的差异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不够”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理顺改革思路,做好相关数据测算工作。二是研究出台我市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分类确定市管县(区)财政体制,适度增强县(区)财政保障能力,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入县域进行调研,形成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方面调研文章。
4.针对“非税收入占比偏高,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问题,一是强化财税部门协调联动,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分析研判,努力提高税收收入总量。二是充分发挥涉税信息比对作用,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力度,及时发现税收风险,加快核查进度,堵漏挖潜增收。
5.针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代编预算资金规模较大,年初未细化的代编预算没有及时落实到项目或单位”问题,一是下发《关于科学精准编制预算的通知》,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推进,按规定尽快支付。二是将代编预算细化到项目,同时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能列入部门预算的全部列到部门,切实压减代编规模。三是组织对预算已安排未支出的项目资金进行了梳理,收回2022年度财政指标结转资金并纳入存量资金管理。
6.针对“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个别项目预算调整率较高,财政资金支出执行效率有待提高”问题,一是规范预算编制,对2024年部门预算逐项进行了审核,不安排无依据、不合理支出。二是对部分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运用于预算编制,低效及无效支出不再安排。三是严格控制规范预算调剂,精编细编预算,从源头上减少预算调剂。
7.针对“对部门预算编制审核不严格,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未有效衔接”问题,一是向市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科学精准编制预算的通知》。二是严格预算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产业奖补项目不列预算。三是再次梳理一般公共预算专项项目指标尚未支出、还需支出及结转相关情况,对年底不再支出的项目及时收回统筹使用。四是部分单位未支出项目资金已按规定收回财政。五是梳理2023年到期项目,2024年预算不再安排。
8.针对“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闲置,资金使用率低”问题,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工作,针对支出缓慢问题,专门组织相关科室统筹安排部署,形成工作合力,分工明确,指定牵头科室、专人负责,并提出明确要求。二是通过视频、座谈等形式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采取多种方式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进行督导调度,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三是积极主动对接省财政厅,对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资金,及时按程序调整用于其它符合专项债券使用的项目,同时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已完工项目加快决算评审,保障项目资金尽快支出。
9.针对“存量资金盘活后,再次形成沉淀”问题,一是根据部门资金申报需求,严格审核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二是督促预算部门加快部门预算支出进度,避免2023年财政资金沉淀,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10.针对“存量资金未能及时发现和充分利用”问题,一是向市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科学精准编制预算的通知》。二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财政集中支付实有资金账户已清理完毕。
11.针对“国有资产权属及财务管理不规范。对国有资产出租租金收入催缴力度不够”问题,一是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地)权属统一登记和账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经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确认,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备案)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积极督促相关学院足额上缴租金,相关学院就租金收缴事宜已向法院起诉,进入司法程序。
12.针对“对部门编制绩效目标审核力度不够、要求不严格”问题,一是加强财政审核力度。邀请专家、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市级部门和局内各资金科室进行培训指导,分别下发绩效目标编制模版和审核要点。设置“预算资金主管科室+绩效科”两道关口对绩效目标进行逐级审核,从根本上提高部门绩效目标指标的质量。二是开展绩效目标“回头看”。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部门印发的绩效文本复盘,对质量不高的部门及市级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进行重点提升,确保工作质量。三是分部门规范绩效目标。把绩效目标合理性作为常态化绩效评估工作的一项评估内容,对已评估部门的绩效目标进行系统梳理,在评估报告中向部门提出修改建议,举一反三,提升部门绩效目标设置水平。
13.针对“对转移支付资金监督检查少”问题,一是全覆盖开展绩效自评,对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对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开展财会监督,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整改。
14.针对“对下达的主导产业市级奖补资金拨付企业情况跟踪督导不及时,县(市、区)普遍存在滞留市级奖补资金”问题,一是组织县(市、区)对2021年以来五大产业市级奖补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二是针对排查发现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对暂不具备拨付条件仍需拨付的进行了梳理,对不再使用和不具备拨付条件的资金按规定收回财政。三是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对部门绩效目标的审核,督促部门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5.针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问题,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不断做大财政蛋糕,夯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财力支撑。二是组织开展还本付息资金列入预算审核,确保应列尽列、足额列入;加强预算执行,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三是按时完成全年还本任务,未发生逾期违约情况。
16.针对“财政暂付款规模未得到有效控制”问题,一是压实管控责任。明确各县(市、区)政府的主体责任,督促县(市、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强化风险意识,坚决执行管控标准,杜绝边消化边新增现象。二是强化督促指导。加强通报考核,对消化进度缓慢、新增规模较大地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在国库往来资金调度上从严控制。三是加强监控分析。动态监控县(市、区)暂付款化解进展,摸清资金底数,科学确定化解目标。
17.针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一是优化征缴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对未及时上缴的资金进行梳理,明确资金性质后已全部入库。二是资金上缴国库制度化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入库。
18.针对“个别项目资金结算办法失效多年仍在执行”问题,一是对水投集团处理成本进行了绩效评估。二是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及水投集团污水处理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分类测算了市级污水处理补贴标准。三是2023年12月19日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印发《市级污水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修订有待优化”方面
1.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警示教育学习方式和内容比较单一”问题,一是组织各科室单位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等级目录进行修订,确定防范措施160条,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印发《石家庄市财政局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二是充分运用主题党日活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红色资源熏陶等形式,组织警示教育4次,日常利用微信短信等平台推送廉政短文、廉政动漫及廉政规定等信息,节假日期间向全局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信息、提醒书8次。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党组书记讲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警示促警醒、以教育促自觉,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绷紧纪律之弦。
2.针对“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及时组织会计科和会计证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梳理会计管理业务,熟悉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意识,完成集中培训,防微杜渐。二是在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了“会计服务”栏目,并开通会计综合业务咨询邮箱(sjzkjk@163.com)。三是配备了录音电话,做到接打电话内容可追溯、可查询。四是实行热线电话科级干部带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及时准确回复群众咨询。
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按规定审核支出项目,做到依规支出。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不够深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仍有不足”方面
1.针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破解收支矛盾能力还有不足。支持城市更新、新一代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两大主导产业实现率先突破招数不够多,财政引导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强化财税部门协调联动,提高收入质量。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07.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16亿元,占比58.8%,高于去年同期4.5个百分点。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2023年争取到位财政资金509.2亿元,争取其他政策和试点5个。三是落实我市两大主导产业发展支持政策。配合市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四是督促加快土地出让。2023年完成市级土地出让金收入184.82亿元,超全年任务的23.21%,同比增长117.21%。五是精编细编年度预算。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整合,压减一般性支出。六是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对接。了解城市更新支持政策最新进展及相关要求,学习国内其他城市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经验,研究城市更新片区支持政策。七是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立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2.针对“落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修订了《中共石家庄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机制,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同高质量财政建设紧密融合,促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提高理论武装实效。坚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党组理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研讨交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有效促进学习时间、内容、人员、质量四落实。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培训。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培训,教育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重点任务,提升党员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能力。
3.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严不实,局党组推动党建同业务工作紧密融合的措施还不够具体”问题,一是2023年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有关工作10次,其中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2次。二是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和2023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述学述职述廉述法内容。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带头开展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党内谈话制度。
4.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举办了党务干部培训班,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填写参考式样》,采用互动教学的方式现场答疑解问,增强培训效果。二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先后举办两期专题辅导讲座,领导干部压茬讲专题党课,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依据市直工委《〈党支部工作手册〉检查评分标准》进行科学评分,将考核得分作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确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5.针对“中层干部队伍比较老化。业务骨干年龄偏大”问题,一是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组织实施了局机关科级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通过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和用好职务职级晋升渠道,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科级层次老化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部分优秀年轻干部走上科级领导岗位。二是加强年轻干部交流锻炼。先后选派2名年轻干部赴财政部交流锻炼;2023年9月以来,选派8名干部通过参加驻村帮扶、到村任职等途径接受锻炼。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储备。积极开展专业领域人才推荐选拔工作,2023年9月以来,推荐6名科级年轻干部入选省部级财政监督专家人才库。
(四)关于“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针对“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上轮巡察指出的意识形态责任制未落实等问题至本轮巡察依然存在”问题,结合此次巡察提出的具体问题,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提高责任意识,制定整改方案,加大对仍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2.针对“2022年审计发现的应收未收城市基础配套费中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未整改到位”问题,一是多次发函至相关部门督促尽快追缴欠缴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二是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法律手段,于2024年1月依法依规将欠缴资金全部入库。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抓好巡察整改,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始终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扛起党组主体责任,一以贯之强班子带队伍、抓整改促落实,奋力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党组领导决策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在我局落地落实,切实发挥局党组对财政工作的政治引导作用,为新时代全面建设高质量财政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将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同高标准谋划和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有关要求,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整个财政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与财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夯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深入查找和堵塞财政财务管理漏洞,切实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发挥好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开展狠刹违规吃喝歪风集中整治,坚决纠“四风”树新风。
(四)狠抓制度机制建设,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梳理新出台新修订的党建党风、资金资产管理和机关建设运行等各项制度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切实补齐制度“短板”,织密制度“笼子”。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制度,营造用制度说话、凭制度办事、靠制度管束的良好风气。
(五)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激发担当实干内生动力。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委选人用人制度规定,注重发挥好干部考核的激励作用,创新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引导财政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适应财政高质量发展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站在财政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大胆提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优秀年轻干部,形成持续促进的激励格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1-86687614;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石家庄市财政局;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sjzczjzsdw@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财政局党组
2024年9月19日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