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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石家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1-08 10:36:25 阅读量:29775

日前,石家庄市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通报。这4起典型案例是:

1.长安区西兆通镇党委书记陈晶,西兆通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赵建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2017年2月,陈晶、赵建安到山东临沂考察。期间,违规接受了某置业公司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此外,陈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陈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建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灵寿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尹青江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9年9月,尹青江分2次为其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礼金12600元。此外,尹青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尹青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3.元氏县政协原副主席、总工会原主席张慧志违规占用两处办公用房问题。2011年7月,元氏县时任政协副主席张慧志在占用政协机关一间面积为22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的情况下,又违规占用县总工会一间面积为23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直至2018年4月其退休后才将两间办公用房腾退。此外,张慧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张慧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无极县应急管理局专职消防队代理队长魏石磊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魏石磊利用单位公务加油卡先后10次为其私家车加油,金额共计1689.44元。2019年10月,魏石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上交。

上述4起案件,反映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仍然心存侥幸、放松要求、顶风违纪,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不能放松。春节即将临近,年节假期往往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务必提高警惕,严防“节日腐败”。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通过强监督、勤提醒,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自觉抵制歪风,带头改进作风,时刻自重自警,守住行为底线,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日常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深挖隐形变异问题,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针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春节期间易发多发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快查快办、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要开展以案促改,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持续净化节日风气,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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